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 蒋玉斌:谈谈甲骨文摹写中值得注意的一些重要字形信息

谈谈甲骨文摹写中值得注意的一些重要字形信息*

蒋玉斌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

甲骨文摹写看似操作性工作,实际上需要“认清字形”,不仅关涉摹本、释文的准确与否,还直接影响到字头或异体的确立、文字的考释、构形规律及刻写规律的总结等。本文从五个方面讨论摹写时可多加注意或需要提高的地方:(1)注意分析字形结构、揣摩字理;(2)注意书写者的刻写特征;(3)注意联系他处异写或形体相关的文字;(4)充分验证各种“版本”,也尤其注重影像资料及实物,尽可能反映文字原貌,免受有问题或不完善的著录误导;(5)注意甲骨上的刮磨、改刻等特殊刻写现象。讨论时结合二十多个例子,说明准确辨认及摹写字形带来的新知,并对有关字形作了考释研究。

关键词

甲骨文   摹写   字形   考释
甲骨文摹写以较清晰的点线呈现甲骨字划,其作品即摹本。[1]在甲骨著录中,摹本与拓片、照片一样,是“三位一体”著录甲骨的形式之一。在学习研究中,摹写是表现文字形体的常用手段,采用摹本的甲骨工具书也很多。对于文字研究,摹写主要有著录和确认两种功能。有些甲骨仅以摹本著录,或某些文字信息仅反映在摹本上,此时摹本即单独承担著录功能;而在有拓本、照片等对照时,摹本更多起到确认的作用。这是由于拓本、照片反映的甲骨上各种信息,既包含文字,也有若干非文字信息甚至干扰信息;摹本则加以区分辨别,文字信息因而得以确认。无论是著录还是确认,摹本都是很重要的。
摹写看似操作性工作,实质上反映了摹写者对字形信息的认知;而其中一些信息,对于甲骨文字释读或甲骨刻写现象的研究,可能是非常关键的。[2]高水平的摹写能逼真、科学、传神地反映甲骨文字原貌,为更深入的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摹写甲骨文字的基本要求应该是,以认清字形为前提,辨别出属于原字的线条,排除不属于原字的干扰信息,完整、准确地反映甲骨文字本来形态。如此可算“摹得对”;而要做到“摹得好”,还会有更高的要求。笔者无资格亦无能力全面系统地讨论摹写问题,仅针对“摹得对”这一方面,谈谈摹写时可多加注意或需要提高的地方。主要是举一些自己较有体会(包含接受教训)的例子,以说明准确辨认及摹写字形带来的新知。为不使举例太散漫,大致分成五类来讨论。
一、注意分析字形结构、揣摩字理
甲骨文摹写是一个“认清字形”并将其呈现出来的过程。唐兰先生说,“认清字形的方法,首先,……学者有了文字学的根底和认古文字的经验,便该对每一个字的写法先有一个成竹在胸”。[3]陈剑先生也指出,“'认清字形’尤其要注意排除拓本上有泐痕或盾甲齿缝,以及笔画未完全拓出等因素的干扰”;而宽泛一点说,也包括“字形同异的辨析,注意细微区别”,[4]等等。
了解甲骨文字系统的性质、特点,也是必要的。例如,甲骨文一方面具有某些原始性,而作为一种俗体,又有超前发展的一面;甲骨文属于“象形程度较高的早期古文字”,所使用的意符以形符为主;“以形表意的构形方式”比较发达,“字符的形体特征和组合关系在构形中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5]等等。这些认识,对辨识和摹写甲骨文字具有指导意义。下面试从几个方面举例讨论。
甲骨文刻写时存在倒书现象。在构形中,也常有颠倒形体的参与。[6]《花东》[7]273新见一形,出现两次,其拓本、照片作

,旧摹为

,缺释。我们曾指出该形从倒“卩”,当摹作

,表示一人沿山体倒坠,并加注“日”声;它跟从倒“人”或倒“子”的

等一样,本来也是“颠陨”之“颠”的异体。

《合》18446有残辞“…求(咎),

,□…”。

即倒人形,是甲骨文仅见的“𠤎”(“颠”初文;或借为“殄”,《说文》以为“殄”古文)字。[8]由于不能辨识该字,《综类》(210页第四栏)误摹为

;《释文》《校释》从之,误释为“力”;《摹释》则未摹出。似乎只有《摹编》(1674页)照摹作

(但未释)。[9]

甲骨文“

”字作

(《合》18402)、

(《英》771)。后者曾被摹作

等,细辨皆不确。字当为二“禾”一正一倒配置于工字形的两侧。其早期著录《库方》1817(《合》40071)摹作

,《文编》(690页)据以收录;《英》摹作

(下编下册16页)。《库方》摹本一般都很忠实于原骨;验诸照片

(《英》下编下册388页显微图版,又可参英国国家图书馆官网彩照),右侧亦较清楚。字从倒“禾”是可以确定的。

甲骨文又有

形(《字编》1150页、《新编》286页),《文编》(690页)认为

与之为一字,可从。相关字形中,其他几例二“禾”均正向并立,只有

作一正一倒,对于了解该字的构形本意,这是很有用的信息。

“子组”卜辞中有作月名的一字:

