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审计底稿准则指南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目的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工作底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深度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一)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二)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三)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应用指南,同时也对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文字、编制的控制程序,以及底稿性质、格式、内容(如识别特征、重大事项、编制与复核人员等)和范围、归档期限及归档后的变动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具体见该准则及其指南。(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对职业道德特别是独立性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记录识别出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在适当的情况下,项目其他成员也应当记录上述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当就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是否得到遵守形成结论。二、业务承接和保持(一)业务承接和保持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业务承接和保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信,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质量控制程序已得到恰当遵守,形成的有关结论是适当的并已记录于工作底稿。(重点考虑: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项目组是否具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必要的时间和资源,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业务约定条款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业务约定条款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三条签订业务约定,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三、计划审计工作(一)总体审计策略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总体审计策略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审计策略的记录,是否包括为恰当计划审计工作和向项目组传达重大事项而作出的关键决策。包括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以及对审计资源作出规划和调配。注册会计师是否记录对总体审计策略作出的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二)具体审计计划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具体审计计划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对具体审计计划的记录,能够反映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针对审计业务计划实施的其出的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四、风险评估程序(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记录信息来源和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一)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二)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三)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四)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五)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六)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五要素)。(二)对服务机构的使用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对服务机构的使用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第六条被审计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被审计单位为监控服务机构以保证其履行受托责任和法律义务而采取的措施。对于服务机构相关的每一项业务,记录做出会计记录的方式,包括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确保该会计记录符合相关法规的方法。(三)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特别是与舞弊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一百一十六条项目组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的讨论,以及得出的重要结论。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和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对相关控制的评估。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是否将得出该结论的理由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四)重要性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重要性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六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确定重要性,并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评价对重要性的判断是否合理。在评价审计程序的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评价错报的影响。五、风险应对程序(一)总体应对措施和具体程序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总体应对措施和具体程序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总体应对措施;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如果拟利用在以前审计中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信赖这些控制的理由和结论。(二)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五条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三)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十七条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用于应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而实施的审计程序)的结果。(四)财务报表与会计记录的一致性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财务报表与会计记录的一致性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第十二条财务报表与其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核对相符的证据。(五)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与管理层或其他人员讨论重大事项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各方就舞弊事项进行沟通的情况。(六)解决相互矛盾的证据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六条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在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七)咨询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对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的咨询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第四十七条(1)咨询的性质、范围和结论。(2)咨询形成的记录是否完整详细。(3)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八)解决意见分歧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意见分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第四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和形成的结论。六、关于责任的考虑(一)舞弊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关于舞弊的责任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八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与管理层、治理层、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各方就舞弊事项进行沟通的情况。(二)违反法规行为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第二十四条当认为可能存在违反法规行为时,注册会计师是否记录所发现的情况,并与管理层讨论。对于应向监管机构报告的事项,是否记录事实和注册会计师得出结论的基础。(三)与治理层的沟通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与治理层沟通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第六十四条记录与治理层沟通的重大事项(如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等。)如果以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纪要作为沟通记录,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恰当记录沟通的内容,并将其副本形成工作底稿。(四)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第五条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沟通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形式进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七、获取特定项目审计证据的要求(一)存货监盘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存货监盘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存货监盘计划、存货监盘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以及存货监盘结果对审计报告的影响。(二)函证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函证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九条函证的决策、实施与评价。(一)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工作记录;(二)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三)会计估计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会计估计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种或多种审计程序,并形成记录:(一)复核和测试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的过程。(二)运用独立估计(如果有)。(三)复核期后事项。(四)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第五条(1)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以及相关控制活动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和披露的充分性。(3)利用专家的工作(如果有)。(4)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5)评价审计程序实施的结果(6)获取管理层声明。(7)与治理层的沟通。(五)关联方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就管理层是否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识别、披露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审计工作记录。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向管理层获取书面声明:(一)提供的关于识别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二)在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六)持续经营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关于持续经营假设的疑虑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四条在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及评价其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包括计划审计工作与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评价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价。如果被审计单位具有良好的盈利记录并很容易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管理层可能无需详细分析就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估。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无需实施详细的审计程序,就可对管理层作出评估的适当性得出结论。(七)期初余额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首次接受委托时的期初余额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第四条对首次接受委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一)期初余额不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二)上期期末余额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在适当情况下作出重新表述;(三)被审计单位一贯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或对会计政策的变动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八)期后事项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期后事项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九)管理层声明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管理层声明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获取的管理层声明作为审计证据,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管理层声明包括书面声明和口头声明。书面声明可采取下列形式:(一)管理层声明书;(二)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列示其对管理层声明的理解并经管理层确认的函;(三)董事会及类似机构的相关会议纪要,或已签署的财务报表副本。八、利用其他主体工作(一)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第十四条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组成部分、组成部分对财务报表的重要程度、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名称,以及所得出的组成部分不重要的结论。主审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记录在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得出的结论。(二)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411—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下列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1)对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的评价;(2)对内部审计工作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三)利用专家的工作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专家工作审计准则第1421—利用专家的工作第十二条在将专家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工作的适当性,包括评价专家工作结果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反映或支持相关认定,以及考虑下列因素:(一)专家使用的数据;(二)专家使用的假设和方法,及其与以前期间的一致性;(三)专家工作的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的结果是否相符。九、审计结论和报告(一)审计报告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专家工作审计准则第1421—利用专家的工作第十二条在将专家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工作的适当性,包括评价专家工作结果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反映或支持相关认定,以及考虑下列因素:(一)专家使用的数据;(二)专家使用的假设和方法,及其与以前期间的一致性;(三)专家工作的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的结果是否相符。(二)比较数据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比较数据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比较数据的编制是否符合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三)其他信息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董事会报告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第四条注册会计师为评价董事会报告与财务报表是否一致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任何重大不一致以及该不一致是如何得到解决的。关于董事会报告是否与财务报表相一致得出的结论。十、审计质量控制(一)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指导、监督与复核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就审计业务质量安排指导、监督与复核,并就重大、疑难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咨询,如果内部出现意见分歧,只有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后才能出具报告。(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第六十三条对上市公司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审计业务,要求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包括:(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三)明确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人和复核人对象审计准则对应条款记录的主要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人和复核人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七条审计工作的执行者和完成时间。审计工作的复核人以及复核的日期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