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人:伊甸园故事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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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人:伊甸园故事新解
作者:周立人(上海理工大学)
有关伊甸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时代,长期以来学术界充满了各种假说和争议。这些假说和争议,对伊甸园故事的解读往往遵循考古式的唯历史主义的方法,因而忽略了该故事原本所隐含的形而上的意义。此外,由“禁果”引发的信仰与知识的悖论,实际上是古老的“智慧即罪恶”论的翻版,意在将信仰与知识对立起来。
一、有关伊甸园的传说
关于伊甸园,《宗教词典》上说:“伊甸园源于希伯来文eden。犹太教、基督教《圣经》故事中上帝安排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居住的园子。据《创世纪》载,该处有河,分四道流向四方;园内果木繁茂,景色优美;亚当和夏娃在园中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后因违背上帝之命食禁果被驱逐出园;上帝派天使把守道路,不让后人再寻见此园。”[1]
根据《创世纪》的说法,灌溉伊甸园的河的第三和第四条支流分别叫做“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因此,有不少学者试图用“历史主义方法”将伊甸园故事还原为“历史的原型”。例如,杨真在《基督教史纲》中说,所谓“伊甸园”,在诸多的历史学家看来,乃是幼发拉底河下游冲积平原的名称,取自巴比伦的古代传说。[2] 而国外则有人把《创世纪》同巴比伦史诗《恩努马——艾利布》作比较,认为两者间存在着许多相似性,进而得出结论:由于两河流域曾经是古代犹太人的居住地,巴比伦的创世神话极有可能通过文化传播被犹太人所汲取。[3]
关于伊甸园的具体地理位置和人类的始祖,无论是在宗教界还是在学术界都存在着不少假设。例如,1664年,法国神甫欧仁尼·罗杰认为,耶路撒冷圣墓大教堂人行通道上的某一点是大地的正中心,也是伊甸园中那棵禁树的所在地。而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伊甸园在现在的伊拉克境内,因为伊拉克人的祖先——古代苏美尔民族的创世神话与《创世纪》故事有着渊源,这种神话也称人类的始祖是神用泥土塑造的,而且也载有类似“伊甸”和“亚当”这样的名称——它们分别指“未开耕的处女地”和“旷野上的居民”。此外,还有地中海盆地假说(1920年,英国学者赫·乔·韦尔斯提出了该假说,之后,维克托·希斯据此作出地中海盆地即伊甸园的推论),亚特兰提斯假说(亚特兰提斯是传说中的被上帝沉没了的大西洲,柏拉图在《泰密阿斯》等著作中,对之有详细的描述)以及四川盆地假说(该假说认为,伊甸园位于中国四川盆地,因为伊甸两字具有“天国”之意,而四川盆地自古就有“天府之国”的称谓,况且,那里的生态环境最适合人类的起源和生存)等。甚至还有人认为,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伏羲、女娲兄妹很可能就是亚当、夏娃的原型。还有人说,在犹太人移居的河南开封发现了一个犹太人的教碑,上面刻着女娲和阿耽的名字,而这个“阿耽”极有可能是盘古,是古代犹太人始祖亚伯拉罕的祖先。
另有学者把《圣经》同一些中国古籍作比对,认为《老子》所说的“天地母”和“道”就是在一片混沌中创造了世界万物的上帝;《周易》中的“七日来复”是指上帝用七天的时间创造世界;《淮南子》里提及的“四水”[4]对应着伊甸园里的四条河;《山海经》里的“食之令人圣智”之树(又叫“睿木”),即是伊甸园里的“智慧之树”等等。
关于伊甸园故事所处的时代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它“反映了处在父权制时代的犹太民族的社会状况”,[5] 因为伊甸园故事传至犹太人编写《旧约》之时,不免添加进了一些后世的思想,尤其是父权时代和阶级社会的思想。对此,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该故事“所属的历史时期是摩尔根所说的蒙昧时代,而不是父权制时代”。[6] 其理由是:“吃了果实以前的亚当夫妇,完全与禽兽同。”[7] 另有一些人则认为,伊甸园纯属子虚乌有,因为包括伊甸园故事在内的创世神话体现了原始人类对宇宙和生命起源的一种最朴实的认识,一种充满了诗性的想象,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古人在创造神话的时代,生活在诗的气氛里。他们不用抽象演绎的方式,而用凭想象制造形象的方式,把他们最内在、最深刻的内心生活转变成认识的对象。”[8]
