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观点:股权转让中约定原股东负...

最高法院司法观点:股权转让中约定原股东负责收回转让前公司债权的,在收回该债权后应归谁享有?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新股东接管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清理,接管之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全权负责。从协议的内容看,并不能得出原股东在收回目标公司债权后应转交新股东的意思,而应由原股东享有。

案例索引: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致和堂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案【(2019)最高法民申47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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