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会计核算16讲(三)
原创:金算珠写在前面:经过前面《财务会计入门》共17小节的内容介绍,初学会计的小伙伴们对会计懵懵懂懂有点概念了,金算珠最不喜欢长篇大论的进行枯燥的纯理论灌输,因此,从今天开始,我们用一个大家身边最常见的公司业态——超市,来做一个完整公司从头到尾的会计实务演练,中间穿插进一步需要大家掌握的各种具体业务核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和原理,让大家能把会计枯燥的理论落地。(三)9~~12讲第九讲:宣传彩页印制费和小广告劳务支出超市的目标就是卖货,但现在超市分布密集,要想有很多的顾客上门购买,就需要多做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业务14:为了加强宣传效果,公司找鹏飞广告有限公司印刷宣传彩页10000份,取得开具的小规模印刷费专用发票30900元(含税)。公司雇佣临时工10个,在超市周边社区发放宣传彩页,每人每天100元劳务费,共计发放劳务费6000(每人600)元。分析:宣传彩页的制作费用虽然发票开具的是印刷费,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该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故印刷费的增值税计算=30900/(1+3%)=900元。临时工劳务费的发放,不应该算作工资支出,但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职工、临时工、兼职员工都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中。另外,对于支付的临时工工资还要做个人所得税申报,只是低于纳税起征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按新的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法,如果这些临时工在其他地方有工资领取,还需要在下年初做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个人所得税的多退少补)。上述业务应做如下列图表9-1,图表9-2所示分录:
图表9-1
图表9-2可能有的小伙伴会有疑问,为什么不直接借方计入销售费用,贷方计入库存现金,而非要从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进行一次中转呢?这个就涉及到科目核算的理解问题。我们知道,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人工成本,如果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公司核算的人工成本就不全面。从这个方面来说,每个会计科目的核算,需要养成规范的习惯,将来我们财务分析或出具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的时候,从会计账簿系统中取到的数就比较准确,这才能起到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作用,管理层拿到这些真实无误的数据才能更好的作为决策辅助。越早认识到这个问题,将来成长为高端财会人才的可能性越大。业务15:实惠多超市管理层决定在本市电视台投放1个月的黄金时段广告。广告费支出取得电视台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额18000元,款项已转账支付完毕。分析:期间费用中有一个科目叫销售费用,主要用来核算企业为了把商品销售出去的各种支出,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 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公司该业务核算简单,做分录如下图表9-3所示:
图表9-3业务16:实惠多超市后勤支持部组织员工从库房领取开设超市所需的各种货架、设备堆台等并安置整齐,在安装过程中有两组堆台被操作失误损坏,不能使用,卖废品取得收入100元,后勤部员工责任人赔偿200元,该堆台假设购买时不含税价款1000元(假设公司以低值易耗品核算),税额130元已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之中。分析:货架损坏,相当于购买后该存货没有使用就发生损毁,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除了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损毁外,与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损毁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堆台的进项税需要从原计入的进项税额中转出。相关分录如下图表9-4、9-5所示:
