一文读懂宗族的好与坏
壹、
到现在,广州省依然存在泾渭分明的三伙人。
广府、客家、潮汕。
这三伙人都是从北方迁过来定居的,只是他们来的时间不同。
如广府人就是在秦始皇征伐岭南后,留下的50万军士与当地土著融合而来。
汉朝建立后,一批中原人经福建中转后来到了潮汕地区,这就是最早的潮汕人。
在潮汕人最开始来的时候,广府人还打算和交个朋友,毕竟哥俩祖上都是中原人。
但奈何人家是正统汉人,而他们则是先秦遗民。
他们中有的说粤语、有的说潮汕话,语言不通、当时也没有什么普通话去整合他们,彼此融合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是真的不合适。
于是又骂骂咧咧的分居了。
几乎同时,客家人也开始加入到移民的队伍中来。
每当中原乱成一锅粥,如东汉末年、西东晋之际,南北朝对峙、安史之乱时,都是大量北方人南下的高峰期。
这伙人来的比广府人和潮汕人晚,于是这伙人又被叫做客家人。
客家人来得晚,好的土地早就被土家人或者潮汕人给占了,像什么广东珠三角、粤西平原等,只要好种地的地方都被当地人给安排上了。
不得已,客家人只能在山沟沟里讨生活。
但尽管客家人都到山沟沟里扎堆了,但是马尔萨斯陷阱可不管这么多。
随着广府人越来越多,广府人曾经看不上的山沟沟,现在也成了他们活命的本钱。
但是一路从北方逃难过来的客家人,又怎么可能是善茬。
要知道难民可不是什么随便拿捏的小白鼠,尤其是那种躲避战乱而迁徙的难民,几乎就是一种半军事化的武装组织。
人家能安全逃到目的地定居,可不光是和路上的劫匪、流寇、溃兵动动嘴皮子就行。
没有几件趁手的家伙什和组织度,根本无法安全走到南方。
可以说,客家人的逃难之旅,几乎全是少儿不宜的画面。
每当人多地少时,马尔萨斯陷阱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就会高悬在土客两家的头顶。
没办法,没土地就意味着等死。
为了扩大各自的生存空间、占有生存资料和生存资源。
土客两家不可避免的就要发生冲突。
这两伙人平时可能共用一个渡口,在同一条河里捣衣、洗菜,在同一个集市上贸易。
他们的孩子们可能也在日常的嬉戏中互相推搡。
但并不妨碍他们之间因资源分配而起矛盾,这些矛盾若不得到及时的解决,慢慢就会演变成世仇,以至于打官司,打群架甚至大规模械斗。
械斗最开始是在两个异姓族氏中进行,后来又演化成一些宗族联合对抗另一些宗族的“战争”。
如在福建同安的一场械斗中,双方分别为“齐会”与“包会”。包会是“李、陈、庄“等大姓的联合体,其中”包“意味着包办一切。
而”齐会“则是小姓联合在一起对抗大姓的组织,”齐“意味着齐心协力。
这场械斗打得异常激烈,当地政府完全没有能力掺和,直到闽浙总督派兵将两会的首领抓获,这场械斗才告一段落。
械斗的后果可远不止死伤几条人命、破坏点财物、生产资料这么简单。
以1854年至1867年的土客械斗为例。
这场械斗中,双方累计“铲村“3000-5000个,单个月均死亡人数可达两千人。这场持续十四年的纷争中,累计死亡百万人。
其中处理“战俘“的手段层出不穷,有活埋、火烧、钉船沉海、卖掉做妓做猪仔等。
械斗对宗族、对法制、对社会的影响巨大,已经达到政府不得不管的地步。
有人提出强化保甲制、有人建议用族正制,还有人说削弱宗族共有经济,让他们无力械斗。
但是这些法令基本上就是治标不治本。
宗族制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社会还是有着其存在的意义。
贰、
在任何时代,社会阶层向下流动是常态,向上流动才是偶然。
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古代,只有嫡长子才是父亲地位权力的合法继承人,而庶子们则会被皇帝分到一个权力阶层较低的位置。
比如皇帝的庶子做诸侯,诸侯的庶子当大夫,大夫的庶子就只能成为士。
如此反复,就算是皇帝的后代,只要不是直系,那么过几代就成了普通老百姓。
如汉光武帝刘秀,就出自汉景帝子长沙定王刘发这一脉。
由于遵循汉武帝时定下的“推恩令”,到刘秀父亲那一代只能当一个县令,而刘秀和哥哥刘縯就能当一个普通老百姓。
这么做还都是因为家族财富地位不够分,只能选一个继承大宗,好让其他家族成员能紧密的团结在其周围。
那么如何使得家族的财富地位能避开“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将家族的财富传承下去?