《合》21832(《上博》54811)、

《合》21661(《前》8.6.3)、

《合》21672(《前》8.10.4)、

《合》21694(《前》8.5.6)。该字考释,过去有两种重要意见:一是摹为

,联系古文

(拔)而释为“祓”;二是认为字中“木”和“虫”借划,从而释为“

”。[10]

按该字双手所持实为倒“禾”形。甲骨文有表示荐进的一字,绝大多数作双手奉“隹”或“鱼”向神主之形;如以“示”形方向为正,“隹”或“鱼”都是颠倒的。此处倒“禾”与之相类。近年周忠兵先生详加辨析,指出上揭诸形为一字异体,很便于了解该字考释情况,[11]大家可以参看。最近周先生提示我,最早准确辨析此字者为罗振玉。按罗氏1915年出版的《殷虚文字考释》(以下简称“《殷释》”)已指出该形“象两手倒持禾于神前”,并将其次于双手奉隹于神主形之后。[12]可惜其说长期未受学界重视。[13]

以上参与构形的“倒写”,如不能辨识出来,就容易造成误摹误释。
早期古文字中,有些字画看似简单,却在表意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甲骨文“安”字作

,跪坐之人的股、胫间(或侧)总要加一笔。西周金文、战国秦汉文字中的“安”,其所从的“女”形旁边也总是还要多出一两笔。这些“多出来的这一两笔,恰是正确解释其字形的关键”。[14]有些简单字画虽已有被省略的现象,但对于探究文字构意、系联相关形体,仍可能起着重要作用。如邬可晶先生在讨论“

(覆)”形时,特别关注“勹”上有短横或小点的写法,如商周金文

、甲骨文

。他指出“这一特征十分重要”,是把有关形体联系起来的关键。[15]

《合》5373上有“腹”字(图1a)。此片的最早著录是《簠杂》92(图1b),《簠》书考释摹该形作。此后学者的摹写,绝大多数与之类同。

不过该片又著录在《续》5.6.1(图1c),人形前方有一短画赫然可见。近来,天津博物馆展出该片(图1d),[16]更能辨明短画为有意刻划。反观《簠杂》图版,显经人为处理,短画与盾纹都被抹掉了。于省吾先生在《释

》一文中,曾专门揭出此形,摹为

,[17]是正确的。

于先生认为,

形“乃勹字的异构”,“从

乃羡划,古文字往往随形附划”,并举“安”字所从加斜画为例。现已知道“安”字斜画是有重要构形功能的,也可以反证“腹”字中的

不宜简单看作“羡划”。其具体作用,值得进一步研究。而在具体摹写时,这一短画仍是必不可少的。[18]

早期古文字表意性强,字画及部件的相接或分散(亦即连或不连),有时有较大的差别。古文字中确切的“孙”字,其早期写法是以“幺/糸”连“子”,构形方式与早期古文字“縣”“鲧”“联”等图形式会意字相类。甲骨文中旧所谓“孙”字,作

等,“子”“幺”均不相连,我认为该字不是“孙”,有可能是“幼”字异体。[19]既已知该字以不连为特征,或摹作“子”“幺”相接,就未免不确了。

早期古文字描摹事物,有时非常具体形象。有些字的表意侧重点或关键信息很值得关注,试举“豭”字来说明。
甲骨文有

两形,于豕形旁侧描绘出公猪生殖器。在甲骨学早期,两形曾被混入“豕”字。唐兰先生始释为“豭”,郭沫若先生则释作“䝅”。而后一种形体表生殖器的一画与腹不连,至闻一多、陈梦家先生方予分出,释为“豖”(《甲诂》1569、1565—1567页,《综览》272页)。“豭”“豖”两字正反映了早期古文字特别注重利用表意特征加以区分的特点。而在“豭”形中,除了常见写法外,还有将腹下一画写作波曲形的:

这种写法单个散落在各版各辞中,可能不太引人注意。以全面摹录甲骨文辞的《摹释》《摹编》为例,上揭五形或摹释为常见写法的“豭”,或受各种材料干扰误作“豖”或“豕”。据我粗检,似乎只有极少数论著,如《存下》279将第5形摹作

