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企业该如何开票和申报?

#开票指引

一 【税务UKEY】: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 点击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

2 新增商品“租金”成功后点击右边的赋码

3 选择优惠政策“按5%简易征收减按1.5%计征收”

4 回到首页,点击发票填开选择对应的票种.进入填开界面后左上角选择“减按征税”

二 【税控盘】: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 进入软件后先设置好相应商品编码(图1、图2、图3)

2 进入发票填开界面进行发票填开(图4、图5)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三 【金税盘】: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 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填写商品名称,税收分类检索:租赁,选择“个人出租住房”,优惠政策:“是”;优惠政策类型:按5%简易征收减按1.5%计征;

2 开票左上角选择“减按1.5%计算”后,再填写发票内容。

#住房租赁一般纳税人申报指引

我公司是龙岗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本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预计10月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10月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行“开具其他发票”列填写销售额为50万元和税额为2.5万元(50万元×5%=2.5万元),

同时将按销售额的3.5%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1.75万元,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住房租赁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指引

我公司是龙华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季申报纳税,已在本市住建局备案,预计第4季度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未开具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第4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减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5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

同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7500元(50万元×3.5%=17500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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