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以为是小罪,其实是重罪,判刑很重的案例(财务方面)?
我说一个财务方面的吧。
有一家公司效益不错,业务员年终都能拿几十万的奖金,了解个税的都知道,收入越高税负越重,一下交那么多个税大伙就有怨言,说财务不作为。
后来有人出主意,年终找点票到公司报销,把交的个税赚回来。
领导想这是个办法呀(他交的更多),就向财务施压,财务顶不住就同意了。
这么干了几年,几十个人报了百把万,直到东窗事发。
所有人都说自己不懂税法,报销是公司制度,与自己无关(包括领导)。
但财务负责人是经手的,大伙都往他身上推,他推不掉,认了。
国企,算贪污,判了六年(还有点其他事,这事算一半)。
PS:其实这么干的公司挺多的,这家公司出事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领导出事被查,这事被带出来了;另一方面报销的人仅限于几个领导的亲信,不是在全公司范围,比较明显。
还有一个听庭审看到的。
被告是一家工程分公司的负责人,他刚上任第一年,财务要算领导班子成员的年终奖,问他怎么算?他也不懂,参照以前的做法,再看看其他省分公司是怎么算的。财务了解后,被告就定了一个数字,两个主要领导各拿5万,其他班子成员各拿3-4万不等,总数在15万左右。
问题是当年该分公司是亏损的,按集团规定亏损单位不能拿年终奖!所以被告让财务做了点手脚,把账做成了当年赢利。
事情被人举报,班子全体都被处分了,主要负责人成了被告。罪名是贪污,贪污国有资产。检察院建议判三年以上。。。。后面的结果我就不知道了,估计跑不掉。
总体感觉,财务近几年风险在增加,和以前大不一样。过去执法成本高,漏网之鱼不少,现在都是大数据,后台分析一下就知道那里有问题,上个征信名单这人就废了,所以执法以后只会越来越严,财务工作难度会越来越大。
好消息是财务重要性会提升,地位有可能会提高,但这个过渡期不好过,各人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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