在欧美,创业一代的富豪们,非常热衷于成立家族基金会,让职业经理人来进行管理。
基金会每个月只会给族人,一笔固定的零用钱去消费,从而防止纨绔子弟肆意挥霍家族财产。
当然这种家族财富的传承模式,早就是咱们老祖宗玩剩下的。
早在北宋宋仁宗皇佑年间,范仲淹调任知杭州时,看到范氏宗族当中有不少吃不上饭的成员。
于是自己掏出全部的积蓄,在苏州购置了上千亩良田为范氏家族所用,对外号称“义庄”。
为了让义庄能长久的运转下去,范仲淹还定了几条规矩。
一、有饭吃:宗族内部逐房计口给米,男女五岁以上 每人每日白米一升。
二、有衣穿:每人每年冬衣布一匹,五岁以上十岁以下减半。
三、婚姻补助:嫁女者给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给钱二十贯,再娶不支。
四、丧葬费:丧葬之事,尊长先后给钱二十五贯,次长十五贯,十九岁以下至七岁以上者分为三档,分别给钱七贯、三贯、二贯。
五、科举费:子弟中有为官者,若在待选、丁忧或任 川、广、闽官而留家乡里者,照样赡给米、钱。
六、最低生活保障:乡里、外姻、亲戚中有贫困、急难不能度日者,诸房商议核实,酌量济助。
除此之外范仲淹还特别强调,义庄内的土地屋舍都不得出售,甚至连义庄内的人力、车船等器物,族人都不得借用。
田地屋舍不得出卖的硬性规定,使得范式家族的族人,有着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义庄为族人的生活提供了最低的生活保障,这就使得族人们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有了一个避风港。
就算家族的发展有波折,但是也不至于骤起骤落,只要安稳度过风险期,等待家族重新培养出一个人杰,那么总有重新兴起的机会。
古代中国讲究的是耕读传家。
耕读传家,就是一边种田、一边读书。
而范式义庄为族人提供了最低的生活保障,使得族人得以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专心应付科举考试。
为了提高升学率,义庄内还兴办私塾,让所有族众都有机会念书,从而使得本宗族能最大限度的产生,官僚士大夫。
有了这些在朝廷上当官的族人,宗族在地方上也就不会被人欺负,甚至侵吞田产。
这些当上了官的族人还会不停的将购置来的田产捐献给义庄,这就使得义庄的规模不断扩大, 能养活的人就越多,出的官僚士大夫也更多,从此就形成了一个正循环。
到了清朝末期,范氏义庄的规模足足有了5300亩。
据统计,范氏宗族,宋朝共生产出进士二十二人,明朝共生产出进 士三十人,宋明两代做官的有一百八十四人。
而清朝仅顺治年间,进士就有十二人,做官的就有三十七人。
可以说正是义庄这种经济模式,使得范式家族代代都有人才出,才使得范式家族得以不断辉煌。
在新中国成立前,普通民众对于国家民族这个观念还是比较笼统,他们更在乎的是家族和血缘。
因为在皇权不下乡的古代社会,乡政府基本上只管征税,而其他的诸如教育、 医疗、养老等都是一些宗族在管理。
你生在那个宗族,那么这个宗族就会负责你的生老病死,还要对你进行德化教育。
正是因为宗族的这种稳定社会的功能,政府也很乐意将一部分权力分享给他们。
当然必要的时候,宗族还会充当政府的白手套,许多脏活不宜政府出面,那么就由宗族代办。
这也是宗族能在基层社会长久存在的原因。
叁、
宗族势力除了维持社会的一定稳定之外,其本身就是一个暴力机构。
太平运动爆发后,清政府的常规军早已失去战斗力。于是政府就开始鼓励各地发展“民团”对抗太平军。
这些民团往往都由乡绅、地主组织并装备一些洋枪后,守乡卫土。
在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这些流落于乡间的火器却泛滥成灾,政府根本无法监管。
于是原本挥舞着镰刀、锄头的民间械斗,开始更新迭代升级到热武器阶段。
相对于北方而言、南方人更讲宗族血缘,有啥事往微信群里提一嘴都能瞬间摇到成百上千人,所以械斗这种事在南方更为普遍。