其实,对伊甸园故事的解读仅仅遵循考古式的唯历史主义的方法是不全面的,因为这样做明显地忽略了该故事所隐含的形而上的意义。这种考古式的唯历史主义的方法实际上具有19世纪圣经考据和宗教考据所具有的重要特征——不仅求助于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而且求助于浪漫主义的历史主义。例如,被称为“现代犹大”的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曾经对耶酥的生平作了神话学意义上的解释,认为神话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以民间传说的形式反映了生活于历史上某一特定时期和某一特定地域的民族的观念。他笔下的基督教是受时空限制的,且在某种程度上能被其他的宗教所替代。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也对基督教作了历史考察。他说:“神学就是人学。”[9]在他看来,宗教的实质是人类自我的投影或人性的客观化,不同时代的人从不同的需求和理想出发,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诸神。他指出:宗教的历史进展向我们提示“过去被当作是客观的东西,现在被当作是主观的东西。也就是说,过去被当作上帝来仰望和崇拜的东西现在已被当作属于人的东西来加以理解。”[10]用黑格尔的话说,宗教代表了人的自我异化。黑格尔深信,传统宗教的形成是古人及其所处的社会不断贬值的结果;当时,人们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无比的担忧和绝望,于是创造出一个超验的、虚静的、完全异己的神来抚慰遭受折磨的灵魂;而现代的人早已看清了自己的真相,从而填平了神与人之间的鸿沟;这样,神便获得了一种历史的、动态的定义。换句话说,神不单单是一个存在的神,而且是一个生成的神。
对此,特劳尔希指出:包括黑格尔在内的许多历史哲学的研究者,他们的研究成果并没有导致对“人类存在的意义”的更好理解,而是导致了对它的破坏。[11]
事实上,伊甸园故事在阿拉伯的一些典籍中出现过多次,它除了用寓言的方式向世人昭示人类的起源和历史外,更重要的是警告世人不要与邪恶和不义为伍。
诚如阿拉伯学者优素福·阿立指出的:“伊甸园在这地球上吗?显然不在。因为主是在人堕落之后才宣布判决的:'大地上将有你们的住所。’所以,我们可以断言:人类在堕落之前,生活在另外一个空间。那里只有幸福、纯洁和真诚。那是一个精神乐园,里面没有仇恨与邪恶。在那里,或许连时空的概念也不存在。伊甸园和它里面的那棵禁树同样都具有一种特定的寓意。”[12]
有位作者在《寻找人类心灵栖息地——伊甸园》中写道:伊甸园到底有没有?到底在何处?这些问题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伊甸园已成为人类心灵栖息地和精神图腾的代名词,它所蕴含的文化概念的外延要比人们想象的广阔得多。“当今社会的喧嚣浮躁、尔虞我诈,使人们更加怀念并憧憬伊甸园的恬静安逸和与世无争。人类从诞生到今天,斗转星移,沧海桑田,背负了过多的夙愿与噩梦,承载了无尽的苦难和心酸,无不渴望回归纯真、安宁和幸福。许多人不时回首瞩望先祖们充满诗意的乐土。对它孜孜以求地刨根问底,恰恰体现了这种渴望和希冀的情愫。” [13]
二、对“禁果”的解释
一论及伊甸园,人们很自然地会联想到里面的禁果。对“禁果”一词,不少人往往从宗教的“性道德观”上去加以理解。例如,古代犹太神秘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犹太教神学家斐洛认为,禁果即是情欲之果。在他看来,伊甸园故事其实是人类堕落的一出“悲剧”。他这样描述:“上帝创造的人类始祖亚当原本是纯洁神圣的,但后来在蛇(极端的情欲,即色欲的代表)的唆使下,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和夏娃一起偷吃了禁果,并依靠感情的帮助,成功地控制了理性,导致了两人的肉体结合。所以,亚当和夏娃的后代也总要表现出离开自己的父亲(上帝)和母亲(理性)而依赖他的妻子(情感、色欲)的倾向。这是灵魂在进入肉体的过程中因没有使理性控制情感而导致了人性的堕落,人因此被上帝赶出天堂。”[14] 17世纪英国神学诗人弥尔顿在《失乐园》里写道:“那棵禁树上的果实,其致命的味道将死亡带给这个世界;而由于失去了伊甸园,我们无不生活在悲哀之中。”[15] 在他的眼里,禁树上的果实象征着人类“燃起的情欲”。而这种情欲,在现代奥古斯丁主义者(包括弗洛伊德主义者)看来,正好跟人类的“破坏本能”和“死亡本能”相联系。海斯在《危险的性——女性邪恶的神话》一书中曾对禁果做了大量的研究,指出: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树上的果实后,发现自己是裸体的,他们“第一次感到性的罪恶,换言之,性交产生了。这种意识由蛇来传授并非出于偶然,因为蛇在古代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希伯来人甚至说月经是蛇咬而致。而且,'知道好坏’(即区分善恶)这句话是和性结合在一起的……由蛇传授的知识再加上树,便成了性知识。”[16]