、《新编》将第1形摹作

(553页)、《字编》将第4形摹作

(563页),是准确呈现了这一细节的。全部摹对的几乎没有。

甲骨契刻很不容易,波曲线条刻写更难。但殷人仍要这样刻,显然另有深意。翻查有关资料即可知道,公猪生殖器的前段就呈螺旋状,波曲形一画正是对公猪这一生理特征的描摹。这体现了古人观察的细致和所达到的水平,而早期古文字仍有一些凸显实物细部特征的形体,于此可见一斑。古人细致观察留下这些形体,今人切不可粗心错过此等重要字形信息。
有些古文字形体,在甲骨文中本来是有区别的,后经演变,发生了混同或合流。今天去看这些形体,如不究其本源,可能会不自觉地混淆,或者不能清晰地分辨,从而造成似是而非的认识。
“尞/燎”初文在甲骨文中作以下诸形(《字编》489—492页、《新编》586—588页):
自罗、王以降,学者多分析其形曰“从木”,木旁诸点象火星,姚孝遂先生则指明是“象积木燃之之形”(《甲诂》1466—1470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燎”初文虽象积木燃之,但字形本身并不从“木”。此点李孝定先生说得最为清楚:“

非象枝根株之'木’字,实象木柴之交加积累之形”。[20]

甲骨文“木”主要作

诸形(《字编》489页、505页“春”字所从)。前三种写法都跟“燎”初文有明显区别。“木”象树木之枝、干、根形;后者则象木柴交叠,[21]每条木柴均作直线。上揭“木”之末形写法最简(三刀刻成),容易与“燎”c类不加点的写法混同。两者混同已见于甲骨文,但数量较少。在辨识、摹写甲骨文字(包含构件)时,应注意观察是“木”形还是积柴形。在文字释读中,这一区别亦有重要价值,这里就不赘言了。

二、注意书写者的刻写特征

我们今天根据字体划分出的某一卜辞类组,实即当时某位刻写者或风格相近的刻写群体的作品集合。刻写者有自己的成系统的特征,不同刻写者在书写同一字形时常常形成各种对立。根据类型特征并反复核对原拓,就容易确定有些字的写法,摹写时不致走形。
学者很早就注意到,“子组”卜辞喜欢将纪日天干的“丁”字以及象人头的虚廓等刻为扁圆形,如

等。我曾论证,“子组”卜辞应细分为字体特征明显有别的A、B两类;前述规律的适用范围应限定在A类中。《合》21830上一辞就是属于“子组”A类的,其卜日为“

卯”,或将日干摹释为方形之“丁”,显然不合上述规律。此字虽不清晰,但方折轮廓可见,当为“己”字。该版后为《中历博》《国博》等书收录,从较清楚的拓本、照片(如《国博》086

)看,确为“己”字无疑。

在较早的一些摹本中,由于认识不到上述规律,加上摹写不很精确,常有将本为扁圆的形体摹写为方形的现象,如《虚》171对《合》21646“丁”字的摹写、《台中图》046、521(《合》41800、40872)对“子”字的摹写、《书博》141(《合》40875)对《通》163“子”字的摹写等。而在注意到“子组”这一刻写特征后,又因尚未明确其适用范围仅限于A类,也出现过摹写失当的情况。例如《合》21813字体为“子组”B类,该类“丁”字本就写作常见的方形,拓片作

亦略可辨,但《摹释》仍按A类的刻写特征摹作扁圆的

(478页上栏),就又不准确了。[22]

摹写建立在对甲骨文字的观察分析基础之上,理应留意甲骨文辞分类成果,更应充分贯彻字体分类和字迹分析的观念。
《说文》立从三人的“㐺/乑”为部首,辖领“众、聚、臮”三字,又有以此为声符的“𩂢”字。“乑”的来源,很多论著上溯到《合》21473(《甲》2858),图2)的

形,认为甲骨文有此“乑”字。但复核原片,其辞例为“舞,今日~”,同版另有“今日从”,可知此处当是“从”字,与所谓“乑”字无涉。

有鉴于此,有些工具书在将该形列入“乑”下的同时,又说明其“用为纵雨之纵”(《文编》352页)、“实为从字之异体”(《字典》926页)。或径将此形列入“从”字下(《字编》4页);或解释说,“两人相随是从,三人相随也是从”。[23]
谛审该版诸辞,所谓三人形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不是在一个层面上存在的。实际是一人刻了“舞,今日从”等好几条辞,在一个“从”字旁边又有一人也刻这个字,但只刻了一半,还刻了个“舞”字。两者字迹特征明显不同,用刀的力度、“人”形的颠位笔段(尤其是表示头部的部分)、“舞”字的头部都有较大差异。陈逸文先生曾就此指出,“此片文体分为两种,……其中一'从’字,刻成三人相从,屈万里以为是误刻,但细观此字,前面两'人’与后一'人’的刻法不同,深浅也有异,明显是之后才契刻,模仿前面的'人’字”,[24]其说甚是。《新编》初版(474页)立“乑”字头,收此三人形,至增订本(493页)删除该字,这一改动是很对的。
总之,甲骨文中虽有三人形构件,但不存在独立的“乑”或“衆”字初文。[25]对于该例,摹写时如能表现出两位刻手的差别,就把握了这件共同作品上重要的原初特征。
三、注意联系他处异写或形体相关的文字
在成熟的文字体系中,文字一般会重复使用,会复现。我们常会在彼处写法的启发下,辨认此处写法。这就给摹写带来了便利。
《合》7049(《甲》3104)上的一个奇字,其原拓为

