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售环节税务处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房地产预售环节涉及的税费很多,每一税(费)种预缴税款计算、纳税地点、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可能存在哪些涉税风险?本期开始以文字结合小微课的形式进行梳理。

一、本文涉及政策依据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4.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5.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6.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1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二、小微课

三、课件

房地产预售环节涉税风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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