对此,也有人提出反论,认为所谓“禁果”不是一般的性知识或宗教意义上的性道德,而是体现人类婚姻制度初建时期原始社会道德中的婚姻禁忌。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在伊甸园的上帝、亚当、夏娃之间存在着有悖于这些道德准则的婚姻(性)行为,而这为社会所不容,反映在神话中,便是上帝怒将亚当、夏娃逐出了伊甸园。”[17] 这种反论首先否定上帝与亚当、夏娃之间存在着神和人的关系,认为“他们应是'神-神(母神与子神)的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看,则是'人-人关系’”[18]。其理由是:(1)在古希腊提坦神系中,始祖神是地母盖亚,她独立生下天父乌勒诺斯,然后母子结合生下第三代。这与《创世纪》中上帝独立先生下亚当,而后上帝再与亚当合力生出夏娃是类似的。(2)根据约瑟夫·甘伯“创世神话四阶段”的观点,创世之神最先是母神,后转归父神。(约瑟夫·甘伯把古代创世神话分为四个阶段:1.世界由无配偶的女神所生;2.世界由女神受孕配偶而生;3.世界由一男性战神自一女性躯体上打造而成;4.世界由一男性神独立创造)[19] (3)西亚、埃及等地女性崇拜先于男性崇拜是母权制社会存在的有力证据。(4)按照施密特的观点,在母系农业文化结构中,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产生了“地母”崇拜和月神崇拜,“而地与月不久联合起来,在这种情形之下,至上神时常被认为是女性”[20]。而伊甸园所处的两河流域中下游正是世界农业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因此,我们认为《创世纪》中上帝的原型应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家族领袖——母亲……在对上帝的女性性别做了认定之后,便可以对上帝、亚当和夏娃三者间的关系做出新的描述。上帝与亚当有两重关系:①母子;②夫妻。上帝与夏娃亦有两重关系:①母女;②祖母与孙女。而亚当与夏娃则有三重关系:①兄妹;②父女;③夫妻。这种关系反映了伊甸园时代存在着原始杂交(如上帝与亚当的母子婚、亚当与夏娃的父女婚)和血缘家庭婚姻(亚当与夏娃的兄妹婚)。这就是伊甸园之谜。”[21]“在伊甸园,旧的婚姻(性)关系正日益为社会所不容。'禁果’寓指的就是有关的婚姻禁忌……至此,我们对上帝必须建立一种更新的认识:从历史的角度看,她是家族之母,是婚姻关系的参与者;而从对社会道德的维护来看,她代表的是一种更广泛的社会力量。神是多重身份的集合体,具有历史的复杂性,上帝亦莫能外,她的身份即兼有沙漠神、雨神、火山神及战神的影子。神的性格、秉赋等有时会自相矛盾,但这只能证明神是人造的。所以,矛盾的东西往往就是发展的东西,这是神话用作历史研究的材料与一般史料有别的地方。只有坚持这种观点,我们才能完美地解释为什么上帝是旧式婚姻的参与者,而她又成为这种婚姻(性)关系的反对者。”[22]
其实,这种反论是建立在唯历史主义基石之上的,它首先将宗教还原为神话,然后再将神话还原为所谓的“历史”,抽掉了“禁果”本身所具有的宗教伦理学意义上的内涵。这就好比把河里的水抽干,然后说:“你瞧,这不是河,而是泥土。”即便是一个不带任何宗教情感和先验认知模式的人,如果他仅从限定“禁果”意义的语境来判断,或许也会作出和宗教界人士相同的理解:禁果既不是情欲之果,也不是婚姻禁忌;而是神用来观察和考验人类始祖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他要借此看一看,他所创造的人是否能够服从他的命令,保持造物主和被造物之间固有的和谐关系,是否能够在外界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从而维护客观世界的道德规范与秩序。
亚当和夏娃误食了禁果后裸露出原来被遮盖的羞体,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情欲或性,进而在情欲或性上面大做文章;他们慌忙用园中的树叶来遮盖,也很容易让人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去寻找解释——如海斯在《危险的性:女性邪恶的神话》中说,《创世纪》的三大主题之一就是“从原始生活过渡到文明生活”。[23] 但倘若我们从“不义”(由偷吃禁果来寓指)和“羞耻”(由裸露羞体来寓指)这条逻辑链上来推论,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不义的人应该为自己不义的行为感到耻辱。
深受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阐释学理论影响的苏珊· 朗格,在其所著的《情感与形式》中说:“同一事件对于两个体验它的人来说,可以显得迥然不同。其不同无疑是由限定整体反应的联想、看法、见识以及其他心理因素所引起的。”[24] 苏珊· 朗格所讲的“限定整体反应”的因素,当然也包含语义学、修辞学和宗教学等。关于宗教学,阿拉伯的典籍上说:唯一主“为世人打比喻,以便他们深省。……他为人们设的这些比喻,除学者能理解外,别人都茫然。”[25]因此,我们对“禁果”的阐释不能脱离宗教学的具体文本,应该在局部与整体的辨证关系上把握它的确切意义。
