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垂影史的十二怒汉
名垂青史的十二怒汉
没有华丽复杂的布景,没有酷炫夺目的特技,一个带卫生间的不算太大的房间,十二个围桌而坐的男人,将要通过投票,讨论出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被送上电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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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选修一门英语课的时候,上课的老师一个和蔼慈祥的五十多岁的老头儿,他总是带着一个超大号的随身塑胶水壶,里面跑着褐色的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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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学习的课文里涉及到电影的时候,他总是会发表出他经典又犀利的言论:“那些商业大片,往往都是一个模式,追车,碰撞bang bang bang加入一些打斗或者枪战场面,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满脸一副“我不看这种电影好多年”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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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部电影明显是不同的,没有追车,没有枪战,也没有bang bang bang的碰撞,有的只是思维的碰撞和不断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的叩问。。。。。。
法庭上,对一个被指控杀害父亲的十八岁男孩的宣判正在进行,而最后的审判还需要考虑此次由十二个人组成的陪审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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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职业与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达扮演的工程师之外,其余的人都对这个案子不屑一顾,在还未进行讨论之前就早早认定男孩就是杀人凶手。
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当意见不统一时,也许人的本能是要想尽办法捍卫自己的观点,说服别人。正因为每个人都这样想,所以让讨论达成一致变得更加艰难。
经过了漫长的过程,
“终于,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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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肯定都参与过各种投票的过程,到底投哪一方往往很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当一开始,所有的证据似乎都在指向男孩有罪,大部分的人们都以为这是一场不用太费心思,没有任何争议的投票了。然后11票有罪之余,8号陪审员投了1票给无罪。
假如说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看法,保持理性的判断并不难,那么当所有其他人都跟你意见相反的时候,仍然坚信自己的看法,就变得富有挑战性起来。
人们很容易犯的一种错误叫做“想当然”,凭自己以往的经验和印象而跳过真正理性的分析直接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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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老人不是出庭作证,听到他跟父亲吵架,有人倒下的声音,并在楼梯口碰到了正在逃离的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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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称去看了电影,却连电影里的角色和名字都不太能说出来,这明显是编出来的谎言呀!
对面楼的女士不是说亲眼看到了他挥刀刺向自己父亲的过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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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个楼下的老人有没有可能是为了出风头而故意添油加醋呢?对面的女士离得远,又近视,真的能看清对面的情况吗?有没有可能那个男孩确实看过了电影,在父亲死亡的巨大打击下变得难以回答出电影的细节呢?
有时人们常常会劝说别人,凡事不能太较真。但是如果这件事关乎一个青年男孩的清白和生命呢?此时不较真,更待何时呢?
随着科学缜密的分析讨论,真正的事实慢慢清晰起来。想要说服别人,靠的不能是大嗓门,凶悍的气势和想当然的偏见,而只能是科学合理的事实分析。最终因为一个人的坚持唤醒了众人内心对正义和生命的尊重,也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推荐没有看过的朋友们也看看这部经典的黑白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