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8 每日一税】最新案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市突击补缴了个税

【20210718 每日一税】

最新案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市突击补缴了个税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651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1年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301041 金百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上市突击补缴个税。现将该案整理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我们已经熟悉:

1.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个人股东股本,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其持有公司的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实务中,总有不少公司不信,偏偏自以为是就是不缴。

每日一税提醒: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有2021年7月16日公开的最新案例为证——

2021年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301041 金百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该公告书P57-P58披露(如图所示):

301041金百泽股东武守坤等,2010年6月股改时,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个人股东股本,未按规定缴纳个税;

2016年3-4月,金百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武守坤转让部分股份给李敬虹等20名员工,未按规定缴纳个税;

2018年1月,金百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武守坤转让部分股份给黄伟强,未按规定缴纳个税。

2020年1-2月,金百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武守坤,以及金百泽自然人发起人武守永、张珊珊,突击补缴了个人所得税。

祝@所有人 周末快乐!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在看”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在看”,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您关注《每日一税》,《每日一税》为价值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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