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 李红薇:从郭沫若容庚几封信札的考订谈及二人之间的一段往事

从郭沫若容庚几封信札的考订谈及二人之间的一段往事

李红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

摘  要:《郭沫若致容庚书简》公布了郭沫若与容庚的书信原件,这批论学书札的学术价值自不待言。但其中不少书简的排定时间有误,今据相关史料,重新解读信文,一一考辨写作时间,发现1931年末至1934年初,二人因产生嫌隙,并无通信。本文进一步考证了这段往事的来龙去脉,厘清了郭沫若与容庚交往的历史细节。

关键词:郭沫若  容庚  书札  考订 嫌隙

《郭沫若致容庚书简》(下文或简称“《书简》”)[1]较为完整地公布了郭沫若与容庚的往来书信,其中郭沫若致容庚60余函,另附容庚致郭沫若13通手札原件。[2]曾宪通先生曾对这批材料作过全面整理,不仅释文精确、注释详赡,[3]更考证了函札时间、排序编次,为学界了解使用这批材料提供了莫大便利。这批书信的刊布,使我们有机会窥见郭沫若、容庚两位学术巨擘在20世纪20-60年代间论学的细节,对近现代学术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信札作为史料,断明时间是第一步,也最为重要。但由于二三十年代两人鱼雁频传,多数信尾未署年份,甚至有时连月份都不记,排比时间允非易事。曾先生已做了很好的工作,但个别书信的排定还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对其中5函作了解读,重新考订时间,并在此基础上钩沉相关史料,尽量还原出二人交往过程中的一段往事。

《书简》第43号信(整理者定为1932年):

希白先生:大札奉悉。住友氏藏铜鼓已函询梅原氏,据覆其器下方有大穴,上部无口,认为尊类完全无理云云。原函附上,请一阅……郭沫若  七月十五日

原信阅后请赐还。

《书简》附录另有梅原末治致郭沫若函,[4]整理者已正确指出即信中所附“原函”(详下文)。

《书简》容庚致郭沫若第9函:

承示鼍纹鼓,非尊,至谢!梅原信附上……北平较去年为热,不能工作。尊处想较好,箸作更丰也。复颂著祺 弟容庚 上 七月廿六日

近组织金石学会,请指正。

从内容上判断,应为第43号信的复函。

上文提及第43号信所附梅原末治原函:

承问关于住友家的铜鼓,有种新说,说那是鼓形之尊。可是照实物来说,这种见解完全没有道理……还有小川氏所藏伊簋,正好那件东西的拓片同照片都没有,可是若能给我两星期的时间,交涉一下,可以作一种拓片,也能照一张照片来。若是你希望那样,请告诉一下。

梅原在信中除了告之住友家的铜鼓非尊外,还询问郭沫若是否需要伊簋拓片,此事又见于1934年9月7日郭沫若致田中庆太郎函:

《图录》《录编》奉上,乞查收。其中《伊簋》一项,梅原氏将有拓本寄来,请稍待。余《图编》各件待后尘。[5]

据此推断,梅原末治的原函当作于1934年。则整理者将第43号信断为1932年有误,上述前三封信均当移置1934年。

另从上引容庚致郭沫若第9函,容庚告之“近组织金石学会,请指正”来看,《书简》第50号信应与之相接。《书简》第50号信:

复书奉悉。承示金石学会章程,甚完善,弟亦甚为赞同。如对弟无须忌避,亦可加入也。近颇思得一鼎,不识兄能为物色否?此间亦苦热,工作不易进行。顺颂 暑安 沫若 八月十二日

整理者定为1934年,正确无误。信文与容庚第9函均提到组织金石学会、天气炎热影响工作等。金石学会成立于1934年,见诸史料。[6]《颂斋自订年谱》1934年“六月由容庚、容肇祖、商承祚、徐中舒、董作宾、顾廷龙、邵子风、王辰、周一良、张荫麟、郑师许、孙海波诸人发起,成立金石学会,征求会员。九月一日开成立大会,会员到者三十五人,并将名称改为考古学社。”[7]此事又见于不少当事人的年谱、日记等。[8]可以推断,7月26日容庚致函郭沫若“近组织金石学会,请指正”且附寄了一份学会章程,征询郭沫若意见,这样刚好与《书简》第50号内容契合。

