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瑞丨我最喜欢的作家—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在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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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曾瑞
马尔克斯去世那天,我正在写《何处藏身》,已经写到最后一章,4月17日他去世,4月21日《何处藏身》结稿,原本,我打算写一点关于他的文章,终于没写出来,于是,就决定系统地看看他的作品,一天去北京路闲逛,路遇一家书店,正在论斤售书,进去一番寻找,找到了《百年孤独》,就论斤买了回来,大学时买过《百年孤独》,看后深受震撼,只是觉得结尾几章不够力度,成为整部小说的败笔,再看,感觉不一样了,正是后几章,加深了小说的悲剧感,布恩迪亚上校打仗,为自由,为推翻宗教,在战争中,他成了独裁者,为了朋友,他又放弃了战争,最终,他只能在制作小金鱼的作坊中度过残年,当跟他出生入死的老兵得不到政府在签订停战协议许诺的养老金时,老年的上校会愤怒,拍着桌子说,我一定要再发动一次战争,你们等着,而转身,他又进了制作小金鱼的作坊,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宗教重新入侵了他们的生活,甚至有一个奥雷良诺还被送去宗教学校,期望有朝一日成为教皇,最终他没成为教皇,不过是一个败家子,《百年孤独》写了几代人的生活,给人一种强大的历史感,我不禁想到中国,爷爷的时代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一心想培养一个大学生只为记牛粪张,父亲的时代文化大革命根本读不了大学,我的时代大学生已经没用了,而母亲在回忆外公当年的遭遇时,用的语气,完全像是在叙述远古的传说,我有过打算,以此为主题写一部小说,目前还不会写,素材准备不足,《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上半年看的,说实话,看得非常吃力,对马尔克斯驾驭长篇小说的能力,深感惊叹,我的《失踪的童年》明显受到了他的影响,追求简洁,叙述不拖沓,干脆,直接,但这部小说没能成功实现我的阅读期待,看完第一章,我以为整部小说会写那个死人与那个女人的故事,从第二章开始,却完全出现了另一个故事,之后的叙述中,关于那个流亡者,几乎没怎么写到,那个女人更是只字未提,之前,我觉得马尔克斯最好的长篇是《迷宫中的将军》,今年9月看了刚刚出版的《族长的秋天》之后,我瞬间改变了看法,《族长的秋天》才是他最好的作品,也是我迄今读到的最具挑战性的作品,诗一样的语言,独裁者的孤独,身居权利大厦的苦闷,长长的句子读不断,没有句号,没有分段,看似毫无章法,其实超越了一切章法,马尔克斯早年写过诗,他的诗深受聂鲁达的影响,其后放弃转而写小说,他一直想写一部特别的作品,打破叙述底线,完全听从内心的召唤,自由的表达,尤其是,要把现代诗歌的手法运用进去,就是追求语言的陌生化,胡乱搭配,最大限度的增强语言的内涵,挑战语言的极限,放弃小说的故事性,这部小说马尔克斯写了七年,我读了一个星期,非常震撼,前所未有的震撼,读完后,我感到充实,又感到空虚,再也看不到那么震撼的作品了,甚至失落,一部伟大的作品就是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会让接受个体受不了,又沉迷其中,正是为了填补内在的空虚,文本散发的强大精神力量,会一次又一次地把接受个体拉回去,一次又一次地拉回去,他的一些中篇小说也非常好,尤其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小说中的上校,应该就是《百年孤独》中的奥雷良诺上校,原型是马尔克斯的祖父,他打仗,为自由,晚年生活穷困,没有饭吃,小说结尾,上校的妻子问他今天吃什么,他说—吃屎,看完《恶时辰》,我才意识到,写小说应该节制,面对丑恶的现实,控诉当然有力量,而一种节制的表达,其实更有力量,这力量的确无法改变现实,文学又怎么可能改变现实呢,节制的表达,会让受辱者显出一种高贵的尊严,从而更具艺术的感染力,艺术跟现实,永远是不一样的,现实讲究的是功利,艺术只为自由和尊严,70年代,面对哥伦比亚的独裁统治,马尔克斯曾宣布封笔来抗议,此举显得多么单纯,一个作家的封笔,足以让独裁者羞愧吗,马尔克斯这么做,无法改变现状,只是表达出了自身的不满,其意义,不在于结果,而是这件事本身,这样的作家,有巨大的勇气,敢于面对残酷的现实,敢于揭露残酷的现实,中国有吗,每念至此,深感惭愧,莫言被称为是中国的马尔克斯,他远远不是,中国还没有任何一个作家,足以跟马尔克斯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