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战胜疾病,药物是重要“武器”。临床用药的供应保障、合理使用,有赖于相关药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提高药品供应保障水平为主线,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政策措施为重点任务,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学队伍建设为主要支撑,不断完善政策制度,积极履行药政管理工作新职能。
多措并举确保有药可用
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是确保群众“用得上药”的底线。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兰青介绍,自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来,该省坚持按季度召开联动机制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协同配合。通过明确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两个清单”)的制定、发布、调整程序,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每月零报告”制度和短缺药品省、市、医疗机构“三级储备”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处置。
江苏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处长袁冬梅介绍,对于“两个清单”中的药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没有企业挂网的,医疗机构可自主提出采购需求,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议价,将议价结果上报平台后线上采购。对于省级储备清单中的药品,按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与企业议定的供应价格在省平台挂网。一年多来,江苏省已完成55个品种、121个品规短缺药品的挂网采购,除1个品规药品因全国均无企业生产外,其余120个品规均恢复正常供应。
“我们在全省政策的基础上,组建了实际短缺药品储备保障工作小组,建立了全市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季度通报制度,印发了短缺药品供需衔接指导意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刁文凯说,该市通过建立药品库存预警机制,根据监测收集到的药品短缺信息研判短缺原因,持续跟踪问效。
儿童用药的可及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江苏省5家儿童医院有儿童专用院内制剂110多种,部分制剂临床使用时间超过20年,深受群众欢迎。”南京市儿童医院副院长王倩介绍,此前,儿童专用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每批次产品均需办理审批手续,跨市调剂的审批周期长达两个月左右。如今,方便多了。
2019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药监局,研究简化儿童专用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手续,组织多领域专家筛选,最终确定11家医疗机构的40个制剂品种,列出第一批清单。同时,确定调出、调入医疗机构名单,双方只需将一年调剂使用总量一次性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后按季度报备调剂使用相关信息即可。兰青介绍,2020年,江苏省共有168家调入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儿童专用院内制剂12.5万盒。
围绕基药配备使用做文章
“今年,我们将开发完成基本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增加通报频次,丰富通报维度,督促各地、各单位健全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为核心的用药制度。”兰青表示,江苏省加大改革力度,着力健全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此前,该省已明确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种和金额占比要求,并建立了双月通报制度,按期通报各设区市和省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监测系统建成后,这项工作将会更加细化。
兰青介绍,江苏省还组织开展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评价工作,明确了6个方面的16项考核指标,通过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卫生健康部门评价复核、抽样分析等程序,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无锡市进一步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刁文凯介绍,该市将基本药物管理纳入等级医院评审指标、市属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及市(县、区)卫生健康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挂钩。(下转第4版)(上接第1版)
“在具体措施层面,我们指导市属公立医院建立工作专班、大数据管理、培训考核3项机制,促使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与日常业务深度融合,不断优化临床药品使用结构。”刁文凯说。
目前,江苏省正在南京市溧水区等6个地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该省聚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6方面任务,明确实施步骤,鼓励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实践。值得一提的是,各试点地区均定期开展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督促整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情况。
今年3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中国药科大学研究团队实地开展综合试点效果评估。中国药科大学徐伟教授介绍,2020年,该省6个试点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占比均已达到省定目标,并明显高于同期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全省中位水平;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变化情况也明显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级医院平均上升3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上升近10个百分点。
临床综合评价建平台立规矩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促使药品回归临床价值,既是改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坚持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可以为相关药物政策的制订和调整提供重要依据。因此,推动全行业对这项工作增进认识、探索实践,成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江苏省制订发布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搭建起了“3+N”的工作体系,即依托江苏省医学会、江苏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中心(中国药科大学)、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合N家医疗机构,在全省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国药科大学药物经济学评价中心主任、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马爱霞表示,针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江苏省已经探索出了包括遴选评价品种、确定评价维度、开展综合评价、报告质量评审、评价结果发布等在内的一整套工作流程。
马爱霞介绍,目前,江苏省已基本完成慢性丙肝药物的临床综合评价报告,项目即将结题;心血管药物临床综合评价项目的4个子课题正在顺利推进;儿科药物临床综合评价项目也已启动,初步确定了评价品种。同时,该省积极建设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控管理规范,建设在线注册系统等。
“总结起来,江苏省强化政府主导,创新体系、搭建平台、完善制度,在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兰青表示,下一步,该省将围绕综合评价平台建设、过程质控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继续加大探索力度。(首席记者 刘志勇 记者 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