综上几点,《书简》第43号信及所附梅原末治函、容庚致郭沫若第9函皆当定于1934年。

《书简》第44号信(整理者断为1932年):

希白吾兄:信悉。岂明先生'好好先生’之评,诚惶诚恐,实则先生之好好真好好也,我则虚有其表而已。鼎能以照片见示否?色气质量如何?乞详。尊藏仲竞簋及乍

簋(象足者),欲任得其一,能相让否?专复即颂 近安 郭沫若 十二月十二日

信中所言“鼎能以照片见示否?色气质量如何”当是前文第50号信“近颇思得一鼎,不识兄能为物色否?”的下文,从信文可见此时容庚已为之物色到,故两信间隔不会太久。前文已改定第50号信为1934年8月12日,则将本函断为同年12月12日,方才合情。

另岂明先生,即周作人。[9]《浪花十日》1934年8月6日记“午前徐耀辰来信,说岂明先生欲一见,问我几时可回市川,以10号前后回去的消息答复了他”。[10]1934年8月14日郭沫若致函田中“今日周作人、徐祖正两先生来访,谈及尊处,颇愿识荆,嘱为介绍”,[11]8月18日“昨日偕周、徐二君奉访,多蒙垦意招待”。[12]由此看来,“岂明先生'好好先生’之评”在1934年8月之后,也是合适的。

《书简》第45号信(整理者归入1933年):

久缺笺候,隔阂殊深。……尊著内史鼎释文(见《颂斋吉金图录》)亦大有可商之处,如足下乐闻其说,当于次函略布所见,以广大闻。《古代铭刻汇考》闻已邀惠鉴,“再勘误”一纸奉上,乞查核。专此即请  著安  郭沫若再拜 一月三十日

容庚所著《颂斋吉金图录》编纂于1933年2月,8月印成,[13]而1933年1月30日既未印成,郭沫若恐不得见“尊著”。“《古代铭刻汇考》闻已邀惠鉴”指《燕京学报》第14期对“古代铭刻汇考四种”的评介。[14]1933年12月17日郭沫若致函田中“《古代铭刻》再勘误如印就,乞寄下十二、三份”,1934年1月15日告之“《古代铭刻汇考》稿本妥收。再勘误亦于前日写定奉上,请用该表”。[15]其后才能衔接郭沫若寄与容庚的“'再勘误’一纸”。

要之,45号信当定为1934年1月30日。此外,“久疏笺候,隔阂殊深”指二人之间一段误会,详见本文后半部分。

《书简》第46号信(整理者定为1933年):

希白先生:示悉。足下慷慨释疑,至欣且慰。

鼎文本奥衍难剙,尊释亦不便直指为误,特鄙见有不同耳。鄙意以为当如下读……《武英殿》已在文求堂得一见,甚精美。……近蒙梅原末治氏赠臣辰尊铭拓影一,与臣辰盉及卣同,器作象纹。兄如需之,可影寄也。专此即颂 著安 郭沫若 二月十三日

鼎,即上一封45号信所称“内史鼎”,[16]“鄙意以为当如下读”云云即接续上函“如足下乐闻其说,当于次函略布所见”,若合符节。《武英殿》指1934年2月燕京大学印行的《武英殿彝器图录》。[17]早在1934年1月27日郭沫若即已函告田中“容庚著《武英殿彝器图录》闻即将出版,仆需一部”,[18]故本信所云“《武英殿》已在文求堂得一见,甚精美”当衔于其后。另信文提及“近蒙梅原末治氏赠臣辰尊铭拓影”一事,又见1934年1月5日郭沫若致田中函:

同封《臣辰尊铭》,近日友人处借得,当收入《图录》,请复写。[19]

两相合参,可知1934年1月郭沫若收到梅原末治所借臣辰尊铭文后,曾请田中复印以收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随后才有2月13日致容庚的这封信。

准此可知,第46号信当作于1934年2月13日。


《书简》第47号信(整理者排于1933年):

