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种药物能让人突然断片、失去知觉,甚至遭遇迷奸、性侵

近期,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件。

药物滥用

一提起“蓝精灵”大家想得最多的都是儿时的动画片,但是它也是一种新毒品的“代名词”,这种毒品的学名却鲜少有人知晓,它叫做氟硝西泮。

氟硝西泮原本也是一种药物,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的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有催眠、遗忘、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的作用,尤其以催眠和遗忘作用为甚。

易溶于水

据报道,其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利用其“顺行性遗忘症”(即对造成失忆的事件后发生的事物发生遗忘的失忆症)的特性,犯罪分子常利用它达到迷奸、性侵犯的目的。

“蓝精灵”的本质上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因为它的特性,深受不法分子的喜爱。蓝精灵能够溶于水,一些具有不良居心的人便将“蓝精灵”混在饮料中,以此来控制女性,很像新时代的“蒙汗药”。女性服用之后,常常失去知觉,醒来之后,根本记不起发生的事情,如同“断片”一样。

氟硝西泮本身是无色无味的,但为了增加氟硝西泮的可辨识性,一些药厂便在氟硝西泮片剂中加入一种蓝色染料,其液体是蓝色更加具有“迷惑性”,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即使是溶于水也难以被察觉,具有很高的伪装性。

和酒精混合形成依赖

除了能混合在饮料中,这样的“蓝精灵”还能和酒精混合使用,一旦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便能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如果人服用,便会导致神经兴奋、产生幻觉,这样的一种感觉同样能让人上瘾,而且最终也会产生很强烈的依赖性,就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

非法销售是犯罪行为

在我们国家,氟硝西泮就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在其他国家也被认定是一种非法的药物,严格的进行控制,如果私自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

不过尽管管控比较严格,也总有漏洞。比如在日本等一些国家,仅仅只需花费几块钱就可以买到一板氟硝西泮,而在我们国内也有人通过各种违法途径购得,一些黑心的代购甚至从国外购入后再放到黑市上卖出成百上千的高价。

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便多次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

盐田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贩卖毒品“蓝精灵”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明知“蓝精灵”属于违禁品、已被定性为毒品,仍在QQ群上发布广告销售“蓝精灵”。王某某从他人处以300元一板10粒的价格购得“蓝精灵”后,转手便以600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其他人。

第三类毒品毒性巨大

不单单是氟硝西泮,还有康达君为大家介绍过的诸如彩虹烟、小树枝、咔哇潮饮等很多都是一些精神活性物质,他们都是第三类毒品。相较之于我们所熟知且常见的传统毒品、合成毒品而言,毒性更要强盛,对人体能够造成的伤害也更大。

这些毒品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逃避打击从而对一些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上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这样的一些毒品往往和原来的管制毒品具有类似的作用或者具有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大量吸食诸如蓝精灵这样的第三代毒品,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症状,严重更可能导致精神错乱,出现休克、抽搐、脑中风死亡等情况。

如何应对?

像氟硝西泮这样的一些新型毒品,我们见得很少,难免有更多的好奇,尤其是对于青少年群体,吸引力特别大,他们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接触到了这些毒品。

当我们面对这些毒品,一定要态度坚决,绝对不碰触!即使是身边亲近之人的劝说,也一定要言辞拒绝,不上瘾的话是假的,拖你下水是真的,如果真的吸食了这些毒品,很可能就会毁掉你的一生。

当然我们也一定要提高自己的警惕心,以免中了毒品的“招”,尽量不出入那些不正当的娱乐场所、不接陌生人递来的饮料食物、不饮用离开过视线的饮品……学会保护自己。

如果不慎被犯罪分子用“蓝精灵”做“蒙汗药”诱骗服用了,应立即去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今天也要提醒大家置顶/星标康达君!


作者:普及知识的康达君|羿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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