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篇》第二十一讲:失去干劲的企业

失去干劲的企业
各个自主经营的企业当然也需要成立高阶经营团队,不过人数不应过多。一方面他们对独立经营的业务单元负全部的责任,另一方面,他们也应该是总公司高阶经营层的成员。今天,我们就来和德鲁克先生学习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举一个例子就是美国家庭用品公司的高阶经营层共有四人,他们也兼任一个或多个企业单位的高阶经营团队。碰到某些属于“总公司”范畴的课题――例如:我们从事何种业务;我们未来应从事何种业务;我们应增加什么新业务,应停止哪些业务;资金的供应与分配;重要干部的任免等――高阶经营层便是高阶经营团队。高阶经营层当然会和个别企业领导者洽商,但其决策基础是企业整体的利益。
然而对个别企业单位而言,身为领导人并负全责的,是该公司的总经理,而非总公司的执行长。实际上,总公司的高阶经营团队扮演的是“支援”个别企业负责人的角色。
美国家庭用品公司一名高层主管解释:“我们有时会撤换四个部门总经理中的一个,却从不侵犯其职权。我们期望他们找我们商量事情,询问我们的意见,并告知我们相关消息。可是到了他们必须制定与其业务有关的决策时,就由他们全权去做。如果他们不愿意这样做,而要我们代劳时,我们别不选择,只好将他们换掉,而不管他们平时办事多么有效率。不这样,我们就无法尽高阶经营层的责任。”这意味着主持个别事业单位的人,必须告知总公司高阶经营层相关消息。总公司的高阶经营层也是他们的团队,团队领导人应该向成员提供资讯及尽告知义务;同样的,团队成员也应该向领导人提供资讯及尽告知义务。最后,这种“综效型”中型企业必须以两个轴为建构的基础。它是统一的企业,是一个系统,所以需要坚强而统一的高阶经营层,尤其需要统一的规划。而其个别事业单位不但自主经营,彼此也相互依存。

总公司的高阶经营层必须视公司为一个单位,并从这个角度来经营。各事业单位本身即是一个企业,必须能够自立;在这种综效型体系绝不容许某个企业只是成本中心。企业不能单凭对关系企业的贡献,而必须实际做出成效,才有资格生存。各事业单位必须在自己的事业领域取得领导地位,有明确的事业目标,明了关键活动,并建构适切的组织执行关键活动。但各事业单位也依靠其他单位,因此各单位领导人必须明了及关切其他事业单位的事务。因此,综效型中型企业共有三种高阶经营团队,这三种团队最好都能一致遵行该遵循的团队运作原则。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吧。

首先,整个集团当然应成立最高经营团队――与根据真正联邦分权式企业采用的最高经营团队极为相似。其次,各事业单位必须建立高阶经营团队,这与美国家庭用品公司各事业部门的高阶经营团队类似。最后,各事业部门领导人与总公司高阶经营层,有必要成立一个最高经营团队,建构各风险投资事业之间的关系,思考它们相互影响的课题,以及如何帮助其他事业。换言之,此一最高经营团队的成员,不仅应思考本身所属单位应负的责任,也要顾及其他所有事业单位的健全和绩效。
上述三种中型企业很容易犯一种让它们逐渐退化的毛病:失去干劲。中型企业必须十分小心,绝不可将脂肪误认为肌肉,将营业额误认为是绩效。
本书浓缩了德鲁克几十年的知识经验与管理思考,以其简洁的书名道出了管理学的真谛—使命、责任和实务,被誉为“管理的圣经”。
彼得.德鲁克系列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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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彭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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