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开放,那对于之前违法超生的人员应怎样处罚?
网友问: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了,对于之前违法超生的非干部的公务员以及银行等岗位的人员该怎么处罚,交社会扶养金可以吗?还是面临开除处分?
律师答:您好!我国“全面两孩”政策是在2016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后的符合二孩政策条件的,受法律保护和允许。但是在此政策之前的超生情况,应当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规则,法律只适用于它施行后,而不适用于它施行前所发生的事项。基于此原则,对“全面两孩”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前违法生育的子女,已经依法处理的,要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地人大制定具体办法来依法处理。这意味着,对于2016年1月1日前“超生”的家庭,已经接受“超生罚款”等处罚的,罚款不会退回,处罚也不会撤销,对于还没有处理的,则根据国务院的办法,由各地人大来制定具体的征收对象、数额等规定。
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在二孩政策开放前存在违法超生,但至今仍没有被处罚的情况,是否处罚、如何处罚,还是要由你们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无论是缴纳社会抚养费还是开除处分,都是处罚的手段,您目前处于因新旧政策衔接而导致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你们当地人大针对特殊问题,作出特殊的规定。你稍后可以关注相关的政策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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