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总有人劝你别打官司?一位职业28年的律师给你算了3种成本

不少人出现法律纠纷都喜欢私下解决,对打官司总是有排斥的心理,除了觉得对簿公堂不光彩之外,更多的是因为打官司是有成本的,这一点要在决定打官司之前考虑并计算清楚。民间借贷中对于债权人而言,追讨欠款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把债务人告上法院,那么,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打官司的成本有多高呢?下面来看看法宝在线的律师是怎么给你计算的。

一、经济成本

金钱成本是个小门槛,一般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承担或可能承担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经济成本。但打官司可不是交了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打官司的过程本身也是成本。多少钱打官司合适,除了考虑诉讼费(肯定比诉求便宜),还要考虑其他成本,比如漫长的过程。金钱成本是成本,时间精力成本也是成本。

你可能说,打官司都是律师去跑,我不去行不行?理论上可以。但是实践中还真没有几个客户是两眼一抹黑就不管了的。

二、时间成本

一个案件从起诉立案到强制执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限为六个月,虽然这六个月时间是法律规定的最长不得超过的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除外),但是目前实践中法院的工作量非常大,很少有法官会像当事人自己一样着急结案,即使着急法官也没办法,因为手里同时处理上百件案件,不可能那么快结案,所以法院一般都是踩着最终的时间点结案的,即如果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必须在六个月审结,法官能在第五个月结案就非常不错了。

不仅如此,民间借贷案件周期长就长在公告环节。公告期间是不计入六个月的审理期限的。结合前文的分析,从立案至判决生效法院至少需要公告两次,一次是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的公告,一次是判决书的公告,有的法院甚至需要公告三次,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判决书分别公告。每次公告需要60天时间,那么三次公告下来就是180天(六个月)。再加上六个月的审理期限,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从立案到拿到生效判决书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

这还不包括执行程序,最让人头疼的应该是执行程序,虽然法律规定,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实践中“执行难”成为众所周知的现状,如果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前面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就全白费了,周期再长、花费再多,也追不回钱来。即使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法院拍卖变卖的方式执行,周期之长大家可以想象,在此不再展开阐述。

三、其他成本

债权人提起诉讼除了上述金钱成本以及时间成本外,一般还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诉讼事宜,还会产生一些人力成本。除此之外,资金占用成本也是很大的一块成本。另外,提起诉讼是比较强硬的追讨手段,一旦提起诉讼,一般会影响到和客户的关系。

债权人到底是采用非诉还是诉讼的手段进行追讨,原则上先非诉后诉讼,情况紧急需要诉讼的时候也别犹豫,得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宝律师建议债权人在处理逾期案件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地催收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有效追回欠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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