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妃泣竹 锄麑触槐
《龙文鞭影》解读
【原文】
xiāng fēi qì zhú ,chú ní chù huái 。
湘妃泣竹,锄麑触槐。
【注释】
(1)湘妃:二妃娥皇和女英死于湘江,为湘水之神,故称湘妃。
(2)锄麑:春秋时代晋国力士。
【语译】
舜死后,二妃娥皇和女英十分悲痛,泪沾青竹而成斑;晋灵公派锄麑刺杀赵盾,锄麑不忍杀害忠臣,撞槐树自尽。
【人物故事】
据南朝梁任.P《述异记》,舜南巡时,死于苍梧之野而葬于此,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追赶不及,二人相互痛哭,滴下的眼泪沾湿了竹子,竹上因此形成斑纹。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湘水》也述及此事,大舜巡视南方,二妃跟随,溺死于湘江,魂魄飘游洞庭深渊,出入潇湘水边。
据《左传.鲁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守君王之道,征收重税来雕饰宫墙。从高台上用弹丸射人,观赏他们躲避弹丸以取乐。厨师没把熊掌煮熟(熊掌之肉难熟),就杀了厨师,丢進畚箕,叫妇人载负尸体经过朝廷。赵盾、士季看见死人的手,问明缘故而感到忧虑。准备要劝谏灵公时,士季说:“劝而不听,就无法再继续了。请让我先去,如果灵公不听,你再继续劝。”士季已经三進(入门、到庭院、上阶到檐下,依礼入门就应起立接见),走到屋檐,灵公才看看他,说:“我知道我的过错了,将会改正。”士季叩头说:“做人谁能没有过错呢?有错能改正,就是最大的善事了。《诗经》说:'刚开始都能维持,但很少有人能坚持到底。’如此说来,能够改过的人太少了。君王能坚持改过迁善,国家就稳固了,岂只是臣子们有所依靠而已呢?《诗经》又说:'周宣王有过失,惟有贤臣仲山甫来匡正弥补。’过失是能够补救的。君王能改正过失,王位就不会被废了。”灵公仍然不改。赵盾又屡次劝谏,灵公感到忧烦,派锄?刺杀赵盾。锄?清晨前去,见赵盾卧室的门开了,赵盾穿着整齐庄重,正准备上朝。但时间还早,就坐着闭目养神。锄?退出而感叹说:“不忘恭敬国君,这是人民之主啊。杀害人民之主,就是不忠;违背国君命令,就是失信。有其中一样,都不如去死。”于是撞槐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