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有“风险”,6个农田滥用行为将受处罚,标准已出,9月实施
现在在农村很多人都不种地了,因此在农村很多田地都是被抛荒的多,特别是在山地丘陵的地区,抛荒的现象就比较多,大家也知道,在地势不太平坦的地区,其实种植粮食是比较难的,而且种植的收益又小,所以现在很多农村人都不太愿意种地了。
对于耕地的保护国家是非常重视的,在2013年12月23日至1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就提到了要确保粮食安全,但是要想粮食安全就要保护好耕地,国家为了保护耕地,提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所以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来防止土地“非粮化”和“非农化”,鼓励农民种地。但即使政策也在下沉到基层,农村对土地的使用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而且农民意识不到自己滥用农田的错误,其实无形中已经触碰到了国家对耕地要求的红线。小编从国务院7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可以了解到,将对农田滥用的5个行为进行处罚,那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哪些滥用农田的行为将被处罚吧。
一、哪些行为将被处罚?
1、在非农化方面:在这个月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568号建议作出回复中就说到将对以下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即占用耕地建窑、在耕地上建坟、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这些行为都将会被监管,除此之外,农业农村部还会制定相关的处罚标准来应对这些情况,对有情况不严重的的将责其改正并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会被送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非粮化方面:回复中说到,对于非粮化问题,对永久基本农田栽树挖塘处罚标准的问题缺乏现有法律法规,针对这一情况自然资源部已组织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早在2021年4月21日就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昨天国务院就发布了具体的处罚标准。下面是小编就挑出6个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
二、处罚标准
1、非法占用农田挖鱼塘发展林果业
对于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非法占用来挖鱼塘、发展林果业的这种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里的相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处理这种违规行为有两个方法:
①先是由县级以上的政府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②要是超过规定的时间还没有改正的,将按照占用多少农田面积罚款2倍以上5倍以下的耕地开荒费。
2、对于破坏种植条件的
对于违规使用农田,已经破坏土地的种植条件的情况,将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七十五条的内容即: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情况,这些行为是会破坏种植条件,将有以下处罚:
①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②情况严重已经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各位农民朋友一定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能触碰国家的红线。
3、违规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建筑
①对于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的这种行为,县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会先劝告限期拆除。
②然后按用地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4、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行为
①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行为,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
②如果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行为
①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阻碍相关部门工作的
对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在昨天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了解到的对于农田违规行为将处以相应的惩罚,大家看了以后相信心里都有点数了,那大家还是不要对违规使用农田,不然会吃不了兜着走的,最后被罚款也要认。但是小编只是挑了在农村常见的这些行为,还有一些行为是没有例举出来的,所以大家关心的话,可以去国务院的官网上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