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俗碰撞大雅,被方言魔改的古诗词真上头

古诗词“花开两支”,一支绽放在旋律中,变成了古风歌曲,风靡B站和“网抑云”;另一枝则不走寻常路,和“草根”开在了一起,变得分外“亲民”。

古诗今天能以“谐星”的身份出道,离不开广大网友的“魔改”和脑洞。这些原本属于才子的诗情,也在当今“愉快的空气”中,焕发出新的活力。

方言:把“高岭之花”拽到“草根”

“魔改”,在这里说白了就是一种降维打击:

把文字的风格从“文艺青年”拽到“普通青年”——甚至“沙雕”青年那一堆儿去。

比如这首:

朗诵者的人选范围,基本就锁定范德彪尼古拉斯·赵四了。

它的初始版本,想必大家也都可以猜到——是唐代神童骆宾王的《咏鹅》。

Ode to a Swan

O swan, swan,

with your gracious curved neck

Changing praise to Heaven above

And your pristine with feathers

Drifting on the emrald water

And your ruby-red feet

Cleabing the crystal waves.

咏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小学生必背古诗文129首》

(中英双语诵读版)

骆宾王落笔成文那年才7岁,单纯得没啥皮里阳秋,这首诗仅仅是一幅淳朴的“动物素描”。而网友新译版亲切的“碴子味儿”,正好和原版相得益彰。

难度再高点。

一首古诗如果有自己的故事和态度,还需要网友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姿势”,简单粗暴地搞就没“内味儿”了。

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曹植写的《七步诗》。

The Seven-Step Poem

Beans were being boiled to make clear soup.

Their stalks were the fuel that fed the fire.

The beans wailed to their cruel brothers:

Since we sprang from the selfsame root, Why are you so eager to torture us.

七步诗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小学生必背古诗文129首》(中英双语诵读版)

拿豆子喻人,你们知识分子的肠子真绕。

那么,想把老曹家精彩的“伦理剧”展现出来,应该怎么搞呢?

像这样把人物关系捋清了就好。

↓↓↓↓↓

兄弟阋墙的世纪“大瓜”一下就浮上来了,而且配上曹老板家的安徽口音食用,也完全没有违和感。

网友的有才之处,还体现在代入感和共情上。

以这首诗为例:

Sympathy for the Farmer

Hoeing in the blazing noonday sun,

Sweat dripping onto the cropland soil,

Little do we realize that this is how Our lunch dainties,

Every morsel, come In exchange for the farmers' toil.

悯农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小学生必背古诗文129首》(中英双语诵读版)

这诗虽然脍炙人口,但作者李绅毕竟官至宰相,是如假包换的地主阶级,认识难免有局限性。

让当事人——农民兄弟写同样内容的话,会是什么画风?网友告诉了我们。

话糙理不糙.....

从方言上看,还是个北方农民

好了,说到这里,咱们来敲黑板概括一下。

一次成功的诗词“魔改”,通常会包括下面这些个基本要素。

一点“幽默细菌”一点押韵意识一点文化常识以及最灵魂的——带着一点方言的大白话

一旦掌握,天下诗话任你解构。

洋诗也不例外:咱们就拿英国诗人济慈(John·Keith)的这首《夜莺颂》开刀。

My heart aches, and a drowsy numbness pains

My sense, as though of hemlock I had drunk,

Or emptied some dull opiate to the drains

One minute past, and Lethe-wards had sunk

【正经中译】

我的心痛,困顿和麻木

毒害了感官,犹如饮过毒鸩,

又似刚把鸦片吞服,

一分钟的时间,字句在忘川中沉没

“魔改”之后的《夜莺颂》,便成了这幅德性:

【魔改中译】

咱的心又麻又木疼得慌,

好像一瓶毒药喝个精光。

再把大烟膏子吞进肚囊,

立马就能尝见孟婆靓汤。

不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别人喜不喜欢,咱不敢保证。

魔改规则:全民造诗运动

从踊跃的“魔改”投稿中不难看出,很多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诗词的情结。

然而都怪那些古代文人在平仄、对偶这些“琐事”上的“穷讲究”,让大家倾注感情和才情写的“五律”、“七律”、“绝句”,都难以得到相应的名分。

直到中唐时期,一位同样热爱诗歌的猛男“从天而降”,自成一派——把写诗的规则统统“魔改”,才让众多顺口溜好歹有了一个“诗”的名号。

这个人叫张打油,他独创的新概念诗体叫“打油诗”

打油诗doggerel [norn]Poetry that is silly or badly written.写得蹩脚、不讲究的诗。

相比正统的诗歌规则,打油诗更随性,没有平仄格律的限制,只要最后一个字能把韵押上——最重要的,你能写“嗨”了,就是胜利。

(去他的平仄,高兴才是真的)

“打油神教”祖师爷以身作则,本人作品的风格就很接地气。

↓↓↓↓↓

【咏雪】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说的是雪,但通篇无“雪”,不得不说,也是一种精妙的体现。

别看在古代的主流文化节,打油诗难登大雅,但步打油先生之后的,却一直不乏名流的存在。

例如,近代军阀张宗昌,想附庸风雅的时候,便留个打油诗的“墨宝”了事。

有夸泰山的:

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如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还有致敬张打油先生,咏雪的:

什么东西天上飞,东一堆来西一堆;莫非玉皇盖金殿,筛石灰呀筛石灰。

措辞的雅致精美诚然不敢恭维,但想象力和韵感还是可嘉的。

军阀写过打油诗,皇帝也写过。

白手起家的朱元璋,就模仿黄巢的《不第后菊赋》,写了一首咏志的。

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遍身穿就黄金甲。

霸气和戾气一样重。

说来不信,宋代大文豪苏轼同样有打油诗的作品:

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

经查证,这诗收录在苏轼的杂诗集《於潜僧绿筠轩》,确为“苏东坡本坡”所著。

而且,还揭露了他的吃货本性:

Su Shi had this to say: “I would rather be without meat than live a life without bamboo.”苏轼曾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

——《用英语讲中国故事》(提高级)(竹之韵)

打油诗的出现,堪称唐诗界的“白话文运动”:

大家可以用有限的想象力和知识,自由地在生活中取材,撰下押韵的小文,分享自己快乐和感悟。

这对于文化水平相对平庸的普通民众而言,简直就是“奥利给”一般的存在。

我们读的古诗文,本身都带方言

抛开“魔改”的成分,就算今天我们用普通话、带着憧憬的情怀,通过播音腔把唐诗朗诵出来,都是带着方言的。

确切地讲,是“未来的方言”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ethnic integration and various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s, there are now grea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ncient and modern pronunciation of many Chinese characters.

受到民族融合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许多汉字中的古今读音之间都有着很大的不同。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看见很唐诗的名句之中,居然有很多韵脚错乱的bug存在。

翻开李白的《将进酒》当中,就有这么两句。

陈王昔时宴平,斗酒十千恣欢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

用现代汉语的普通话来看,可以说是完美地避开了所有韵脚

咱们倒也可以说服自己:诗仙喝高了,胡写一气在所难免。

但事实上,如果让训诂学专家试用唐代的古汉语诵读,韵味顿时爆表。

今昔不同韵,古今不同音,虽经过千百年的变革和冲刷,但始终一脉相传,未曾被割裂——这便是汉语以及诗文的奥妙与魅力。

其实,擅长“魔改”诗歌,能写打油诗,这些都是才情和智慧的表现。但如果一直都不去从古诗文中汲取先贤的思想精髓,才思枯竭也是早晚的事儿。

一边随性地解构,一边虔诚地学习,吸收和创造两不耽误,这才是我们对待古诗文——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