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好的故事》中的故事
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本里有一篇鲁迅先生的散文《好的故事》,这篇文章写于1925年1月28日,首次发表在1925年2月9日《雨丝》周刊第13期上。
这篇文章是在北京西三条胡同写的。
1919年鲁迅和二弟周作人,用3675大洋购买了北京八道湾11号,一座三进大院子,1923年和兄弟周作人失和,被逐出八道湾胡同,在砖塔胡同租了三间房子暂住,月租金8元。
当时鲁迅在教育部当公务员,每月工资300元,加上讲课费、稿费。每月收入大概500左右。那时候小学老师一个月30元,中学是100元左右。傅抱石先生在江西当小学老师和中学老师也是这个工资。
1924年,鲁迅在同事的介绍下买下西三条胡同一套小院子,花了不到1000元。以鲁迅的工资,也就是三个月足够了。以平常中学老师工资就是一年左右,以小学老师工资为三年。
1919年和1924年北京米价分别为5.35元和7.94元每百斤。小学老师每月工资折合米为560斤和375斤。
下面的图片就是北京西三条鲁迅故居。
《好的故事》就是在这个房间写的。
桌上那盏油灯,就是出现在文章中的。
文章开头,“灯火渐渐地缩小了,在预告着石油的已经不多;石油又不是老牌,早熏得灯罩很昏暗。”
其中“石油又不是老牌”。现在的语文老师绝对不知道老牌是什么,教材辅助上也没有解释。老牌是美国美孚石油公司的一个品牌,那时石油、火油都是煤油的代名词,汽油是汽车专用的。
这是一些当时美孚公司老牌煤油、汽油的包装箱盖和广告,没啥意思,还有一些发票就不上传了。
但是《好的故事》这篇文章鲁迅先生写得很有趣,汇集在《野草》散文集里,与其他的作品明显不同,对鲁迅先生没有仔细研究过的人不可能看懂真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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