复书及大稿均拜读。《卜辞通纂·序》末段因有激而发……前者因兄匿名,后者因兄干没。今既知皆有所为,则知妄言之罪矣。尊评多悻刻语,于弟虽无损,似觉有玷大德。如能及,请稍稍改削之;如不能及,亦请释虑,弟决不因此而图报复也。此复即颂 文祺  郭沫若 再拜 二月十七日

尊稿似已毕用,故未寄。如必须寄还,函知当即璧赵。又及。

信中郭沫若解释误会缘由,与上文所论第45号、46号内容紧密衔接,故当移置1934年。六天后,《容庚北平日记》1934年2月23日记“早授课。复郭沫若信”即为本函复信,惜今已不得见。另整理者在“尊评多悻刻语”后注释“参看一九三一年九月二七日信注②”,[20]以为此处“尊评”即《学报》第9期对郭沫若著作的书评,非是。“尊评”“尊稿”当指1934年容庚对郭沫若《古代铭刻汇考》的评介(详第三则),[21]也与1931年无涉。

通过上述5封尺牍的考订可见,《书简》原归入1932年、1933年的所有信函(凡5件)时间均误,《郭沫若书信集》、[22]诸版《郭沫若年谱》[23]及近年新出《郭沫若年谱长编》[24]多据之收录,实应全部归于1934年。迄今尚未发现1932、1933年郭沫若与容庚的往来书信。[25]个中缘由,诚如1934年1月郭沫若所言“久缺笺候,隔阂殊深”,可见二人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未通音信,其时在1931年10月至1934年1月之间。

郭沫若容庚之间有过隔阂,早已是学界“公开的秘密”,但至于断交始末,除容庚回忆“余于其说之确凿可据者固多采纳,而间以献疑之故,招致郭氏不安,甚且以为遭受敌视,而函札遂疏”外,[26]二人后来均未再多着笔墨。最近夏和顺《容庚与郭沫若的交往与隔阂》一文谈及了这段往事,[27]但由于所论以《书简》为基础,尤其上文新订的关键几函仍据错误时间推演阐发之,故所述多与史实相乖。[28]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再谈谈这段“隔阂”的来龙去脉。

1931年6月《燕京学报》第9期刊布《二十年(一月至六月)国内学术界消息》,除扼要介绍了《甲骨文字研究》(以下简称“《甲研》”)、《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以下简称“《青研》”)大致内容外,更对后者不少观点提出不同意见,此文即出自容庚之笔。但是否仅仅因为这些批评文字就“招致郭氏不安”呢?通过串联史料,发现事情的经过并非如此简单。下面我们拈出有关函札,制成下表(见表1“郭沫若、容庚往来函札摘录”)。需要说明的是,容庚致郭沫若函多已散佚,目前能见到的多为郭沫若致容庚书简。

表1  郭沫若、容庚往来函札摘录
时间 收寄人 相关信文摘录
1930.9.1 容庚致郭沫若 大著《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可否寄弟一阅,或有可攻错处。
1930.9.8 郭沫若致容庚 《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及《甲骨文字研究》二稿已寄沪,前稿由十六种考释所集成,乃两三年来研究古器之心得也。兄急欲阅,容函询沪友,如尚未付印者,当嘱转寄北平。
1930.12.4 郭沫若致容庚 《青铜器铭文研究》大约不久可出,出后当奉政。
1931.6.25 郭沫若致容庚 《学报》九期已出否?
1931.8.24 郭沫若致容庚 大稿[29]已阅数遍,拙见略有可贡献者已书之眉端,或别笺附入,乞裁夺之。……拙著《青铜器》二册乞哂纳,中有讹字已略加订正,事忙恐尚有逸漏。该书书店送来太迟,故至今方得奉赠。兄之品评,望严加指摘,勿客气。
1931.9.9 郭沫若致容庚 《燕京学报》九期已出书否?
1931.9.27 郭沫若致容庚 近复承燕京学报社寄来拙著二种单行本一百份,著中承兄插影,感激感激。……《学报》第九期除拙著二稿外尚未得窥全豹,兄对弟二旧作所论列者尚未拜览,稍暇拟往东京一行,在东洋文库可借阅也。《青铜器》一种过于草率,中有谬误处,在出版之前曾再三函索更正,书店置之不理。弟稿本用日本“改良半纸”单张写成,复被弄成中式装订,实甚悯笑也。
1931.10.4 容庚致郭沫若 正欲作书与足下,写完前三字而小鬼出兵沈阳之耗至,血为之沸,故一切拓本照片均停寄。……寄来各件均收到。第九期《学报》寄出在单行本之前。尚未收到,想是邮失。

