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校务委员会不能让家长沦落为“免费义工”
文/虹野
近日,育才小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校(奥林小学)成立新一届校务委员会,由海选推出的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他们与校领导和教师代表一起,在学校事务上有了辅助决策权。
据悉,这是武汉市第一所引入校务委员会的学校。校务委员会对于武汉学校和家长来说是新鲜事物,但是从全国的范围来看并不罕见。日前,本人有幸应邀参与了山东省某地校长职级评估和学校发展性评估,其中有一条重要指标就涉及到校务委员会的建立。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各个学校的校务委员会和武汉奥林小学校务委员会一样,都是校长负责制下,对学校事务提供咨询、宣传、建议、协调等辅助,至于学校是否采纳并没有强制性要求。
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在欧美教育发达国家是一项相当成熟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的人事制和财物具有决策权,和欧美相比我们的校务委员会并不是一个权力机构,更像是家校关系、社校关系协调机构和学校事务宣传推广机构。不少学校通过校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所谓的“学校管理”,很多是让家长义务帮助学校执勤、巡逻、指挥交通。在家校关系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校务委员会中的家长向其他家长进行宣传、协调学校工作确实会起到更好的效果,但是对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深化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无法得到验证。
当然校务委员会在解决家长诉求和社会对学校的监督方面,要比家长委员会要更加便捷一些。对于学校关于食品质量、价格,校服质量和款式等方面诉求和建议可以校务委员会的家长委员直接传达给校长。
在校务委员会中的家长,更因为其子女在学校读书,只要其关于子女学习的利益诉求得到满足,在一些事务表决中很容易倾向于学校意见,甚至不遗余力的宣传和推进学校派发给家长的一些事务。这很容易造成校务委员会的家长委员成为学校编外的“义务工”,成为“免费义工”。
显然当前的校务委员会没有办法控制“校长负责制”下校长过大的权力,也没有办法在校内通过校务委员会解决教师和校长之间关于人事、财物以及工作等方面的矛盾,发生冲突依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参与解决。
可见,阉割版的校务委员会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中还没有发挥出我们所期望的作用。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