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GB商标,宣告无效。

上海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MLGB商标,用于服装、鞋帽、婚纱、运动衫、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异议人姚某向国家商标评审委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是该商标是不文明用语“妈了个逼”缩写,有“不良影响”。商标委以消极、格调不高、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裁定该商标宣告无效。有人认为,汉语拼音与英文组合不是固定对应的,不能因为有人不正当联想就认为该商标危害道德风尚,不能过度限制语言及拼音使用。商标权人在核准商标注册后投入大量财力宣传,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应保护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的信赖。有人认为,该商标有不良影响,最终北京一二审法院维持商标委裁定,撤销MLGB商标。“不良影响”具有极强的主观性,标准难以把控,国家工商总局在核准和撤销MLGB商标时,依据的是同一法律及法条,因为理解歧义,大相径庭,让权利人无所适从,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英文字母对应汉语及汉语拼音确实会联想许多“不良影响”,但这不是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定事由,角度层次不同,理解截然不同,比如“SB、caonima、草泥妈”等,如果延伸扩大解释,先要中英文对比筛选,才能申请注册商标,于法无据,桎梏商标注册的健康发展。司法实践,应减少对注册商标含义的主观臆断,注册商标的生死存亡应该有市场决定,低俗庸俗的注册商标及商品,市场自然会蔑视淘汰,无需公权过度干预。尊重市场规律,包容语言表达的多元化,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商标,都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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