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小民吃了个肉夹馍
吃个肉夹馍,本来不是事。可是在猪肉价每斤三十块左右的今天,在小民那,确是比天还要大的事了。
小民不吃肉,这事全农庄人都知道。他也不止一次给农庄人说过,倘若“例外”,他必痴人说梦:“除非作了城里人”。最近有人传说小民吃了肉夹馍,此消息如核弹爆炸,如全农庄人知道他不吃肉般,覆盖农庄,波及十里八乡。传者言行并茂,惟妙惟肖,末了还要添上一句:“这可是他亲口所说!”
人们不信他,如同不信狗嘴里能吐出象牙,不信阳光能照到蜀国狗都会叫起来。其原因有二,一则肉价疯长的外因,二则自我性格的内因。
小民呢,世居农庄乡里,祖祖辈辈土里刨食。久来素食,不肉为常。人生最大的梦想,莫过于作了城里人,然后城里人般吃肉喝酒。然而,这梦想如今老天让他实现了。只是,带着脱了贫的帽子进的城。如今,让他操心不下的是农庄的地,种吧,没多大情况;不种,就得荒了。
每当城里人般回到农庄,凤毛麟角的几位乡亲问着小民凤毛麟角的几个问题:“小民呦,这下作了城里人了吧?肉也该吃上了吧?”小民总是信心爆棚地反问:“作了城里人,肉还能吃不上?!”答完便如旱鸭子凫水,自呛作呕。
这回答,会让与他一同进城一同出入工地干活的同村小阳笑话。小阳告诉过农庄凤毛麟角的乡亲们这样的话:“没进城前,他吃菜还可以去自家地里拔点这,拔点那,这进了城饭桌上就剩盐和辣子了。至于吃肉,哼—哼—”
最近,我确实见到了同乡的他。那天刚上冬,绿了一季的叶子变黄从空中随风落下,身着拍打未尽的粉灰衣服的他正要走进一家面馆,遇见正从面馆门前路过的我便打招呼:“伙计,巧得很!一块吃吧?”
我未等缓过神来作答,店家问他:“你吃啥?”他在回答完“来个夹肉馍,再加一碗面”后,我才告诉他“已吃过”的话,随之,寒暄一番,就此作别。作别时,看见他一手端碗面,一手拿个肉夹馍,听见他问店主肉夹馍多钱,店主告诉他十二块的话……
他进店吃饭的影子留在我的眼里,他同店主对话的声音随风入冬,他吃肉夹馍的事再起风波。这是真的。
界世的你
我从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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