图表9-4
图表9-5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会将该类毁损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先在待处理财产损溢中进行归集,等查清事实,管理层确定处理方案后再做上述9-5分录的处理。两张凭证结合起来看,相当于转出的进项税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中,货物损毁造成不能抵扣,因此算是公司的损失。两笔分录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无余额。第十讲:促销活动中抽中的免单销售如何做账?业务17:为筹备开业,实惠多超市又采购一批商品,价值为120万元,其中60万元验收后直接摆放到货架之上准备销售,其余60万元验收入库。假设均为不含税价额,发票已取得,货款未付。分析:无论商品是在货架或是在仓库,对于实惠多超市来说,都属于存货,只是存放的地点不同而已,会计上作为采购入库,没有不同的地方。只有销售出去的商品,才可以做出库结转,同时做收入处理。因此,业务17的会计分录如下图表10-1所示:
说明一下,为了授课分享方便,业务17的入账分录采用了简化处理,没有数量,供应商也没有具体举例明细单位,大家如果看过前面第8节的分享的话,应该清楚真实超市采购入库的具体核算样子。业务18:实惠多超市为了庆祝开业,搞了促销购买优惠活动。主要方案是:9月1日-9月7日,连续7天,每天超市随机抽取50位顾客,当天购买的商品全部免单,也就是不收费。具体执行是每天每笔结账小票产生一个抽奖号码,下午6点截止,开始抽奖。抽中的顾客会收到短信通知,中奖顾客免单的金额在10月的下次购物时可全部抵扣下次购买金额。假设7天抽取的所有免单销售小票合计金额为20万元(含税,假设税金为1.8万元,不同商品税率不同),公司初次搞此类活动,无法估计中奖客户下月参与免单的比例。因此,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全部金额视同销售费用。分析:实惠多超市的上述业务中严格来说免单其实是免的10月份的销售单据金额,但该促销活动的费用应该算是9月份的费用。当然,核算不太严格的公司,也是可以等到10月份看具体享受免单的金额再做销售费用处理。相应分录如下图表10-2、10-3所示:
上述图表10-2中的销售业务分录,应该是包含在每日根据收款台的销售明细所做的当日收入中的一部分,我们为讲课方便单独做账,方便将来查找数据,该凭证后面的计提销售费用附件中应该有7天中抽奖营销部门的中奖通知之类单据,白话说,就是该促销费用的金额是如何而来的依据。如实记录,也是方便将来税局查账的话,用来证明自己业务的合理性。图表10-3的凭证应该是10月份的凭证。另外,免单销售虽然没有收到钱,税法上视同将免单部分的销售款无偿赠送给购买者(或想象成拿这笔钱做了广告宣传等促销活动),应该是销售行为,故做收入并计算销项税。第十一讲:超市积分按新准则怎么进行会计处理业务19:2019年9月1日,实惠多超市开始推行一项奖励会员积分计划。根据该计划,顾客在该超市每购物100元可获得1个会员积分,每个会员积分从次月开始在购买实惠多超市内销售的商品时可以抵减1元。假设截止2019年9月30日,超市会员共消费1,090,000元,其中增值税税额90,000元,按税局核定的纳税方法已按收银台销售系统销售额计提增值税,超市会员系统记录的积分共累计10,900个积分,根据历史经验,该公司估计这些积分的兑换率为90%。分析:按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收入的确认需要运用五步法对交易活动进行认定,收入五步法完全讲透估计需要上万字,这五部分别是(一)经济合同识别:(二)合同履约义务识别;(三)合同交易价格确定;(四)合同交易价格的分摊;(五)收入确认的条件认定,我简单说下精髓:就是将收入的实现和单项履约义务挂钩,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可以和同一个合同中其他的明确区分出来,同样成本和收入也可以区别出来。更强调的收入和履约义务的匹配性。
我们分析这些赠送的超市积分,可以明白,实惠多超市9月份的价税合计销售额109万中,由于积分可以抵用现金,相当于超市在收到109万货款后,还要给会员顾客提供与所获积分等值的10,900元相当的商品,因此区分本月的销售合同(不一定有相关书面的协议文本,在本例中合同就相当于超市会员政策中相关条款),超市有两项履约义务:一是提供109万商品给会员,二是下月提供10,900元商品(积分等值)给会员。而超市对应履约义务的合同权利却只是本月收到的109万元货款(主动权利)及客户不兑换就不用给付商品(被动权利)。实惠多超市9月份收到的109万货款应该分摊到两项履约义务中,考虑到积分的兑换率90%,10900积分这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为1元×10900积分×90%=9810元。实惠多超市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按照商品和积分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对总计售价1,090,000分摊:分摊到本月提供商品的售价=1,090,000×1,090,000/(1,090,000+9,810)=1,080,277.50元分摊到下月提供商品的售价=1,090,000×9,810/(1,090,000+9,810)=9,722.50元因此,实惠多超市2019年9月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1,080,277.50元(含增值税),同时确认合同负债9,722.50元。具体分录见图表11-1所示:
图表11-110月份,客户兑换积分时的分录为:借:合同负债-超市积分计划贷:主营业务收入此部分销售已经缴纳过销项税了,因此在10月份无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业务20:假设该批销售总的商品成本为850,000元。分析:我们知道,为了匹配主营收入对应的成本支出,一般来说,可以归属于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都是应该纳入与主营收入对应的科目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的。但是类似实惠多超市等商业企业为了准确核算购销商品的毛利,在商品的成本结转中仅核算销售商品的出库成本,其他为取得销售收入的超市营业人员工资等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如果严格来说,这样的主营成本核算不完全符合配比原则的精神,但如果企业按照一惯性要求一直这样核算,对于企业成本效益分析影响也不大,反而更能用毛利分析商业企业重要的核心经营项目——货物的流转和价格变动,因此,很多商业企业都是只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商品的出库成本。这样,业务20的会计分录也就简单了,如图11-2所示:
图表11-2如图表10-2所示,商品的出库成本核算,正常应该是按超市的货品大分类进行,这样方便将来成本毛利分析时对品类进行总结对比。该凭证后面附件应该是仓库的出库明细及按类别的汇总成本核算表之类的管理表格。一般存货的收发存系统中会有或根据自己公司管理需要进行设置。另外,这部分出库的成本其实是和9月份的收入匹配的。10月销售到10月份时也应该有匹配的成本结转。第十二讲:超市中出租柜台的收入确认和款项结算业务21:随着人流日渐增多,实惠多超市将食品区隔离出来的食品加工间对外出租,由个体工商户刘一手承包租赁成立一个小型食品店,假设食品店增值税按13%缴纳,双方协议约定,租期2年,从2019年11月开始计算,食品店先期缴纳8000元驻店费(含2000元押金,假设11月份收到款项),正式营业后按营业额的30%作为分成(包括管理费、租金和代缴纳的税金)从食品店营业额中扣除,每月末双方结算将扣除后的金额支付给食品店老板。如果实惠多超市连续3个月分成比例低于3000元,双方合同将在2个月内结束。实惠多超市另行招租其他经营者。分析:该业务合同条款较为复杂,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计人员不能根据收款的进账单和合同随意入账,而应该和超市主管经理进行沟通,尽量搞清楚业务的本质,然后才能核算准确。实惠多超市收到的8000元,其中的2000元比较好判断,作为其他应付款的押金处理就行,对于剩下的6000元,属于实惠多超市的店面租赁收入(不动产租赁收入增值税税率为9%),但由于是一次性收取,但合同期是两年,如果准确来核算的话,这6000元的租金收入需要分摊到两年(24个月)来实现。至于后面的特殊解除合同条款(连续3个月租金收入低于3000元)一般来说不会发生,不然这样的条款食品店老板是不会签订的。退一步讲,假设确实发生了特殊解除合同条款的事项,到时把剩下的尚未确认的收入提前确认即可。故该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图表12-1所示:
图表12-1说明,该凭证确认的收入是11-12两个月的租金收入,开在一张发票上面,我这里按年确认,不做跨年处理,以避免涉税风险。实务中根据管理层需要,也可以按月进行摊销,那样,实惠多超市的11月份确认的含税收入就等于6000/24=250元。业务22:假设11月份食品店销售额为30000元,根据业务21的协议,本月实惠多超市从食品店分成的收入为9000元。分析:食品店的销售额不应算作是实惠多超市的收入,其销项税正常应该由食品店缴纳,由于前述协议中已经明确,食品店的30%的营业额提成中包含增值税,因此实惠多超市和食品店结算款项时,应该支付给食品店的款项=30000×(1-30%)=21000元。实惠多超市对于9000元的分得款项,其中的3451.33(30000/(1+13%)×13%=3451.33)元为代收代缴的增值税税款,剩余的5548.67为实惠多超市的含税租金收益(不动产租赁收入增值税率为9%)。相关分录如下图表12-2和12-3。
图表12-2
图表12-3请大家思考对比,能够把食品店的销售额作为实惠多超市的收入吗?如果能,将会对实惠多超市的利润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