,旧摹作

(《文编》1627号“斝”下)

《类纂》及《甲诂》3447号)、

(《释文》7049号)、

(《字表》3222号)、

(《总表》2395号、《字形表》2380号)等,张亚初先生摹作

,笔者曾讨论该形,指出《洹宝斋所藏甲骨》264号有残字作

,“颇疑与此为同字;

字下部刻至龟甲盾纹中,所以从拓本上根本看不出底部的两短横。2010年10月6日,承蔡哲茂先生惠助,我在史语所库房看到甲3104的原甲,细辨该字可以看到,在盾纹上沿的中部,果然是有两个短横的。因此该字应摹作

。”[26]

我作上述讨论时,也引用到屈万里先生《甲释》的摹写。当时依据电子书,很不清晰,以为屈摹与其他旧摹相似。后来发现,屈书实际作

(401页),已将底端两横画摹出,想必屈先生核验了实物,[27]而前揭若干摹写,均未反映这一正确认识。有机会目验实物,当然很有作用;如无此机会,则只能参照《洹宝斋》264的写法了。

《字编》(1142页)、《新编》(934、1017页)均列以下两个字头:

。两形分别见于《存补》5.402.2(图3)、[28]《合补》6735(图4):

后者较早著录于《明义士收藏甲骨》,许进雄先生的释文将

写为“

”“㞤”二字(75页);之后《合补》《校释》《摹编》释文或释作二字,或释作三字(1731页;5339页;4159页)。从文字间距来看,《字编》《新编》将

看作一个字,当是。[29]而将上揭二甲对照,更可知

当为一字,前者左下略残。两形应合并为一号,摹写均宜更正。

四、充分验证各种“版本”,也尤其注重影像资料及实物,尽可能反映文字原貌,免受有问题或不完善的著录误导
为把握文字原貌,学者常做拓本比对的工作,其例不胜枚举。
有的拓片上的字形信息似是而非,尤需通过比对辨明。我曾指出《合》19803是旧已著录的花东H3类型卜辞。该版地名“

”字,《合集》拓本作

,“大”之上似有一小圆圈,《摹释》《字编》均摹作

。照此看,圆圈似表示人首。但该版的另一著录《山珍》1352作

,可知其所从就是一个简单的“大”,而左手加刻一笔表示执持,与花东H3中多见的

(《花东》239、294)完全一致。[30]《合集》拓本上的圆圈并非原有的刻划。

有的字在拓本上模糊不清,如有佳拓,辨认、摹写时自然多了些凭借。《合》37387上有如下一辞:
丁酉卜,贞:翌日壬寅王其壅兕,其唯

马夹

马,

,王弗悔。

该辞是问王将驾车围猎兕,用

马夹辅

马好不好。

字很不清晰。《释文》摹作

,我曾据此隶定为“

”并试读为“驯”。[31]后蒙孙亚冰女士向我展示一份原拓照片,其中该字作

,显然不从“歺”。《释文》摹写不确,此前我对该字的释读均应作废。[32]

《乙编》旧版的印刷效果不好,新版印制精良,很受学者欢迎。两版均据史语所旧藏原拓,系不同的两套拓本,钟柏生先生因此指出,“旧《乙编》仍极具参考的价值”。[33]据我使用时的体验,新《乙》固然优点很多,但相比旧版也有一些不足,例如拓丢字形的现象并非偶见。两版配合使用,有助于解决一些重要问题。
《乙》766(《合》22072)上有一字,旧、新两版分别作:

。《综类》(348页第2栏)、《文编》(101页)摹作

,并释为“戒”字。《摹释》摹作

(486页上栏),《释文》摹作

而不释,《校释》释“戒”(2521页),《摹编》摹作释“戒”( 1972页)。《新编》摹作

,入附录(940页)。

比较两版《乙编》,可知其字作双手持戈形,彩照作

,亦较清晰。字当摹作

释“戒”。旧《乙》戈柲顶端不清晰,新《乙》戈援中部有褶皱,为学者辨识此字造成了一些障碍。或摹作

等,虽无大误,但戈之内、援比例则不对。

甲骨拓片有时不能解决问题,还要利用实物或高清影像解决问题。前面举到的

字,最终落实底端的两横,就要靠目验实物。我讨论过的“

”字,作

者旧多误摹误释,根据照片才确知作

。[34]《花东》288“妇好六

”,“六”下一字究竟就是“人”字,还是“人”后有散点,学者有不同意见,提出好几种考释方案。孙亚冰女士根据新公布的彩照,指出这条卜辞包括序数全部涂朱,“人”形涂朱,而散点“刻道浅,颜色发白,未涂朱”,因此“六”下一字实即“人”字。[35]

