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提出用侯爵换一个荣誉,引起大臣不满,康熙非常勉强才同意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军在澎湖打败刘国轩的水师,取得重大胜利。随着他的大军压境,刘国轩向郑克塽提议投降,郑克塽也无奈地同意。这样,郑氏在台湾的统治结束,清朝在台湾设府县管理,屯兵戍守。

施琅无疑是最大的功臣,康熙亲自召见了他,并且告诉他,将授他为靖海将军,封靖海侯。自从三藩之后,清廷对于汉人格外提防,几乎不授予王侯爵位,能让施琅封侯,这个恩典不可谓不大。然而施琅却向康熙提了另外一个要求:

琅疏辞侯封,乞得如内大臣例赐花翎,部议谓非例,上命毋辞,并如其请赐花翎。

也是就是说,施琅不要将军、侯爵,只希望能得到花翎,然而什么是花翎呢?为什么施琅将这个东西看得如此珍贵,宁愿拿侯爵来交换呢?

大家一定看到过清宫戏,也注意过清朝大官的装扮。其中官帽后面的那一簇“尾巴”,就是所谓的顶戴花翎,这就是施琅所希望得到的。

在清朝的时候,官帽就分为两种,一种是夏天戴的,叫做凉帽,另一种是冬天戴的,叫做暖帽。不管是哪种帽子,只要是有品级的官员,顶端都有帽珠,根据不同的品级佩戴不同材质的帽珠。这个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在帽珠下面有个翎管,就是用来安放翎枝。

但是,翎枝又分两种,分别是蓝翎和花翎。蓝翎是用鹖鸟的羽毛做成,是蓝色的。这个好说,一般是赏赐给六品以下的官员,特别是武官,混个蓝翎并不是多么困难。

花翎就不容易了,它是孔雀的羽毛所制成,正好用羽毛上眼状的圆花纹,又分为一眼花翎、二眼花翎和三眼花翎,最为尊贵的当然是三眼花翎。

但是,在清朝前期,花翎的授予是非常有讲究的,不是随随便便就给人的。理论上来说,一眼花翎可以授给五品以上官员,但实际上,在清朝前期,拿到一眼花翎的都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的旗人,这是皇帝直接统领的“上三旗”。

二眼花翎就只能授予宗室和蒙古王公中镇国公或辅国公,顶多还有一些驸马有资格。三眼花翎就更为尊贵了,是皇室成员中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才有资格的。

为什么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却不可以呢?原来这玩意本身的意思就是主子赏赐给奴才的,而这些人都被看成内部的主子,自然不用佩戴。

即便这样,顶戴花翎也不是一般的人能够获得的。施琅提出这个要求,本来是对于荣誉的渴望,而且态度也够真诚够,但还是有大臣指责他胆大包天,不分尊卑。康熙念及他的功劳,对他还是维护有加,不仅答应了他的请求,赏了这支一眼花翎,也没有取消他的侯爵。

后来在清朝晚期,国库日渐紧张,这时候对于花翎才逐渐放松,出现了捐翎的例制,用七千两银子就可以换来一眼花翎。但对于二眼花翎和三眼花翎,清廷一直是比较慎重的。有清一朝,获得二眼花翎的不过寥寥二十余人,获得一眼花翎的只有七人。

有意思的是,曾国藩累死累活,平定太平天国,也只获得了二眼花翎。李鸿章对清廷的贡献绝对没有曾国藩大,但因为讨得慈禧的欢心,又为清政府背了不少黑锅,为此在慈禧六十大寿的时候竟然也获得了三眼花翎。

作为汉人之中唯一获此殊荣的他,自然对清廷感恩戴德。只不过因为甲午战败,光绪帝恼羞成怒,下令摘去李鸿章的三眼花翎。

被摘取顶戴花翎,看起来不挨打不挨罚,却是当时重臣的奇耻大辱。对于大部分官员来说,将顶戴花翎看得比命还重 。因此,当清廷要李鸿章去日本进行谈判,签订《马关条约》时,他就以自己需要获得日本人的尊敬为由,请求赏还三眼花翎。当时的慈禧和光绪,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只能乖乖双手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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