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驳回埃克森美孚、壳牌对尼日利亚提起的18亿美元赔偿仲裁
据《领导者报》报道,日前,美国一家法院驳回了埃克森美孚、壳牌对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提起的18亿美元赔偿仲裁。
美国曼哈顿地区法官William Pauley表示,考虑到公共政策和正当程序方面的因素,法院决定不执行2011年10月对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的裁决。
Pauley法官在一份5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尽管本院可能拥有在某些情况下制定适当救济措施的固有权力,但行使这一权力创造出价值18亿美元的判决书,未免太过了。”
该仲裁裁决的起因是1993年在尼日利亚海岸线附近开采石油的合同产生的纠纷。
法庭文件显示,根据1993年的合同,埃克森美孚和壳牌子公司将投资数十亿美元,从距离尼日利亚海岸约60英里(97公里)的Erha油田开采石油,并与NNPC分享利润。
但埃克森尼日利亚石油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Esso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Nigeria Limited)和壳牌尼日利亚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Shell Nigeria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Co . Ltd.)指控NNPC在尼日利亚政府的要求下,单方面“开采”了超出合同允许的石油,使他们损失了数十亿美元的石油。
埃克森美孚、壳牌两家公司去年11月表示,包括利息在内,赔偿金已增至26.7亿美元。
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的律师Cecilia Moss在接受采访时表示,NNPC对这一决定非常满意,并始终相信美国法院没有任何依据来确认这一裁决。
Pauley法官表示,埃克森美孚和壳牌在尼日利亚仍有“多项上诉悬而未决”,并驳斥了他们的论点。埃克森美孚和壳牌“在尼日利亚与另一家尼日利亚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其中包含一项仲裁条款,要求根据尼日利亚法律,任何仲裁都必须在尼日利亚进行,然后在尼日利亚进行裁决”。“现在不能合理地起诉尼日利亚,只会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