甲骨拓本制作或拓影印刷时,有时被不恰当地处理,从而导致字形失真。我在《甲骨文字证真例说》中曾讨论一些拓影印刷时处理失当的情形,[36]可以参看。下面再举一个拓本错误叠合的例子。
《花东》490右前甲局部拓影如下图:

这条辞作:“庚辰子祼妣庚,有言妣庚,若。  一”。“辰”“又”两字都是能认出来的,《花东》摹本也作正常的字形

(亦可参彩照)。大概是拓本制作或印刷时处理未妥,两字字形中出现重复。《新编》(828页)“辰”下收录

,即是依据拓本。这种形体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甲骨碎裂后再拼接,有时不容易接好、摆正,会出现错位现象。需重新拼合后才能真实反映文字原貌。《花东》381有:
戊戌夕卜:翌己子其[逐],从

,北乡(向)

,遘。

字在该版右前甲近甲桥处,局部拓影如图6a。整理者摹作

,学者描述、释读该字多据此摹。其实从拓面、照片来看,该字上下开裂、错位。依据右侧“占”字,可将上下两部分较好地弥合,如图6b。根据重新拼合的拓影,知该形当作

;照片作

,两碎片亦错位,但虎头下躯干左侧分别刻有两划,尚可清楚辨认。

旧摹虽不准确,但自整理者以来,均将其与《花东》14中、

两形(“乙酉卜:既

往~,冓(遘)豕。〇 弜~。”)认同,则是合理的。过去都把这个字看作从攵向虎,实际上只有误摹的

形所从有点儿像“虎”。根据新摹的

,以及旧已准确摹出的

,所“攵”之形实与金文

一类写法的“豦”形相类。准此,该字似可隶定作“

”。

甲骨本来质脆易碎,在递传收藏过程中,又难免有破损现象。有时虽是轻微的损伤(比如“掉渣”),如果正在文字刻划上,就会影响字形的辨认、摹写。
甲骨文冲车之“䡴”字[37]作

(《合补》6285)、

(《合》11451)等形。另有学者最常举到的、见于《合》6834正(亦即《丙》1)的形体,一般均据《丙编》以来的拓本

摹作

。相较前揭二形,中竖多出向左的尖刺。此一细节,虽不影响对三形的认同,但毕竟有些特别,需加解释。按该大版由《乙编》10块碎片缀成,“䡴”字原作(《乙》7795较清晰但缩小);又董作宾《发掘殷墟工作存真》照片作

,[38]《存上》附图七拓影作

,皆可证早期拓本、照片尚无中竖旁的尖刺。该版为甲骨名片,彩照较易获得,可见“䡴”字现作

,尖刺处茬口较字口新,亦不像周围文字一样涂朱。其系龟甲表面轻微剥落、“掉渣”造成的(该版他处亦见),本来不是字画。这样看,此例“䡴”字的中竖与开始举到的另外两例并没有什么差别。

《续文编》、1965年版《文编》均据早期拓本《乙》7795收录该形,摹作

(最右短竖为误摹)收入“车”下。《丙》1虽已见尖刺,但张秉权先生考释摹作

,似乎并未受到干扰。后来的论著多据《丙》《合》拓影摹录,几乎全部依样摹出了中竖旁的尖刺。就我所见,似乎只有张惟捷、蔡哲茂先生《丙摹》摹本[39]准确反映了本真字形。

甲骨文摹写还要注意排除卜兆等的干扰。例如旧谓甲骨文有“㓞”字、“卌”字,实系误将卜兆的纵兆、横兆看作字画的结果;《合》8250正拓本的

字,中间看似一竖者亦为纵兆。这些情况,细辨拓本、摹本或照片可明,学者亦多指出,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五、注意甲骨上的刮磨、改刻等特殊刻写现象
甲骨刻写情况复杂,时有刮磨删削、修改叠刻,以及一些异于常规的现象。如注意不够,而仍按常规情况去认识,就可能导致失误,或遗漏重要刻写信息。
屯西类子卜辞“有的刻辞卜骨将豕、豚、牛、羊、犬等字的头部削去一、二笔,呈现明显的斑痕”,[40]如

