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预计2020年净利润约455亿元 同比增10%

31日晚间,贵州茅台披露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告。公告称,初步核算,2020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7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公告还披露,2020年度,公司生产茅台酒基酒5万吨,系列酒基酒2.5万吨;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4亿元左右(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左右)。公告称,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贵州茅台表示,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走稳健合规高质量的发展之路。值得一提的是,31日稍早,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因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交所对贵州茅台时任董事长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经上交所查明,2020年12月16日,贵州茅台召开2020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会议上,高卫东表示,公司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同时,多家媒体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引发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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