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数字人民币白皮书:定位于M0 不向指定运营机构收兑换流通服务费

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 张圣琪)16日,人民银行举行媒体吹风会,介绍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有关内容。

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称,数字人民币坚持“安全普惠、创新易用、长期演进”设计理念,综合考虑货币功能、市场需求、供应模式、技术支撑和成本收益确定设计原则,在货币特征、运营模式、钱包生态建设、合规责任、技术路线选择、监管体系以及影响等方面形成了初步设计思路。

范一飞表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管理方式一致,人民银行不对其计付利息,不向指定运营机构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用,指定运营机构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服务费。

(图源自CFP)

“数字人民币设计充分考虑便捷性、安全性、普惠性、隐私性、合规性等特性。在便捷性方面,数字人民币兼容账户和价值特征,具有可编程性,实现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全场景应用,满足用户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别、多形态的差异化需求。”范一飞指出,在安全性方面,数字人民币综合使用多种技术,实现不可重复花费、不可非法复制伪造、交易不可篡改及抗抵赖等特性,并已初步建成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字人民币全生命周期安全和风险可控。在普惠性方面,数字人民币具有与银行账户松耦合、支付即结算、低成本等特性,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众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为更广泛群体和更丰富场景提供法定货币。在隐私性方面,数字人民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原则,满足公众对小额匿名支付服务需求。在合规性方面,数字人民币适用现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及国内法律要求,同时,还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专门的监管要求。

关于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的未来考虑方面,范一飞表示,当前,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也面临一些压力和挑战。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继续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不预设推出时间表,重点做好以下领域工作:

一是适时适度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试点应用场景覆盖面,实现特定试点区域内的应用场景全覆盖,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同时,结合研发试点工作实际扩大参研机构和试点测试地区范围。二是研究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研究制定数字人民币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数字人民币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运营系统全流程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深化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金融体系、金融稳定深层影响的研究评估,积极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国际交流,以开放包容方式探讨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和规则,共同推动法定数字货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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