。对祭牲字的头部加以处理“当含有某种意义”,[41]似即表示如何处置祭牲的头部。[42]该类有辞曰“御㕦日丙

”(《屯南》附2),末字或摹释为“豕”,或摹作

,未能注意祭牲字头部的刮削情况,皆嫌不够准确。

《合》3808反面为甲桥记事刻辞:“……

。亘。”首字或摹为奇字,或摹释为“宋”,或释为“以”。按该片即“北图3403”,国图发布的照片作

,[43]有明显的刮削改刻现象。贾晨女士已指出“此字为'以’字,只是此字刻在曾被刮削的骨面,且刮削面留有前一字的残划”。[44]今按,此处原刻当是“来”字,刮削后改刻为“以”字;或者说用更清晰的“以”字覆盖了“来”字。如在摹写时正确摹出“以”,又以较淡的线条摹出“来”的残划,则较好地反映了当时刻写的动态过程,亦能避免叠置两次刻痕而衍出新的字头或造成误释。

《合》32927作:
对残辞首字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摹作

(《摹释》736页上栏)、

(《字编》106页);《校释》释“羌”( 3662页),也可归入此类。另一种是看作“

”字(《释文》、《摹编》2924页)。结合辞例来看,该字当为

而下方未刻全,确应释为“

”(其上最有可能是否定词)。但第一种摹写也有其来由,拓本上跪坐形虽然较淡,却是实际存在的。而且,细看这些较淡的刻划,尚不止于此,在“

”字之下,似有一“令”字(卩形向右)。推测该版原刻“令”字,刮削后改刻“

”,再接刻新的“令”字。由于刮削未尽,遂造成“令”的残划与“

”叠合的情形。[45]

《花东》361左前甲有如下一辞:
丙卜:子既

,有若,弗左妣庚。

“既”下一字一般径释“祝”,诸家摹作

(整理者)、

(《新编》12页)、

(《字编》103页)形。比勘照片

,可知旧摹都不很准确。袁伦强先生曾指出旧摹“字形有误”,并据彩照处理为

。[46]其处理是对的。该字曾经改刻,袁先生应已注意到这一现象,其所摹写的是改刻后的字形。今将现存叠刻字形(废形用浅色)、刻手定型字形反映出来,可分别摹作

我以为,观察到这一改刻非常重要。刻手原来刻的,似即常见的覆手于膝的“祝”字;改刻后,双手向神主扬起,并趁势在手肘下加指事符号,以形成两个“肘”声。这一改动显然是有意的。揣测其意图,似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改造“祝”形使之更形象,并兼注“肘”声;一种是改“祝”字为相近而又有区别的字,并以“肘”声注记该字(词)的音。考虑到改刻的事实以及“肘”声与“寿”声的密切关系(最明显的内证就是《花东》336的“

”字被改造为从“

”省、“肘”声的有声字),我认为刻手最终想表示的很可能是“祷”字。关于该字及有关诸字,拟另作探讨。不管怎样,注意到改刻现象、体察改刻意图,才能把握该字丰富的字形信息,并加以准确摹写。[47]

再看一个特殊刻写方向的例子。
《合》12711、12712(图8、9)背甲刻辞中,在常见的“贞:今夕其雨”“贞:今夕不其雨”中夹杂一字,过去有释“川”“小”“彡”等说,均不能很好地通读卜辞。孙亚冰女士指出其字就是普通的兆序“三”。[48]这是因为其背面长凿为横向修治——相当于将常见钻凿方向逆转90°,正面坼出的卜兆从而成为┴形;再按一般规律契刻兆序时,兆序字就表现为竖刻或侧书。刻完兆序字,又按正常方向刻卜辞,竖刻的“三”就夹杂其中,难以辨识了。
此例还可补充《京人》1706(图10)。左上方的兆序“二”也呈现为侧书。《京人》本文篇(440页)已指出,背面为横向钻凿,非常珍异。
学者早已注意到,殷墟甲骨上有兆序侧书的现象。不过那些侧书所对应的钻凿/卜兆均为正向。以上三例则是钻凿/卜兆及兆序字一并转向,前两例的兆序“三”还被卜辞包夹,显得更为隐秘。如不解此例,就不能辨认出这些兆序字,摹写、释读时就难免不准确了。
以上通过二十多个例子,讨论了甲骨文摹写时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实际上属于“认清字形”的问题。“认清字形”不仅关涉摹写、释文的准确与否,还直接影响到字头或异体的确立、文字的考释、构形规律及刻写规律的总结等,是研读甲骨文的第一要务,值得充分重视。
摹写字形当然要精益求精。其理甚明,而实际做好很难;举几个例子容易,全面贯彻很难。前辈学者和学界同行曾作了大量的摹写工作,以多种形式为“认清字形”提供了很多便利。我们应该在此基础上,对摹写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多加注意,多方举证,细心考辨,将甲骨文字摹对摹好、认清认准。
附记:初稿曾于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举办的纪念甲骨文发现120周年古典学论坛暨《甲骨文摹本大系》编纂座谈会(2019年11月23—24日,北京)上宣读,得到与会专家的指教,后又承周忠兵先生提出宝贵意见,于此一并致谢。