从前后文看,先是容庚欲睹《青研》,主动提出可为之“攻错”。但因郭已将书稿寄至出版社,直至次年8月出版后才寄与容庚,并望其多提意见。前后信文中的“攻错”及“望严加指摘,勿客气”等等都是私人语境下的学术批评,这种互动此前已有过多次,[30]即使在8月24日寄送《青研》的同时,郭沫若还附有对《武英殿》一书的诸多建议,并“乞裁夺之”。但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容庚并未再先告郭沫若,所谓“攻错”变成了一篇公开发表的“匿名”书评,这是郭沫若最先所未料到的。[31]加之该刊出版很长一段时间后,郭沫若仅仅收到自己两篇文章的抽印本,而一直未收到全刊,可以想见,后来郭沫若读到书评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

《燕京学报》自第8期(1930年)起,专设“国内学术界消息”一栏,除介绍学界动态外,更引介新出著作,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撰写书评,其中金石类的多出自容庚之笔。综览这些书评,弹射臧否,对新书的褒贬得失往往直言不讳,可见当时风气如斯,并非特意针对某一人。容庚评介《甲研》笔墨不多,肯定了郭沫若“眼光之敏锐,有使人倾服者焉”,而品评《青研》则占了近四页纸,这是前所未有的。其中既有褒扬,如“此书长处,在独出心裁,不拾前人牙慧”,但更多的是不同意见,如批评著者于古文字喜于声类求其解,“果声同者便可相通假耶?……如谓夨令簋之炎,睘卣之厈,中鼎之寒,'均即奄字之对译文’,则同时所作之器,于同一地名,用字歧异若,此岂理也哉”;又如指出郭沫若将睘卣中的王姜等同于王的理解有误,“王姜与王为二人,在厈者为王,令睘者为王姜,睘扬王姜休非扬王休,本文甚明。王姜当解作王之妻”;[32[再如针对《新郑古器之一二考核》一文即举出五点质疑。这篇书评提出可商榷者关涉铭文释读、书籍装帧等凡十多处。

平心而论,这些文字仅是就具体问题的不同看法,其语气并无过激之处,但这对于刚迈入古文字学坛的郭沫若而言,积多年心血所成新书,甫一面市即遭好友近四页纸的批评,这使他颇为不安,以致见到书评后,郭沫若便不再与容庚联系,[33]开启了长达两年多的“断交”模式。

其间二人虽不通音信,但容庚继续为郭沫若新著撰写书评,言语较之前次大为激剧。如“郭君必曲意求之,此真所谓一手掩尽天下目矣”“滥用通假”“往往有颠倒黑白之事”等。[34]

有意思的是,1933年5月出版的《卜辞通纂·序》中有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文字:

……并世学者多优遊岁月,碌碌无为,其或亘数年而成一编者,语其内容则依样葫芦,毫无心得,略加考释,即多乖互,而彼辈乃动辙以阙疑勤慎自矜许,而讥人以妄腾口说。呜呼勤慎,呜呼阙疑,汝乃成为偷惰藏拙之雅名耶?余实不敏,亦颇知用心,妄腾之讥在所不免,阙疑之妙期能善用矣。知我罪我,付之悠悠。

熟悉古文字学术史的人,即使今日读来,也很容易将“亘数年而成一编”、“阙疑”等与容庚和他的《金文编》联系起来。[35]容庚对此应是在意的,否则不会在信中专门提及这段序言。[36]虽然郭沫若后来解释《卜辞通纂·序》末段另指他人,但无论如何,这些笔墨确实给二人关系蒙上了层层阴影。

就目前所能见及的材料看,1931年10月4日容庚复郭沫若函后,二人便中断了书信往来,直至1934年1月30日郭沫若主动致函容庚才释嫌和好,恢复通信。我们对《书简》中五封信札的时间考证也算是为这段尘封已久的往事提供了一个饶有趣味的注脚。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谈及的“书评”始末,仅是由新订几封书信而展开的对史料的重新叙述,并无意于评判前贤旧事的是非对错。寒暑攸叶,事往日迁。八十多年过去了,这段风波早已以二人尽弃前嫌而平息。1934年初,郭沫若在致容庚信中对这场嫌隙有过一段感慨:“学问之道,是是非非,善固当扬,恶不必隐,由是辩证始能进展。闲览欧西学术史及思想史,其所由之路率如是也。”[37]这些文字现今读来,仍意味深长。

附记:感谢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意见!

