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刽子手收入如何?在这“玩命”的行当里,都有哪些进账渠道

刽子手这个职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正所谓行有行规,因为赚的是杀人的钱,所以规矩很大。特别是刽子手的薪资待遇,一颗头、一条命究竟值多少钱?这可是一个神秘感十足问题。

秦朝以前,刽子手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业。需要处决犯人时,或从军队找士兵操作,或像服兵役、徭役那样由各地征调的老百姓义务执行。

这种带有临时征召的性质情况,当然就谈不上什么固定收入,给你吃顿饱饭算是对得起你了。再加上秦朝法律严苛,所以刽子手根本不敢有什么“灰色收入”。

汉朝建立后,可能由于刘邦是农民出身,对生死这种事多少有点悲悯心,于是刽子手成了一个专门的职业。不过那时候的刽子手收入很低,基本也就够糊口。

而且,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经过西汉大儒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的渲染,历代王朝为标榜自己的仁政,通常都只在秋冬行刑,其用意就是为了方便犯人家属收尸和安葬。尤其到了唐宋之后,更是规定一年中只有秋季才可杀人,即所谓秋后问斩。

也就是说,刽子手也跟夏天观赏荷花一样,一年只能干三个月的活儿,这当然就比不过十二个月都有活儿干的其他“公务员”赚的多。

另外,杀人这个行当有一个奉为圭臬的潜规则,称之为“砍头不过百”,否则有损阴德、断子绝孙。这就更限制了刽子手“靠勤劳双手发家致富”的道路。

正规收入不太能指望,但是他们有了个赚外快的渠道——犯人家属送的红包。

砍头这个事情是有很多忌讳的,手起刀落说起来容易,可真正操作起来对当事人的刀法技艺、心理素质、临场应变,都有着极高的要求。由于这个行业一直在杀人,大多数人不敢做,所以刽子手往往是父子世袭,或者老刽子手收一些穷苦人家的子弟进行长期的学习。

由于圈子小,倒是让他们有了“磨练技艺”的空间。根据中国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的描述,他当年拜师之后,师傅教他用冬瓜练习,师傅在冬瓜上画一条线,学徒必须保证用三十到五十斤的鬼头大刀一刀命中那条线方算合格。

由于刽子手对鬼头刀的熟练掌握,对犯人仁慈与否全在刽子手的一念之间。如果犯人家属塞了好处,刽子手一刀下去,烦人直接毙命,毫无痛苦。反之,如果没喂饱这位砍头大老爷,他使个坏,用钝刀子在犯人脖子上砍好几刀都不死,让人受尽折磨。

据说戊戌六君子砍头的时候,慈禧恨透了这帮给光绪出主意的维新党人,于是特别下令让刽子手砍六刀才能砍死。这哪里是砍头,简直是硬生生在“锯头”啊!不仅对犯人是一种折磨,而且对行刑的刽子手也是心理难关,估计下半辈子要老是梦到了。

另外,有些犯人家属还会塞钱,希望留个全尸。这样的话刽子手就会运用自己高超的技艺,在砍死犯人的同时还保证有一小块皮肤,不至于死无全尸地“一刀两断”。

至于灰色收入究竟能有多少,那就各凭本事了,行行出状元嘛。从一些古代文学作品的细节,我们这些外行或许可以窥探一二。

《水浒传》里梁山一百单八将中有三位刽子手,病关索杨雄、铁臂膊蔡福、一枝花蔡庆。杨雄是蓟州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蔡福是大名府两院押狱兼行刑刽子手,蔡庆是小押狱兼行刑刽子手。

这三人似乎都是以牢头的身份兼刽子手,但从身为牢头还要亲自动手杀人来看,显然砍头的活儿油水不少,不然他们早就把这个犯忌讳的工作给别人了。

看看小说中三人的状态,杨雄住着独栋小院,生活富足,可以养个闲人兄弟石秀,还能娶一个美艳的妻子潘巧云。蔡福、蔡庆就更厉害了,李固想害死卢俊义,买通兄弟二人杀人,一开口就是五百两金子。尔后小旋风柴进又跑去保卢俊义,开的价是多少?一千两金子!这种行贿力度,能不让人心动吗?

当然,《水浒传》毕竟是小说,难免夸张,而且也没几个刽子手能有机会杀卢俊义这样的风云人物。但小说中描写的情况或多或少都是现实中真实案例的映射,至少说明刽子手靠受贿发财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到了清代,可能是由于清朝皇室信奉藏传佛教和萨满教,至少在形式上更“尊重生命”一点,所以刽子手的法定收入有了一个明显的提升。

据邓海山回忆,每砍一颗脑袋他都能领到至少四块银元。清末一块银元大概能买30斤大米、8斤猪肉,大米猪肉可都不是一般人家吃得起的。所以四块银元够普通家庭生活半年。

可是,有钱不代表有地位,许多店家知道这是砍头换来的钱,都嫌“不干净”,拒绝接受,弄得有钱也花不出去。而且,不少刽子手一生娶不上媳妇,老来无儿无女,晚景凄凉。

清朝灭亡后,斩刑逐步被更加人性化的枪决所取代,刽子手这个行业也渐渐淡出历史舞台,只留下了这许许多多的传说故事,供人茶余饭后闲谈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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