注释

*本文为教育部、国家语委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与应用专项重点项目“甲骨文字词合编(未识字部分)”(YWZ-J017)的阶段性成果。

[1] 本文所说的“摹本”比较宽泛,包含狭义的摹本、通过计算机处理拓本或照片作出的电子摹本以及临写本。

[2] 本文所说的“字形信息”亦较宽泛,有的关乎构形,也有的是具体书写时表现在文字形体上的一些现象。既有本为特殊文字信息而被误作一般写法的情况,也有本为常见写法而被误作特殊字形的情况。两者对单字/异体的有无及准确辨识均有直接影响,因此一并冠以“重要”二字。

[3] 唐兰:《古文字学导论(增订本)》,济南:齐鲁书社,1981年,第161—162页。

[4]陈剑:《〈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

(迩 )”及有关诸字〉导读》,《中西学术名篇精读·裘锡圭卷》,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第232、234页。

[5] 参看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殷墟甲骨文在文字学上的重要性》《从文字学角度看殷墟甲骨文的复杂性》,《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黄德宽:《汉字构形方式的动态分析》,《开启中华文明的管钥:汉字的释读与探索》,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4—25页。

[6] 裘锡圭:《甲骨文字特殊书写习惯对甲骨文考释的影响举例》,《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230—231页;刘钊:《古文字构形学(修订本)》,第二章“甲骨文中的'倒书’”,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李守奎:《汉字倒写构形与古文字的释读》,《古文字与古史考:清华简整理研究》,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第251—271页。

[7] 为使行文简练,本文称述甲骨文著录书皆用学界通行的简称;称引甲骨文释文、工具书亦用简称, 参文末“引书简称表”。

[8] 唐兰先生曾以《文编》摹录的

为“𠤎(殄)”字(《唐兰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8册,第136、155页)。按前形见《合》22453(《山珍》812),实作

;后形见《合》19882(《北大》2144稍清),作

,似是“匕(妣)”字(参《北大》摹本)。

[9] 以上参看蒋玉斌:《释殷墟花东卜辞的“颠”》,《考古与文物》2015年第3期。此处又补充了一些相关信息。

[10]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6页。林沄:《读包山楚简札记七则》,《江汉考古》1992年第4期;收入《林沄学术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21页。

[11] 周忠兵:《读契札记三则》之“一”,张光明、徐义华主编《甲骨学暨高青陈庄西周城址重大发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济南:齐鲁书社,2014年,第326—327页。

[12] 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永慕园石印本,1915年(农历甲寅十二月),“文字弟五”,第六十八页;又“礼制弟七”亦出该形,注云“说见文字篇”,第一百三页;参《殷虚书契考释三种》,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35、306页。唐兰先生在1976年的手稿中,曾据《文编》的摹形,将该字隶定为“

”,并也指出两手奉禾祭神与奉隹略同(《甲骨文自然分类简编稿本》,《唐兰全集》,第8册,第45页;唐兰著、唐复年整理:《甲骨文自然分类简编》,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9页)。另需指出,前揭《合》21672之“禾”形中竖不作贯通的写法,契刻策略与另三例不同。

[13] 前揭周文提到,裘锡圭先生在1980年发表的文章中即将该字隶定为“

”(《甲骨文字考释(八篇)》,《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87页)。周忠兵先生后又告诉我,罗振玉先生《殷虚书契待问编》(以下简称“《待问编》”)早已正确辨析该形(石印本,1916年,第15页)。我依此提示翻查罗书,看到此前的《殷释》已明确提出此说(见前引)。罗氏在早期甲骨学史上地位显赫,学者无论赞同还是反对,常常称引其说,为何该说会被学界忽略呢?其中一部分原因,大概是学者举列罗说多据罗氏后出的《增订殷虚书契考释》(东方学会印本,1927年。以下简称“《增订殷释》”)。例如《甲骨文字集释》《综览》《甲诂》引录罗说时,基本上都是用《增订殷释》的版本。增订本“礼制弟七”沿袭《殷释》,亦收

形,注云“说见文字篇”(卷下,五十六页;《殷虚书契考释三种》,第653页),而实际上该书“文字弟五”并未出该形。这是因为,同样是“文字弟五”一节,《殷释》既收“形声谊俱可知者”,也收

等“形谊可知而声不可知者”;而到《增订殷释》则只收前者,因而并不包括《殷释》及《待问编》关于该形的详细说解。如对此不加详究,对《待问编》也不够重视,就容易漏掉罗氏较早的正确看法。