阿拉伯的典籍上还说:“阿丹!你跟你的妻子住在乐园里,你俩从中取食可以随心如意,但不可靠近这棵树,否则你俩就不免背义。魔鬼蛊惑这一对夫妻,致使他俩裸露了原来被遮盖的羞体。他说:'你俩的主禁止靠近这棵树,只因怕你俩化为天使,或永生不息。’他以诱惑手段使他俩坠入骗局……”对此,优素福·阿立解释道:“阿丹被主安置在一个天真无邪、快乐无比的精神乐园 (spiritual Garden of innocence and bliss) 之中,但主又赋予他有限的选择能力。主绝对禁止他接近那棵邪恶之树 (Tree of Evil),可是,他却没有经得住魔鬼的诱惑。……由主创造的人类始祖,无论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纯真的,他们原先并不知道什么是邪恶。然而,他们所赋予的选择能力 (这种能力使他们超出了天使)意味着他们有可能接近邪恶,但这种邪恶完全可以通过对自由意志的训导来加以拒绝。主曾经对他们发出警示。而当他们失足时,便明白了什么叫邪恶。不过,他们 (包括他们的后代)在大地上仍然有机会行善并找回已经失去的纯真与幸福。”[26] 这再清楚不过地阐明了禁树之果所蕴涵的形而上的意义。
即便是基督教最初的教义也没有将禁果和情欲(或性)联系在一起。曾当过基督教牧师的徐怀启在分析亚当的犯罪(即偷吃禁果)时指出:在神所创造的世界里,“贯彻着他所规定的道德秩序。由于这个秩序,在人的一定行为和这行为的一定结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道德上的必然联系。这就是:善的行为必然地会产生出好的结果;恶的行为必然地会带来坏的结果。这种道德上的必然联系,是谁也不能任意取消和废除的。……这足以说明,当亚当犯罪(即偷吃禁果——作者注)时,为什么他必须遭到神的惩罚,不能不被逐出伊甸园。”[27] 由此可见,偷吃禁果代表了一种破坏道德秩序的“恶的行为”,这种“恶的行为”的主要特征就是藐视和不服从神的旨意。19世纪美国著名学者E.G.怀特也说:“当人类刚刚被创造出来,魔鬼撒旦就跟上帝争夺对人类的控制权;他还企图和人类联合起来挑战上帝的秩序,进而建立起自己的王国。夏娃听信了他的话,落入了他预先设计的陷阱。而现在仍然有许多人执迷不悟。他们所信奉的谬论只不过是撒旦诡计的化身罢了。”[28] 在他看来,禁果是人类触犯上帝之后所尝到的“苦果”——“亚当和夏娃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之后,他们对于自己的蠢行恍然大悟,他们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什么是邪恶,他们尝到了犯规的苦果。”[29]
欧阳光伟在《现代哲学人类学》中指出:“基督教的观点获得了各个宗教人类学思想家的种种新的解释。但是由于当代宗教人类学受到时代、社会和历史的限制,受到哲学人类学概念和内容本身的影响,这些观点也在不断变形,它们以世俗化的形式出现在新的哲学体系中。”[30]例如,有不少人持这样一种观点:“上帝禁止人(亚当)吃智慧之果,而人在蛇的引诱下偷吃禁果,从而打开了通往知识和道德之路,获得了某种神性,但这不是上帝主动给予人的,而是人自身努力的结果。”[31] 遵循这一思路,伊甸园故事所揭示的似乎是信仰与知识的悖理;也就是说,信仰是以无知为前提的,而知识的获得是以抛弃信仰为前提的。神只要人类信仰他,而不允许人类获得知识,因为拥有知识是神的特权。照此推论,人类应该永远处在无知无识的蒙昧状态,人类获得的知识越多就越背离神,就背负着越多的罪孽,而历史发展的每一进程(不论是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还是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都是人类不断走向堕落的印证。这是典型的新神学主义观点(即E.G.所说的那种“谬论”)。众所周知,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曾极力用神性来贬低人的理性,认为人的理性与信仰上帝是对立的,无法调和的,它是人的罪性的组成部分。“圣经是公开主张彻底的唯信仰主义的,宣扬对上帝的认识只能靠信仰,对一切事物的认识只能靠启示,绝对排斥人的理性,不依赖人的理性。教父学也是如此。教父学的创始人德尔图良明确主张盲目信仰,对上帝的认识和承认,无须经过人的理性的理解……认为上帝不需要、也不可能得到理性的理解。如果上帝、神的绝对权威要在人的理性的理解之后才能确立,这就等于要基督教承认人高于上帝,上帝是经人的允许和同意才存在的。”[32] 然而,倘若人为了信仰而放弃理性(即放弃对知识的追求),信仰也就自然成了盲目的信仰或无知的信仰。
原载《中西文化论》
[1] 参阅任继愈主编的《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版,第440-441页。
[2] 杨真:《基督教史纲》上册,三联书店1979版,第15页。
[3] 戴维·利明:《神话学》,李培茱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5页。
[4] 《淮南子·墬形训》载:“凡四水者,帝之神泉,以和百药,以润万物。”
[5] 汪永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讲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版,第57页。
[6] 薛平:《伊甸园神话揭秘——上帝、亚当、夏娃三者关系之历史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