至于刚才提到的镇压太平军的湘军的传统艺能“结硬寨,打呆仗”,对于湖南农民来说更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他们在械斗中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拿着橛子围个土围子,再到旁边挖上埑壕,然后派人守好点,等着对面来送塔。
械斗的起因,很多都是来源于生活中的琐碎,比如今天你占了水源去浇地,明天就得轮到我,但是你说你的地,水还不够,那么半夜我就刨你家的水渠,引流到我家的地上。
械斗的矛盾其实还是生产资料的矛盾,所谓生活中的琐碎也只是一个动手的借口而已。
官府对于民间械斗的态度,基本上可以类比《功夫》中警察局对于斧头帮的态度。
想管也管不了。
基层的法制在宗族面前如同裹着遮羞布少女一样。
按照律令,只要是参与械斗的人,都要受到严惩。
但是苦于“法不责众”的思想,在械斗结束后,政府收尾的阶段一般都是“和稀泥”。
一般都是按照一命抵一命后,看那家实际死亡人数超过对家,那么就按照每人几百两银子赔偿。
吃了亏的一家当然不服,于是新仇就又添到帐上了,下一次有了矛盾又得打上几架。
除了经常械斗之外,宗族对于基层法制的破坏更巨大。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国家的成文法与宗族的习惯法长期并存。
一些家族甚至立有严厉的“家规”用来控制自己的族人。
比如说在民国时代,一些家族会对本族偷情的女性采取“沉猪笼”(将人放到猪笼中沉入江中淹死)的残酷刑罚。
这些刑法有违国家法律, 但是对于乡村宗族来说确实正常操作。
同时,当本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一些狂热的族人甚至会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冲击国家政府机构、对抗国家政策。
桐城东乡章家有位族人参加新四军被当局逮捕,由章氏家族出面担保后,当局被迫放人。
这位战士第二次被逮捕后,桐城当局担心章家人又来要人,于是将其移交给临县政府,“借”李宗仁部队之手杀害了这名战士。
如果没有章氏宗族出面,可能这名战士第一次被逮捕时就早已被杀害了。
肆、
宗族势力在解放前,基本上就是乡村的土皇帝。
但那只不过国家基层治理能力不足时,才采取的权宜之计而已。
以我党的基层控制能力,深入农村基层弄一个党的基层组织根本不在话下。
但是想要彻底解决宗族这种几千年的附骨之蛆,可不能只是将基层的权力真空给填上。
这一切还得从经济关系上找问题。
翻开宗族这个靠血缘维系而成的组织面纱,你会发现全是阶级的压迫和剥削。
被压迫和剥削的阶级不仅包括一些散户、还有着一些自己族人。
前面提到,宗族这个乡村的庞然大物,是乡村政权的填充者。手上有了公权力,那么自然要将其运用到获取经济利益上。
而在农村最重要的是什么?土地。
宗族最喜欢的是什么?那就是不断的将土地据为己有。
有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时徽州的耕地总面积约为1183500亩,其中徽州各大宗族就占有其中的14.32%。
同样,在新中国之前,封建地主、富农约为乡村人口的10%,但是却占据了70%-80%的土地。
真正的“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
尤其是华南地区,这里的族田名义上属于公有,每一个族人都可以享受族田所带来的收益,但实际上族田更像是长老们私产。
所以这里的矛盾一般都是佃农和本姓之间的矛盾。
没有地的农民就只有三条活路。一、当雇农,二、当土匪,三、当兵。
旧有的剥削制度,使得不少淳朴的百姓为了活命,开始干起刀口上舔血的勾当。
毕竟你不吃人,制度就要吃你。
旧时代土匪过多,这也是我国在建国初期进行大规模剿匪的原因之一。
当然除了对土匪采取剿灭政策外,我国还进行另一项最根本的“土改政策”。
这项政策,从根源上废除了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让农民都真正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几千年来自地主们的阶级剥削和压迫就这样终结。
