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工资如何计算----以国庆节和中秋节为例

马上就要享受国庆节和中秋节的长假了,想起来都激动。而今年中秋节又在国庆节中,这个节日假休息时间加在一起,比春节假期还长。我们在以前的文章中谈过企业如何发放节假日福利,大家可以找来看看,方便自己企业给员工发放国庆、中秋的福利哟。

今天我们来谈谈国庆和中秋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问题。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8天,从10月1日(星期日)放假至8日(星期日)。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如今,距离放假只有几天时间了。我们大家都很清楚,虽然放假但工作不可能不做啊,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加班,尤其是我们服务行业的员工,可能要面临8天假期全部加班不休的状况。我们各位在玩得开心的时候,是不是要感谢他们的辛勤劳动付出啊。

既然员工加班了,我们HR就一定要把加班工资算清楚、准确。让员工安心加班,其他事情我们HR来做。

具体如何计算呢?一、10月1日到4日,4天的加班工资按平日3倍计算,首先,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4日中秋节当天、10月1日到3日国庆节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有4天假期的加班工资,要按照平日工资的3倍计算。

二、10月5日、6日、7日、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8天全部加班,有4天的工资要按平日3倍计算,还有4天的工作,若后续不安排补休,要按平日工资的2倍计算。

三、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10月1日至4日,节假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300%;

10月5日至8日,休息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200%;

我们HR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是计算基数不好确定,不知以什么为标准。

正确说法: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是同岗同酬。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明确约定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各地政府的“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中均有详细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按以上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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