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纷杀害女友,从小被溺爱才是致命的根源
2018年4月11日6时许,东昌府分局刑侦五中队接嘉明派出所移交警情:家住嘉明经济开发区某居民小区的王先生报警称,其前妻周某(女,33岁)死于自己家中,身有多处刀伤,与前妻同住的4岁女儿下落不明。
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受害人男友王某某(男,23岁,冠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6时30分嫌疑人进入当地医院,并迅速换乘出租车,经追踪发现其逃往济南方向。
11时左右,该出租车出现在德州市齐河县附近,并在返回聊城方向的路上。民警一路追踪,于12时许在茌平县西将出租车截停,并成功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待,因感情纠纷于10日中午持刀将周某杀害。
看完了完整的内容,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虽然案件过去已久,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早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一案件的起因却值得我们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进行深思和反省。
01
被溺爱的人生
犯罪嫌疑人王某生于1996年,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农村户口,一家三口,上到小学六年级就没有继续读书。
警官:你为什么不上学了?
王某:那时候上不下去
警官:自己不爱学习阿?
王某:对,在外边玩,不喜欢回家
警官:父母亲管你吗
王某:父母不管我,他们就惯看
警官:不管你、惯看你
王某:特惯着我
警官:特惯着你
王某:对,什么事儿都支持
警官:你在家干活吗
王某:不干
警官:农活干吗
王某:不干
警官:那家务活呢
王某:也没干过
警官:你什么都不干
王某:嗯
警官:做饭呢?
王某:做饭也不会
对王某是家中的独子,从小备受父母的宠爱,什么都不干。就这样,王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22岁前,王某从来没有为钱发愁过,因为从小父母就用钱哄他。
王某不上学之后就天天混日子。父母帮找了工作,没做两天也不干了。
好逸恶劳的王某天天吃喝玩乐,一次还偷了一辆汽车,直接进了公安局。警方最终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四年。
即使这样,王某的父母依旧对她关爱有加,每个月都去给他送钱、送烟什么的。
警官:发生那么大的事,他们有没有骂过你?
王某:没有,他说我脾气大,让我改改
警官:你脾气大吗
王某:大,在家每年砸手机砸十个八个的
王某:我出来9月份到我进来4月,这几个月摔手机摔了八九个
王某:无忧无虑的生活,让王某完全没有人生方向,他无所事事地过着每一天
警官:那我就想问你这些年你这么生活着,你这个心情怎么样?快乐吗?
王某:心情还行,每天都挺快乐的,
警官:嗯,对自己的人生有没有规划,有没有目标
王某:没有,没想过
警官:对自己的生活有没有忧虑,比如说我得工作,我不工作我没钱花,我不工作以后老了生活怎么办,你对生活有没有忧虑
王某:这个事没有考虑过
无忧无虑的生活让王某完全没有人生的方向,他无所事事的过着每一天。
王某平时没事就会上网玩,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认识了周某。王某送礼物,豪爽的打赏引起了周某的注意,两人就此认识了。
这时,王某才知道周某比自己大十一岁,经过聊天,王某知道了周某已婚,并且有一个四岁的女儿,但这些并没有影响两个人关系的发展。
五六天之后他们就发生了性关系,最长的时候一次性在宾馆住了一个半月。
两人虽然住在了一起,但王某其实并没有真正动心,真正动心的还是从周某决定净身出户和王某在一起的时候,王某死心塌地地跟周某在一起,周某也算是王某的初恋。
认定周某后,王毛开始认真交往,他们在一起的所有生活花费都由他来承担,王某从小就大手大脚惯了,所以在和周某的交往中一掷千金是经常的事,慢慢的。
由于王某的开销越来越大,他父母亲知道了自己的儿子在和一个比他大十一岁的离异的女人交往的事实,父母强烈反对他们在一起,王某就开始不回家,不接父母的电话。
归根结底,导致这一惨案发生的主要因素就是儿时父母的“溺爱”。由于王某的父母对这个王某特别溺爱,可谓千依百顺,于是这个孩子逐渐成长为好逸恶劳的“巨婴”,脾气也越来越火爆,稍有不顺心,就大吵大闹、甚至还用自杀来威胁父母。
看到这样的故事,作为父母更应该反问自己溺爱孩子了吗?
测评
大包大揽孩子的一切,包括生活、学习,从不锻炼他们的自主能力;
孩子发脾气时只会无休止地顺从,丝毫不考虑事情的严重程度;
孩子不懂礼貌,没有素质,父母却舍不得“管教”;
惯的孩子总以自我为中心,不具备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