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奸雄:曹操胜利后为什么要把战前士兵写的投降信全部烧掉?

官渡之战,曹操以弱胜强,打败了兵多粮足的袁绍。在打扫战场的时候,从袁绍的图书中检出一束书信,是曹营里的人暗中写给袁绍的投降书。当时有人向曹操建议,把这些写信的人逐个抓起来杀掉。曹操说:“当袁绍强大时,我都不能自保,况且是别人?”于是他下令把这些密信统统烧掉,不要去追查那些写过信的人。这些信件一烧,自然有许多人幸免于罪,这对于大战刚过,安定人心是大有好处的。这种做法,不是曹操的发明,而是从汉光武那里学来的。

这件事情,曹操是做得对的。

一、他考虑到事情发生的历史背景。当时,袁绍以重兵占领冀州、青州、幽州和并州,威慑着北方。曹操自己力量单薄,自身难保,有人写信表示要投靠袁绍,这不奇怪。袁绍垮台后,这些写信的人,不少是会改悔的,因为力量发生了对比。曹操总悬厚待投降他的人,哪怕他们不是诚心相投。他说:“吾恩遇之,虽有异心,亦可变矣。”宽大为怀,促使转化。

二、这些写信的人,与投敌叛乱是有所区别的,他们多数属于思想动摇的性质。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有这种思想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如果严加追究,势必造成人心浮动,扰乱了自己。

三、更主要的一点,曹操要集结更大的力量,乘胜前进,消灭徐州的刘备和荆州的刘表等割据力量,扩大地盘。因此,要尽量收拢更大的力量。

烧密信这件事,可以看到曹操是站在全局的角度处理问题,也不能不说他有一定的度量。可是,对于这件事情,历来有不同的看法。特别是那些“拥刘”派,咬定这是曹操“奸诈”的表现,与汉光武有着根本的区别。有人他在《三国演义》第三十回书的总批里说:

“光武焚书以安反侧,是恕之于人心既定之后;曹操焚书以靖众疑,是忍之于人心未定之时。一则有度量,一则有权谋。其事同,而其所以用心不同也。帝王有帝王气象,奸雄有奸雄心事”。

在说这话人的心目中,只要是帝王,就一切都是对的。曹操所以不值肯定,因为曹操不是帝王,而是一个“奸雄”。这是封建正统观念所造成的偏见。

其实,曹操在处理不少的问题时,倒是有着“帝王样”,有着政治家的眼光。就拿维护内部的团结来说,他是极其注意的。比如,在建安初年,曹操手下的高级官吏徐宣和陈矫不和。原因是徐宣抓住陈矫娶同姓姑娘为妻这一点,经常在大庭广众中非议他,还企图借这件事把他搞下台去。陈矫本姓陈,后过继给他的舅舅为子,改姓刘,娶了刘姓的女子为妻。这在当时的社会是被认作有伤“风教”的行为。曹操很赏识徐宣和陈矫两人的才能,希望他们不要闹下去,携起手来,加强合作。为此,他特别发布了一个命令,说:

“丧乱已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

后来编《曹操集》的人管这个文件叫《为徐宣议陈矫令》。

这个命令体现了曹操要维护团结的积极精神。它既指出了陈矫的错误,但又指出他这个错误是由于社会动乱,“风教凋薄”所造成的,不要过多地追究个人的责任。如果抓住不放,用夸大的“谤议之言”,去定人好坏,是不合适的。这里也暗示徐宣,要他注意从当时的历史背景去看陈矫的错误,不要抓住人家某些过去的错误不放,不利于合作共事。为了防止有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命令定出以“建安五年”为界线。在这以前的,“一切勿论”,凡是纠缠历史老帐的,“以其罪罪之”,给予应有的论处。

这与烧密信,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当然,曹操的根本目的,在于争取人心,扩大势力,实现自己称霸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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