注 释

*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2020M680810)的阶段性成果。

[1]广东省博物馆编:《郭沫若致容庚书简》,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

[2]13通尺牍释文见容庚著,曾宪通编:《容庚杂著集》,上海:中西书局,2014年,第402-416页。

[3]1981年曾宪通编注《郭沫若书简(致容庚)》(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释文之外,尚未公布完整书信原件,且不少释文在后来出版的《郭沫若致容庚书简》中有所改动。

[4]见《书简》附六注释1:“原信已寄还郭老,此据容庚先生保存之译稿录出。”

[5]马良春、伊藤虎丸编:《郭沫若致文求堂书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301页。

[6]《考古学社社刊》第1期“本年春间……大家公推容希白为主编……未几,便见北平的几位同志发起了金石学会,有编辑各种丛书的拟议。九月十四日接到北平寄来的通告,云已由金石学会改名考古学社……民国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考古学社印行:《考古学社社刊》第1期,1934年)

[7]容庚:《颂斋自订年谱》,容庚著,曾宪通编:《容庚杂著集》,第31-40页。

[8]《容庚北平日记》1934年6月21日:“晚请学生邵子风等饭,讨论金石学会事。”(容庚著,夏和顺整理:《容庚北平日记》,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375页)《徐中舒先生学术年表》1934年6月“与容庚等12人在北平发起'金石学会’,并创办《考古》社刊”(徐亮工编:《徐中舒先生学术年表》,徐中舒著,徐亮工编:《古器物中的古代文化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14-437页)。

[9]据《周作人日记》(鲁迅博物馆藏,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周作人年谱:1885-1967》(张菊香、张铁荣编著,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记载,周作人于1934年7月15日至8月28日回日本探亲。

[10]郭沫若:《浪花十日》,陈漱谕编:《郭沫若日记》,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78-94页。

[11]《周作人日记》1934年8月14日“乘电车至市川须和田二六七访郭沫若君”。徐耀辰,名祖正(1895-1978)。

[12]马良春、伊藤虎丸编:《郭沫若致文求堂书简》,第299页。又见《周作人日记》1934年8月17日“同徐祖正往访田中,郭沫若亦在座”。

[13]容庚著,曾宪通编:《容庚杂著集》,第31-40页。

[14]容媛编:《二十二年(七月至十二月)国内学术界消息》,《燕京学报》第14期,1933年,第243-282页。

[15]马良春、伊藤虎丸编:《郭沫若致文求堂书简》,第283、285页。《古代铭刻汇考》版权页记:1933年12月10日文求堂发行。

[1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02696号。

[17]容庚:《颂斋自订年谱》,容庚著,曾宪通编:《容庚杂著集》,第31-40页。

[18]马良春、伊藤虎丸编:《郭沫若致文求堂书简》,第285页。

[19]马良春、伊藤虎丸编:《郭沫若致文求堂书简》,第284页。

[20]一九三一年九月二七日信注②:“《燕京学报》第9期载有《二十年(一月至六月)国内学术界消息》一文,该文于'出版消息’项内对郭老新版《甲骨文字研究》及《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加以评介,作者余逊、容媛(容庚先生之妹),故郭老此信以为容庚先生所论列。”见广东省博物馆编:《郭沫若致容庚书简》,第212页。

[21]《容庚北平日记》1934年1月4日“作郭沫若《古代铭刻汇考》书评”,18日“编《学报》'学术界消息’”。

[22]黄淳诰编:《郭沫若书信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23]龚济民、方仁念编:《郭沫若年谱》,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龚济民、方仁念编:《郭沫若年谱(上、中、下)》,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王继权、童炜钢编:《郭沫若年谱》,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

