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一线:审批工作现存的五大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长期以来,人们对审批工作的认知充满了矛盾性,关于其是否应该存在、应该如何合理存在等话题的争论从未停歇过。与此同时,“放管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业界同仁关于改革应该往何处走特别是审批工作应该往何处走的讨论亦愈演愈烈。
笔者抛砖引玉,忝对上述问题作探讨分析,欢迎大家文末留言,交流指正。
一、审批工作领域存在问题
经综合分析,审批工作领域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是“重审批”的制度性问题。为减轻监管风险和压力,行政机关客观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利用制定行政法规、审批政策时机,从严设置审批条件,提高审批准入门槛,让审批环节背上了很多不该背的包袱。
二是“重前置”的程序性问题。为保障审批准入的把握度,行政机关往往要求提出申请的企业和个人先行满足法规、政策明确的各类审批条件,所有条件符合才能审批通过,导致审批准备过程周期偏长,租金等成本很大却一时无法投入运营。
三是“重自身”的衔接性问题。很多情况下,企业和个人的办事需求涉及多个审批事项、多个行政机关,为保证自身的环节不出问题,行政机关时常对其他单位采取的协调解决办法不予认可,导致办事人想办的事不能顺利的衔接、完整的办结。
四是“重数据”的管理性问题。行政机关为收集数据信息,避免基层乱作为,开发了很多专门的业务系统,要求基层办理相关许可时必须先在专门业务系统录入符合要求的信息,导致基层无法自行实施简化优化改革。

五是“重细节”的操作性问题。很多情况下,一线审批工作人员本着“宁可细致,不可出错”的原则,把对报审材料的审核做得细之又细,加之报审的材料很多,导致办事人反复跑、反复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以上五个方面问题的相互叠加,使审批工作能否快速顺利完成变得难以预期。在地方政府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民生服务的大环境下,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地方领导、职能部门、办事对象甚至工作人员寻求改革的意愿。另一方面,更多的不确定性意味着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招致了各方面关于审批工作是否存在寻租空间和寻租行为的猜度与诟病。笔者认为,审批工作仍有其存在必要,但需想方设法解决好上述问题。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已具备很好的基础,主要体现在:
监管手段的多元化

相较于以前,随着移动互联网、远程监控、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迅猛发展,行政部门的监管手段日益多元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同时,行政部门更加自觉的认识到,很多隐患源于事中事后环节,仅靠事前的严控本就无济于事。这些新的变化,为行政部门摆脱审批依赖创造了条件,“宽进、严管”日益成为行政部门的广泛共识。

信用体系的完善化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一体化的信用体系日益完善,企业和个人对于信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行政部门依托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实施监管的能力不断增强。这些新的变化,让企业和个人忌惮于失信受限而选择诚实守信,从而催生了证明事项等领域的告知承诺制。

审批事项的统一化

当前,多数省份确定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也明确提出,“要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化、标准化编制办事指南,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的互信互认”等。这些新的变化,为制定审批规则的行政部门实施自上而下的改革奠定了基础,“统一、高效”的政务服务供给格局日益形成。

审批平台的综合化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通过跨层级统建或本级自建等途径,大多建成了综合性的审批平台,可以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在线审批、在线管理。这些新的变化,确保撤除各类专门审批平台后,仍可实现数据生成和数据推送。

审批中介的规范化

随着审批中介的不断规范发展,审批人员的角色定位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把专业的事特别是涉及安全、环保等关键领域的事交给中介机构,日益成为职能部门的遵循。职能部门和审批人员的主要责任,日益从专业的审核转变成程序的把控。这些新的变化,保障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审批人员可以统筹实施各行业领域的审批工作。

以上五个方面的作用相互叠加,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点及面继续向纵深推进成为可能,让我们切实感受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美好前景和良好机遇。在这样的情况下,基层对“上级放宽审批规则加以松绑、本级因地制宜确定审批机制”的改革路线充满期待。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方面的改革对策:

1

大力度对审批环节进行松绑
一是加强审批、监管职责边界的梳理,针对需要监管解决的问题和通过监管可以整改解决的问题,降低审批标准,废除政策法规,下放决策权限,给予基层职能部门因地制宜确定实施方案的自主权。针对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一经实施难以通过整改解决的问题,积极发展中介市场,引导中介机构规范经营,落实中介机构终身负责制,建立主管部门实施“正向审查”(具备条件即通过)的审核机制。
二是确定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名称、编码、电子证照、异地通办等标准的统一,打造全国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
三是积极实施备案制、承诺制改革,在部分推行备案制、承诺制的基础上,除难以通过整改解决问题的事项外,将改革权限下放,由审批职能部门分类确定改革机制,大幅降低审批材料报送的数量和要求,促进审批环节精简化。
四是制订全国统一的制式证书、信息推送格式标准,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的原则,由审批职能部门统一发放制式证书,允许审批职能部门(涉及多家的可以明确由其中一家或行政审批部门统筹)合并设计一企一证统一制式证书,将通过专网系统录入的方式改为通过综合平台推送的方式解决各级监管部门数据收集和业务监管问题。

2

大力度对审批程序进行疏解
一是积极利用备案制改革成果,提高备案数据收集质量,杜绝备案事项实质审查,真正落实“只备案,不审批”的改革宗旨。
二是着力优化承诺内容审查程序,针对限期补正承诺书、证明事项承诺书、情况属实承诺书、信息知晓承诺书、限期整改承诺书等各类承诺事宜进行全面梳理,统一承诺书格式标准,提供标准承诺书式,实现精准快速审查。
三是确定审批材料精简标准,明确申请表/书/报告等申请材料可以由审批职能部门自行设计、自主简化,明确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可以对申请表/书/报告等申请材料进行现场修改,明确可以通过“两个免于提交”省却系统里集成的电子证照和其他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批结果。
四是对听证论证、勘察勘验、检测监测等技术性审查环节进行分类简化优化,最大限度践行“先批准使用,后确保达标”的改革理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

大力度对审批障碍进行清理
一是推进审批的简化优化,降低专业化程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审批集中、高效办理。
二是推进审批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常规场景下阳光透明、公平公开的审批标准体系,明确非常规场景下窗口“无否决权”、“办不成事”窗口领导值班等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三是推进审批的“一件事”改革,依托掌上端、网上端、自助端、窗口端等渠道丰富“一件事”服务场景,尤其通过实名认证、信息关联、电子签名、电子缴费、电子证照等途径极大简化民生服务类“一件事”掌上办流程,让掌上办成为自然人办事首选。
四是大力推进AI智能、智助办理,推出一批AI“秒批”办结事项和一批AI辅助审查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减少人为干预的可能性。
人的思想是复杂的,基于人的思想实施的审批工作注定是复杂的。要降低审批工作的复杂性,最有效的途径是降低审批工作中人的思想的介入度。换言之,就是让审批过程变得更为简洁明了,减少主观判断的要素和自由裁量的空间。
笔者认为,现今我们已经具备这样的环境条件,但改革的路必然还很长。在此过程中,基层审批职能部门遵循审批规律、顺应发展趋势的自下而上的改革探索不可或缺、多多益善。
投稿人:沈斌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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