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找到儿子,一个圆满的悲剧!人贩子可恶,买孩子的更自私
人贩子第一可恶,买孩子的第二,买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打击人贩子最有效的办法是没有买家。
找了二十四年,本已失望了,却来了惊喜。但是儿子找回来了,但是儿子也不是他的了。这才是人贩子和买家养父母最可恨的地方!
多么伟大的父母,不让孩子受二次伤害,一切按孩子的意愿!是啊,当找到失踪24年的孩子,知道他过得挺好,就满足了!让孩子幸福就是老人最大的心愿,这个孩子和郭爸爸一样,都是善良之人!
据了解,郭新振知道自己是被拐来的之后,他的养父母心里的石头也落下了,也算解脱了,之前还一直在犹豫怎么告诉他真相。所以说,他的养父母是知道他被拐来的,人家父亲找了那么多年,这对养父母就想瞒着孩子,确实不地道!
明明知道孩子是买的,这么多年一直不说出来,就是罪大恶极!所谓的养育之恩,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万万不能承受的基础上的,这不是恩,是恶!这养父母没有良知就罢了,有点良知的话,内心永世不得安宁!
他养父母但有点良心,他这么大了应该告诉他事实,非要等到人家上门来再说。千万不要和我说养育之恩,没生哪来养?我也是当父母的,我特懂生父母的心情,也懂他们当时的痛苦和绝望。
他的亲生父母的话语无不让听众动容,他的真诚终于迎来了曙光,而且他尊重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受第二次伤害。他教自己的孩子善待自己的养父母,还说这是多了一门亲戚。为这位爸爸点赞,这是个多么有爱的家庭。将来有了孙子,去到河南给儿子带带孩子,这位爸爸是多么的朴实善良啊。
网友李振说:是的,没有买方市场,就没有人贩子,其实买方最该严厉打击。要是我,虽然他养育了我儿子,但是却给我带来灭顶之灾,在寻子路上奔波。让我承受精神压力与经济压力,我肯定要讨回公道。我才不会当什么亲戚来走,不需要!意难平啊,养父母明明是罪人,鉴于孩子的感情却无法追究。建议立法,买卖同罪,这样也不用受道德绑架了,该赎罪的人由法律来惩罚。
作为亲生父母有太多的无奈,记恨养父母吧,毕竟孩子和养父母有深厚的感情。这样和孩子的关系不好处,不记恨是假的。如果没有买家也就没有了拐卖,所有的苦痛,磨难,都是买家造成的。一切苦痛还得自己咽,还得违心地感谢养家把孩子养大。
养父母隐藏了这么多年的真相,就是不肯告诉郭新振,内心是多么的自私!他们就没想想,丢失孩子的家庭是怎样的痛苦?如果不是这次比对成功,恐怕到死都不会说!所以说,买卖同罪,一点不亏。
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用“买到孩子之后对孩子很好”这个“貌似对的”行为,去掩盖“非法买卖儿童”的这个确定违法的行为!这个根本说不通的,买孩子也是违法的,一定得依法处理!孩子夹在中间会很痛苦的!一边是为了寻找自己吃尽苦头的亲生父母,一边是有养育自己的“加害者”!
孩子的心回不来了,其实这是个表面是美好结局的悲剧。类似我死了没关系,你幸福就好这种。这个是以亲生父母永远失去亲情为代价的幸福,儿子是幸福了,可惜父母的青春白白流逝。他一直找,是怕儿子过不好,缺胳膊少腿的,拼命去救儿子,不惜用一生去换。但得知儿子幸福了,又不忍打扰儿子的生活,不想让他伤心。连买儿子的仇人,都可以放下,这就是伟大的父母之爱。
养父母要先为自己的违法犯罪付出代价以后,才能够接受孩子养育之恩的回报。亲生父母善良,但是不能善良的人就活该受委屈,活该伤心了二十多年,付出了二十多年的寻找!
我能说,看完刘德华演的《失孤》,我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