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回复:冒名登记的,是由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处理还是由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企业注册资金监管
留言日期:2021-09-22
1、对于没有明确实收资本要求的公司,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到账后存在抽逃或者在成立时有虚报注册资本的是否需要承担抽逃或虚报的法律责任。
2、对于公司登记职能划转到地方行政审批局的,公司登记中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情形的,是由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处理还是由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9-26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涉及冒名登记的,应向注册地登记机关反映并按照规定出示相关证据及证明材料,由注册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作出撤销决定。
2013年起,《公司法》规定将注册资本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法规读本

市场监管法规读本下载更新,新法规提示和文本阅读,解读与运用,问答及回复
13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市场监管法规读本(电子书)v2.1.4【手机版和电脑版】
重磅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印发
新 | 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
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总局令第47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48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请您关注“法规读本”公众号(ID: faguiduben),持续跟踪法规更新信息。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