[7] 谢六逸:《神话学ABC》,三联书店1990版,第101页。
[8] 黑格尔:《美学》第2卷,商务印书馆1979版,第18页。
[9] 引自Franklin Baumer, Modern European Thought, Macmillan Publishing Co., Inc.1977, p.316.
[10] Ludwig Feuerbach, 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 George Eliot (trans),Harper & Brothers, New York,1957,p.13.
[11] Ernst Troeltsch, quoted in Georg Iggers, The German Conception of History,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Middletown, Connecticut, 1969, p.178.
[12] A.Yusuf Ali, The Holy Book: Text,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Amana Corp. 1983, p.25.
[13] 杨华:《寻找人类心灵栖息地——伊甸园》www.enorth.com.cn2003-11-03。
[14] 参阅施炎平《犹太神秘主义哲学——希伯来传统向早期基督教神学演化的一个环节》,《同济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
[15]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Quotations (new edition), OUP,1992, p.467.
[16] 海斯:《危险的性:女性邪恶的神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版,第106页。
[17] 薛平:《伊甸园神话揭秘——上帝、亚当、夏娃三者关系之历史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
[18] 薛平:《伊甸园神话揭秘——上帝、亚当、夏娃三者关系之历史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
[19] 龚维英:《原始崇拜纲要》,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版,第226页。
[20] 施密特:《原始宗教与神话》,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版,第359-360页。
[21] 薛平:《伊甸园神话揭秘——上帝、亚当、夏娃三者关系之历史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
[22] 薛平:《伊甸园神话揭秘——上帝、亚当、夏娃三者关系之历史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
[23] 海斯:《危险的性:女性邪恶的神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版,第104页。
[24] 苏珊· 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版,第241页。
[25] 林松:《古兰经韵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88版,第453页。
[26] A.Yusuf Ali, The Holy Book, Text: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Amana Corp. 1983, p.344.
[27] 徐怀启:《古代基督教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版,第207-208页。
[28] E. G. White, The Great Controversy:America in Prophecy, Inspirational Books East, Inc.,U.S.A,1988, p.510.
[29] E. G. White, The Great Controversy:America in Prophecy, Inspirational Books East, Inc.,U.S.A,1988, p.511.
[30] 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168页。
[31] 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166-167页。
[32] 张步仁:《西方人学发展史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版,第1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