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字解 医学心悟。
火字解
从来火字,《内经》有壮火、少火之名,后人则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龙火、雷火,种种不一,
而朱丹溪复以虚实二字括之,可谓善言火矣。乃人人宗其说,而于治火,卒无定见,何也?是殆辨之犹未确欤!予因易数字以解之,
夫实火者,六淫之邪,饮食之伤,自外而入,势犹贼也。
虚火者,七情色欲,劳役耗神,自内而发,势犹子也。
贼至则驱之,如消散、清凉、攻伐等药,皆可按法取用,盖刀枪剑戟,原为驱贼设也。
子逆则安之,如补气、滋水、理脾等药,皆可按法施治,盖饮食、器用,原为养子设也。
夫子者,奉身之本也若以驱贼者驱其子,则无以为养身生命之本矣。人固不可认贼作子,更不可认子作贼。
病机一十九条,言火者十之八,言寒者十之二。若不明辨精切,恐后学卒至模糊,
余故反复详外火∶风、寒、暑、湿、燥、火,及伤热饮食,贼火也。贼可驱而不可留。
内火∶七情色欲,劳役耗神,子火也。子可养而不可害。
驱贼火有四法∶
一曰发∶风寒拥闭,火邪内郁,宜升发之,如升阳散火汤之类是也;
二曰清∶内热极盛,宜用寒凉,如黄连解毒汤之类是也;
三曰攻∶火气郁结,大便不通,法当攻下,此釜底抽薪之法,如承气汤之类是也;
四曰制∶热气拂郁,清之不去,攻之不可,此本来真水有亏,不能制火,所谓寒之不寒是无水也,当滋其肾,如地黄汤之类可用也。
养子火有四法∶
一曰达∶肝经气结,五郁相因,当顺其性而升之。所谓木郁则达之,如
逍遥散之类是也此以一方治木郁而诸郁皆解也;
二曰滋∶虚火上炎,必滋其水。所谓壮水之主,以镇阳光,如
六味汤之类是也;
三曰温∶劳役神疲,元气受伤,阴火乘其土位。经曰∶劳者温之。又曰∶甘温能除大热如
补中益气之类是也;
四曰引∶肾气虚寒,逼其无根失守之火,浮游于上,当以辛热杂于壮水药中,导之下行所谓导龙入海,引火归元。如
八味汤之类是也。
以上治火法中,贼则宜攻,子则宜养,固已。
然邪盛正虚之时,而用攻补兼行之法,或滋水制火之法,往往取效。是知养子之法,可借为驱贼之方,断无以驱贼之法,而为养子之理。盖养正则邪自除,理之所有,伐正而能保身,理之所无也。
世人妄用温补以养贼者固多,而恣行攻伐以驱子者,更复不少。此皆不得火字真诠,而贻祸斯民也。可不慎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