[14] 陈剑:《说“安”字》,《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107—123页。

[15] 邬可晶:《说古文字里旧释“陶”之字》,《文史》2018年第3期,第5—20页,引文见第15页。

[16] 天津博物馆编:《殷契重光:纪念甲骨文发现120周年特展》,北京:文物出版社,2020年,第127页,甲骨115号。

[17]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第378—380页。

[18] 当然并不能排除一种可能,即这一斜画是误刻而未铲除。过去在于省吾先生以外,几乎无人摹出斜画,也许有一部分原因是有的学者注意到了斜画,但不把它看作“腹”字的一部分(大概认为在“腹”之表意初文上加注“复”声,构形要素已很充分);而其他常见“腹”字所从的人形前未见到这种斜画(关于“腹”字的研究,可参看谢明文先生《说“腹”、“饱”》一文,《商周文字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7—56页)。总结来说,

可以肯定是有意刻划,至于其参与构形并起某种作用,还是根本无关构形,都还需要较多的证据来说明。

[19] 蒋玉斌:《说甲骨文所谓“孙”字》,张光明、徐义华主编《甲骨学暨高青陈庄西周城址重大发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243—245页。

[20]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5年,第10卷,第3144页。

[21] 积柴形很可能就是“柴”的象形初文。

[22] 蒋玉斌:《殷墟子卜辞的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6年,第104—105页。

[23] 张桂光:《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0页。

[24] 陈逸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殷墟第一到九次发掘所得甲骨之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台湾中山大学,2013年,第78页。

[25] 过去还有误将其他甲骨文字释为“乑”的,因少有人信从,此不赘。有关溯源经常举到苏埠屯金文的

(《集成》1981),比较同出诸器铭文,可知其为“

(从)”的形讹,亦非“乑/众”字。据我所见,商周文字中的“乑”字似乎只有天津博物馆收藏的集乑父癸簋之

(天津博物館编:《天津博物馆藏青铜器》,050号,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年)。

[26] 蒋玉斌:《甲骨文字释读札记两篇》,《中国文字研究》第16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27] 史语所“考古资料数位典藏资料库”(http://ndweb.iis.sinica.edu.tw/archaeo2_public/)近来提供了较清晰、可放大的甲骨照片,该字作

,底端两短横隐约可见,但仍不很清晰。

[28] 彩照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及《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甲骨文”条彩图插页。

[29] 周忠兵先生认为仍应看作两字。这一问题可在材料更多时进一步讨论。

[30] 蒋玉斌:《甲骨文献整理(两种)》,《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年第3期。

[31] 蒋玉斌:《释甲骨文中有关车马的几个字词》,《中国书法·翰墨天下》2015年第10期。

[32] 另,原拓虽较清晰,但仍不能确定其为何字。不知其与陈剑先生曾讨论的、见于《合》37468、36661(今按两者为一版之折,可以遥缀)的“”字是否有关,参看陈剑:《楚简“”字试解》,《简帛》第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5-160页。

[33] 钟柏生:《殷虚文字乙编》,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3年,“再版说明”。

[34] 蒋玉斌:《释甲骨文“烈风”——兼说“

”形来源》,《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85-89页。

[35] 孙亚冰:《读〈商王朝文物存萃:甲骨·青铜·玉器〉札记二则》,先秦史研究室网站,2014年1月23日。

[36] 蒋玉斌:《甲骨文字证真例说》,《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9辑,成都:巴蜀书社,2019年。

[37] 金赫:《释甲骨文中的“

”(冲)》,《汉字研究》第7辑,釜山:韩国庆星大学校韩国汉字研究所,2012年;又收入《探寻中华文化的基因》(一),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

[38] 董作宾:《发掘殷墟工作存真》,《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

[39] 张惟捷、蔡哲茂:《殷虚文字丙编摹释新编》,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7年,第8页。

[4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的发现与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54页。

[41] 《屯南》下册第一分册,第1161页。

[42] 参看蒋玉斌:《殷墟子卜辞的整理与研究》,第138—139页。

[43] 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站·甲骨实物,http://read.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Pic?aid=413&bid=2408.0&lid=389869&did=甲骨3403。

[44] 贾晨:《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甲骨文字(2201-4300、6801-7300)校订》,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6年,第68页。

[45] 新刻“令”字中的竖画,似也是刮削未尽造成的。

[46] 袁伦强:《〈新甲骨文编〉(增订本)校补》,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8年,第12页。

[47] 上述意见在会议发表后,笔者参加韩国庆星大学纪念甲骨文发现1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20年1月5—8日,韩国釜山)时,注意到胡云凤女士的会议论文《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释读再探》也指出,该字手肘下方二曲笔“推测或许是用来表示手肘部位的指示符号,与手形组合成'肘’字。……'肘’形应具有表音功能,提示'祝’字的音读”。但胡文似未注意改刻现象,其摹写将原刻形体和改刻形体迭置一起,仍嫌不够准确。

[48] 孙亚冰:《〈合集〉12711、12712释文勘误》,《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图8a-c皆据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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