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葛的善在什么意义上还有用
斯多葛的善在什么意义上还有用
——读纳斯鲍姆《正义的前沿》
纳斯鲍姆大名鼎鼎,硕士阶段翻书,法学理论领域很多人提她。当然了,其中有个匪夷所思的原因是:我们这边《沉思录》这本书忽然火了起来,顺带着斯多葛主义也跟着流行一时。
都说纳斯鲍姆是波伏娃之后的另一位一流的女哲学家。这话不太对!纳斯鲍姆与波伏娃完全不同。如果不考虑性别,纳斯鲍姆的思想比绝大多数的男性哲学家的思想都来的硬朗,直接,有力。
这可能跟她上承的那个基督教之前英雄主义时代的背景,以及简练、不加过分修饰,因而更直指根本的致思方式有关。我最喜欢纳斯鲍姆的是据说她对自己女儿的一段告诫:“大胆地发表意见,而且是自己的意见”。
老实讲,三国之所以好看,是因为无论你觉得这个人好还是不好,他都不猥琐。自从进入到陈嘉映老师所讲的这个平民时代,猥琐,可能是时代和每个人要对抗的第一大敌。战胜猥琐,敢于说出自己的思想,进而能够说出自己的思想,这是个大境界。
1范式的反思
一种思想的根本推进总是来自于对范式的反思,所以思想应该反思范式,对范式的反思毫无疑问是思想推进的根本动机。库恩提出范式理论用力点在于范式的前提意义,在一个时期作为主流的前提假定是不大被人反思的,而前提又决定了思想的基本气质,所以,一个时期的范式是不大改变的。同时,这也意味着范式的变革是思想在根本意义上的变化,范式变革的思想都是划时代的。范式的反思何其艰难,但确是必须的。
纳斯鲍姆上承中世纪之前的思想,对罗尔斯有着精彩的批评和补充,她的批评是从内容的角度来批评契约论的形式化。契约论中的个人是被抽象出来的一系列特点,纳斯鲍姆的批评论到逻辑层面,就是对这些特点的批评,因为这些特点造成了一系列结果,包括很多具体的个人,因其具体能力与这些特点概括有矛盾而无法实际平等的享有具体权利。在这个意义上,纳斯鲍姆的批评是有道理的。但契约理论之所以是以形式的方式存续这么多年确是有其在适用领域的优势所在的。比如,形式的可解释余地更大因此适用性更强,调整在不改变语词而仅调整阐释内涵就能够完成。
2分配问题
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里对于分配问题,都有足够的关注。很多的问题最后都被归结到分配模式上来。这也是为什么柏拉图到马克思、恩格斯一路走来,很多学者对私有制的拆解那么坚决,毕竟所有的分配制度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即使是在自由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罗尔斯和诺奇克的不同,很大程度上也是在分配问题层高。这个意义上,纳斯鲍姆是抓到了整个人类普遍合作或者作为群体得以存续并持续优化的要害所在。但对既有的理论的批评仍然不够那么强有力,这也是纳斯鲍姆可能还不是下一个罗尔斯的原因。毕竟,即便是哪些人被界定为精神病人并被抓起来这个事情有点复杂,可以分析。福柯的理论也还是为我们提供一种对现有模式的自觉,而不是一种新的系统的体制。我想,纳斯鲍姆大抵如此。
3关于正义观
对于纳斯保姆的能力型的正义观和传统契约式的正义观,我们可以从这样一个视角来考虑两种正义观的不同。能力论的正义观是一种以赋予型为主的正义观。契约论的正义观是一种以参与型为主的正义观(当然了这里的参与只是拟制的参与,人就在社群里,不得不参与)契约论正义观的前提中有对人的自然权利的界定,并且通过这样的界定来阐释契约本身的运作出发点。是接近于目标形态的,有这些权利,在契约逻辑规定条件下用实践的办法迫近目标。能力论正义观的前提中是自然权利的实现,是接近于结果形态的,有这些权利,并且以这些权利的现实兑现作为实践的标准。在这一点上,能力论是契约论的动态化和现实化,并不是推倒重来,是在批判契约论基础上的一种推进。
4契约论的缔约前提
在纳斯鲍姆那里,还有一个人是否能够与人之外的诸如动物什么的缔约的问题。这当然不是说真的缔结了什么契约,而是人到底是人类为中心还是能够超越人类为中心的问题。
从康德关于缔约观念的逻辑看,人跟动物的缔约是不可能从这样那样的前提处推出来的,人只能跟人缔约,从这个意义上说康德是对的。纳斯鲍姆的重要,在于她像德里达和福柯那样从边缘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康德和罗尔斯的缔约前提。这也并不是摧毁,而是调整,如果用德里达的术语这就是解构,总德里达对解构的申说就是,解构必须住在结构之中,纳斯鲍姆的能力论是一个不同视角的,经过了一番解构的康德和罗尔斯的契约论。到这里,是否能够与动物缔约,就不再是一个理论分析的能不能的问题,而是通过多重视角的对固定了的契约理论的多重诠释,找到一个在契约框架内能够缔约的理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