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进入攻坚阶段

2020年是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攻坚的一年。根据G20要求,OECD/G20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包容性框架(以下简称“IF”)必须在2020年内达成共识,形成解决方案。目前该包容性框架有137个国家参与,这其中包括G7、G20、OECD以及大量发展中国家。2020年1月29至30日召开IF第八次会议上,137个国家经过平等讨论,取得阶段性成果即两个支柱的谈判计划,并以此为支撑发起攻坚行动。

应对数字经济的税务挑战是2015年推出的BEPS行动计划中的第一项。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原有的税务规则无法应对;此外,由于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旧的国际税收规则已经失效。为此,IF的解决方案包含两大支柱。第一支柱针对数字经济独有的问题,第二支柱则是针对数字经济和传统经济共同的BEPS问题。

本次IF会议上,参与各国同意采用第一支柱下的“统一方法”作为未来谈判的基础。“统一方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联结规则,规定利润应当在哪个国家征税;第二部分是利润分配规则,规则各国如何分割利润。在技术层面,两项规则可以细化为将应税利润分配到市场所在国的一套计算方法,包含金额A、金额B和金额C,分别对应剩余利润、常规利润和常规行为之外的补偿利润。

本次会议就第一支柱提出了进一步工作计划,要求在今年七月前完成第一支柱的政策要点,2020年底之前形成最终报告。本次会议还回顾了第二支柱的工作。第二支柱的建议已经大致形成,只有一些政策细节还面临选择。

IF的使命就是通过达成共识来应对数字经济形成的税务挑战,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也要面临各种挑战。其一是各种单边行动及其造成的对抗。最近,法国拟开征数字税,遭到了美国的反制,这不是OECD愿意看到的结果。另外,137个国家平等讨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久前美国提出针对第一支柱要求给予若干例外,即安全港式原则,这不符合IF的宗旨。接下来如何应对,还要继续观察。总之,2020年注定是艰苦且不平凡的一年。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