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年间山东奸杀案:妻子与亲戚通奸,装神弄鬼杀害老公
清朝乾隆年间,山东某县村民甲某,家境殷实。家中只有一个独子,不久前也刚娶了相貌颇佳的媳妇。婚后半年,儿媳妇按例回娘家省亲。儿媳妇在娘家一住就是几个月,甲某儿子便自己驾着驴车去二十多里外的岳父家接媳妇。
接到媳妇返家的路途中经过一座古墓,此处树木重叠阴森恐怖,相传还有妖怪出没。可媳妇此时正好内急,就去草丛中解决,甲某儿子就在驴车上等着。不一会儿,媳妇从草丛中出来,一眼看过去,发现媳妇原本绿色的裤子,回来的时候却变成蓝色,甲某儿子怀疑是自己眼睛花了,也就没有追问媳妇。只是发现媳妇的眼神恍惚,和平时有些不同罢了。
到家后,甲某儿子趁媳妇不在旁边的间隙,和父亲甲某说起这件怪事。甲某虽有些疑虑但也没有多问,以为是儿子这一天太累了。晚饭吃完,老两口就催促出了远门的儿子儿媳早点休息。
时至半夜,甲某老两口望见儿子房间亮着灯,想着儿子有什么事大晚上的起床。旋即听到儿子房间发出鸟鼓动翅膀的声音,继而发出如怪鸟的怒号,直接破窗飞出。甲某老两口赶紧到儿子房间查看,只见窗户洞开,儿子已经腹部剖开死在床上,死状惨不忍睹。儿媳妇此时不知所终,箱子床帐则完好无损,只是床上少了一张床单。接到报案,官府派人前来勘验许久,案情亦是毫无头绪。十里八乡就都哄传是妖怪抓走了妇女。
过了几年,县里新上任一位县令,到任后就仔细阅读案子件卷宗,看着就自顾自的说道:这是件奸杀案啊;妖怪抓人,能杀她老公?即使杀人,妖怪怎么可能持刀剖腹?还拿走床单为什么?
遂拘捕夫妻双方父母重新审问,县令问:村里有什么人无故外出很久都没有回来的吗?女方父亲答道:本村我家的一个亲戚已经外出几年了。县令追问:出去的时间是在案发之前吗?女方父亲回答:好事是同一时间。县令说:这人就是案犯。
马上命令衙役拘来这人父母,详细审问这人以前经常去那些地方,随后派遣衙役前去追踪。衙役们到清江浦,看见一个非常像失踪妇女的女人在街上卖酒。不一会儿,这卖酒女的丈夫出现,果然是女方父亲说的那个外出未归的亲戚。衙役将这两人拘回县衙,县令审讯一番后,两人道出了实情。
原来这女人与自己亲戚早就通奸,那天在古墓处上厕所的时候,女人想出来了这妖怪抓女人杀男人的计谋。从娘家回来的那天晚上,这对奸夫淫妇合力杀了甲某儿子。杀了人之后,女人先开门出去,亲戚再故意做出怪鸟的声音,然后做出破窗飞出去的形态,让人们以为是妖怪所为。而那床单则因染上了血迹,看起来不像妖怪杀人,所以就把床单给带走了。
本文译自《清碑类钞》,关注古代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