[24]林甘泉、蔡震主编:《郭沫若年谱长编:1892-1978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

[25]另《容庚北平日记》一般也多简要记录收、复信函的信息,而这两年内没有关于郭沫若的任何记载。此点虽不能作为二人此间断交之确证,但可为我们的推断提供较为有利的旁证。

[26]参容庚:《甲骨学概况》,原载《岭南学报》第7卷第2期,1947年,第1-44页,后收入曾宪通编:《容庚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46页;又收入容庚著,莞城图书馆编:《容庚学术著作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2册,第921-978页。

[27]夏和顺:《容庚与郭沫若的交往与隔阂》,原载《随笔》2010年第5期;又澎湃新闻,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4791599,2019年10月28日。

[28]如夏文认为容庚曾将对郭沫若《卜辞通纂考释》的书评原稿寄郭本人寓目,“郭读后甚为不满,1933年2月17日,他在信中称其序文末段'因有激而发’,'尊评多悻刻语,于弟虽无损,似觉有玷大德。如能及,请稍稍改削之;如不能及,亦请释虑,弟决不因此而图报复也’。容庚收到此信后,果作'稍稍改削’,发表的书评中并没有出现'责人过严’、'不可思议’等语。”这段话中因信文时间判断有误,导致相关理解皆错。引文中的这封信实作于1934年,所谓“尊评”应是容庚对《古代铭刻汇考》的评介,而非《卜辞通纂》。“因有激而发”虽然指的是《卜辞通纂·序》,但这是两人嫌隙中的一段插曲,详见本文考证。夏和顺因容庚书评中未出现“责人过严”、“不可思议”等语,便倒推这是按郭沫若要求删除掉的初稿文字,恐属臆测。另夏文判断容庚致信郭沫若“大著《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可否寄弟一阅”一事发生在1931年9月1日,亦有误。该函即《书简》所附容庚致郭沫若第2函,从原信内容来看,系容庚对1930年8月18日郭沫若函的复信,实作于1930年9月1日。《容庚杂著集》将此函排入1930年中是正确的。此外,夏文对郭、容嫌隙产生的时间判断也不正确。

[29]指容庚编著的《武英殿彝器图录》。

[30]如郭沫若为容庚《武英殿》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也曾多次分批将《甲骨文字研究》稿寄与容庚请教。参《书简》第208-212、165-180页。

[31]从9月27日郭沫若信中所言“《学报》第九期除拙著二稿外尚未得窥全豹,兄对弟二旧作所论列者尚未拜览”判断,容庚应在上一封信中告之《学报》载有对郭著的评介。这篇评介就是之前望容庚“严加指摘”的意见,但直到刊出一段时间之后,郭沫若才见到。

[32]初版《青研》谓“王姜即是君,亦即是王。夨簋受王姜之锡,而一再言'扬皇王

’,其所表示者亦即王姜即皇王也……王姜即成王”,1932年版《大系·睘卣》谓“王姜者而称君,君者,女君也……王姜当是成王之后”。1954年版《青研》改作“古者天子之配亦称君,是知王姜即成王之后,盖成王践奄时,王姜同在军次也”。可见郭沫若后来改从了容庚意见。

[33]从内容上看,1931年10月4日容庚致郭沫若函是1931年9月27日的复信,郭沫若确实收到了,但未再回复容庚。

[34]见《燕京学报》第12期,1932年,第2723-2725页。

[35]关于《金文编》好阙疑的特点,当时学界就多有批评,如“唐兰批评此书过于保守,有些文是可以认识的,但付阙疑。”(张惟持:《著名考古学家容庚》,广州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文史资料》第38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5-50页。)“《金文编》……唐兰先生等一些专家曾不止一次地批评容先生过分保守,认为附录中有许多字已无可怀疑”。(张振林:《希白师治学道路初探》,东莞市政协编:《容庚、容肇祖学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6-95页。)

[36]容庚致郭沫若原函已亡佚,但从郭沫若回信(即本文上半部分第5函)开头即解释《卜辞通纂·序》所指为谁的情况来看,当是对容庚的答复。

[37]广东省博物馆编:《郭沫若致容庚书简》,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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