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新规:2021年起,4种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一样
无论在什么时候,子女继承父母财产都是天经地义的,我们也都知道,父母现有的财产在父母过身后,都会留给我们。不过自古以来,还是有很多家庭因为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而产生“纷争”。
有的家庭子女众多,个别人会在遗产的分配上出现分歧,导致家庭不和,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而还有一些父母,则是因为子女不孝,将遗产留给他人,也会引起不少的纷争。看来财产继承的问题对于许多家庭来说,都是个“难题”。
不过就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其中对于财产继承的问题,有了4大新规定,继承的问题将得到大大的改善。
4大继承新规
第一,扩大了继承财产的有效继承人范围。这一新规的实行,主要针对了那些没有孩子的家庭。在以前的时候,这类没有子女的老人过世后,一些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等等,都只能归于国家所有。
而现在,扩大了继承人范围,这些老人的侄、甥都可以继承老人的财产。同时,针对个别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家庭,新规还规定了,子女无论性别,都应享有财产继承权,违反规定的,子女有权“讨回”应得的财产。
第二,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在《民法典》施行以前,老人立遗嘱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公证,对于老年人来说,这种方式十分不方便。现如今,新规新增了“打印遗嘱”以及“录像遗嘱”的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只不过有两点需要注意,那就是以这两种新方式立遗嘱时,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同时还需要立遗嘱人手写签名与日期,这样遗嘱才真正生效。
第三,遗嘱最新规定。之前我们的继承法规中,子女继承是只认“公证遗嘱”的法律效益,即便父母后来修改了遗嘱,也不具有法律效益;而现在的新规中,无论是否公证,只按照最新设立的遗嘱来进行财产继承。
第四,建立宽恕规定。通俗来说,就是给设立遗嘱的父母一个“修改”的机会。一旦某些子女犯下“过错”,例如不赡养老人等等,父母可以不将其纳入继承人中;同时,一旦这些子女“改正”,获得了父母的原谅,父母也可再将其再次纳入继承人中。
这些新规的实施,对每个家庭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有了相关的条例,因继承出现纠纷的几率将大大减小,而父母也可以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设立遗嘱,子女也能合法享受到继承的权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4种财产,是子女无法继承的,独生子女也一样。
这4种财产不能继承
首先就是父母的保险金无法继承,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只有没有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先过世的,这两种情况下,保险金才属于遗产;而保险有受益人的,这笔保险金应给予受益人,而非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即便是父母缴纳的保险,只要子女不是父母保险金的受益人,那么是没有资格“继承”这笔保险金的。
其二是父母的抚恤金或者赔偿金,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类钱财也是不属于遗产的。一般都是要直接发放给被赔偿人的近亲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等,继承人是无法继承的。
其三就是宅基地使用权,我们都知道,宅基地是不属于个人的,而农村居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产属于遗产,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最后就是著作权。根据规定,我国著作权是分为两类的,一类是著作财产权,另一类则是著作人身权。其中,人身权无法继承,被继承人一旦过世,著作人身权也将“消失”;而著作财产权则可以被继承。
这些新规的实行,解决了不少家庭遗产继承的问题,也保障了遗产继承的公平性,无论是对父母,还是子女来说,都是非常好的规定。如果有人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这些继承新规定!
大家对于这4项新规的实行怎么看呢?你还知道有哪些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