土改在广大农村的强力推行,使得曾经顽固的阶级壁垒被敲得稀巴烂,不管曾经是地主、富农、还是贫农,都成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农民。
现在每一个农民都拥有自己的土地,宗族失去了对土地控制权,其立足的基础就已经瓦解,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成为必然。
毕竟宗族的本质其实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人互相抱团取暖,整个家族的人一起修筑土堡聚集,保卫田产、水源,在乱世中还是有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治世中,显然没有这么大的意义,宗族的存在只会阻碍国家政令的统一推行。
而基于同一血缘所形成的利益集团,又使得各类腐败和封建糟粕滋生蔓延。
“改开”后,曾有一段时间,宗族势力死灰复燃。
在沿海地区,很多人的第一桶金就是靠走私赚来的,其有了赚钱的门路,想要扩大走私的生意,将路子分享给自己的族人才是最为稳妥的保障。
因此一个个大家族又开始靠着血缘联合起来集团化,成为一个赚钱的组织。
这时候他们发现曾经的宗法制度,是最有利于维护既得利益阶层生存的制度,于是他们又将这个制度从垃圾堆里捡起来,修修改改接着用。
电视剧《破冰行动》中塔寨的原型博社村,整个村都同属一个宗族,都姓菜。
其中最大的房头则是蔡东家。
1996年的某一天,有几个小混混找托人到了蔡东家,提出想在博社村生产一批石膏粉。
小混混给蔡东家的报酬很丰厚,足足有20万好处费,在金钱的诱惑下,蔡东家欣然应允。
一个月后,这群人带着500公斤的“粉”离开了博社村,几个月陆丰市面上出现了大量的毒品,这时的蔡东家才回过神来,这哪里是什么“粉”,而是毒品。
这批500公斤的毒品在市场上价值一个亿。
在巨额金钱的诱惑下,由蔡东家牵头,博社村大部分村民都开始公开或者遮遮掩掩的开始毒品的制作。
因为这些村民都是同一个祖宗,在村里随便找两三个路人都能攀上亲戚。
要是一家制毒,隔壁邻居那也不能说拿着证据,就去警局举报,毕竟自己的人际关系、家产都在这里。
要是实在眼红这赚钱的法子,另一家也乐意将制毒的方法交给邻居,毕竟都有着血缘的纽带,割不断的亲情。
就这样靠着亲戚帮亲戚、邻居带邻居,博社村垄断了当地的制毒原料和市场、甚至他们制造的毒品还远销海外。
要想解决农村宗族的问题,那么最主要的就是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
有资料显示1978年-2003年中国农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从28.1%降到了15.4%,而城市化水品从17.9%上升到了40.53%。
城市化的大力推行,使得许多原本留在小乡村的青年进城务工,他们开始与乡村的宗族脱节。
这一辈青年在逢年过节时,还会回到宗族中看一看,但是他们那在没有宗族氛围下长大的孩子,很难拥有父辈那样的对宗族的向心力。
刚刚“改开”那会,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于是国家把主要的治理精力都集中在城市。
这就使得乡村级别的政府稍弱于宗族势力,甚至有时候某些村政府都被宗族势力所控制,开个政府会议跟开家族会议一样。
在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后,我国也算是将精力投入到乡村的基层治理中来,扫黑除恶就是一个很好的基层治理手段。
不过说到底,宗族这种东西,在一些尚未城镇化的地方,还是有着其存在的土壤。
只是在人口较多的城市,宗族的血缘关系才会逐渐淡薄。
毕竟现在的一些年轻人连孩子都不想生,谁还会想去和什么七大姑八大姨扯上啥关系呢,人家也只是想过得清净一点。
文\梨花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