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这意味着什么?

最近有个大新闻,自然资源部官网于2020年9月9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一大重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明确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条新闻相当重磅,意味着城镇子女也可以继承宅基地。

不少年轻人中年人的父母是不愿意迁户口的,根在那,子女迁户口上来(当然子女的土地没有了),以前是没法继承的,所以迁户口对于农村户口的年轻人一直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

一进城一落户,就失去了老家拆迁的预期,或者今后继承不了父母的土地。

关于这个纠结我以前专门写了文章分析利弊——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现在这些纠结没有了,因为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了。这种政策为啥会出台,给大家分析一下顶层思维。

房子与土地是中国人的命根,所以很多和土地有关系的法律法规改变对大家非常的重要。

里面很多的话题我们很少拿出来给民众讨论,就是因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背后都相互冲突,而且牵涉极广。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假如你的父母是农民,你们家本来户口是在农村的。

现在你考上大学离开了农村,在城市找到工作或者人才落户了,变成了城市户口。

假设你父母亡故之后,你能不能继承你父母在老家农村的房子?

根据《物权法》,是可以的。

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你父母留下的遗产你当然可以继承。

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不行。

因为农村宅基地有一种非常特殊的管理方法,叫做“两权分离”。

产权,是属于集体的。

个人只有使用权。

什么样的个人有使用权呢?必需是村集体的成员。

你户口都迁走了,不是村集体成员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怎么还能够给你呢?

《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矛盾了。

所以这就导致很多的年轻人担心失去家里的宅基地,不愿意把户口迁出。

这种法律法规的相互矛盾在我们国家也讨论了很久。

目前答案已经明确给出了,根据物权法的路子走,年轻人可以放心大胆的放弃农村户口,进城落户。

你父母在农村给你留下的房子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你可以继承。

这个规定我可以讲绝大多数民众都会非常乐意看见。

爹妈的房子子女继承在我们国家也不会有什么舆论问题。农民进城落户也是大势所趋,我们也不需要那么农民继续在农村种地。

今后的农村也可能走向欧美那种农场大户承包。

那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出这个规则呢?这个政策是配合之前一个政策的。

【发改委:300-500万人口大城市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当然,这个政策与大城市不关心,大城市还是以人才落户积分落户为主,不过这个政策也反映我国今后的一些方向。

关于#大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这个话题可以很仔细的看一下我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在06年发表的文章《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和政策思考》,核心内容在图。

他们在06年时就做了2020年四种情况下的政策模拟,其中负担最低的就是情况是,将农村的劳动力吸纳进入城市,让他们进入城市工作并缴纳养老金,改善养老金的人口结构。

在农村继续用低保覆盖。

你看时间都是2020年

这个政策整体来说非常的理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农民在农村种地,农业人口的比例也会大幅度的下滑。城市化之后,随着经济发展,对第三产业中的基础服务业也会有越来越高的需求。

城市中的孤寡,失独老人需要护工去照顾,餐厅也需要服务员。

买了车的人也需要汽修工人来修车。

重点其实是之前很多人脑子里都被植入了一个错误的概念,觉得城市就只应该吸纳所谓的“精英”来落户。

所以只要大学生,不应该要低学历的人。

而现实中能赚钱的才是人材。如果一个人在城市里面连份基础的工作都找不到,他算什么人材呢?

我国有七成五的劳动者月薪都低于5000块,连个税都不用缴纳,一个保姆一个月就能拿8000,为什么不给她户口让她留在城市里面缴纳养老金呢?

能赚钱的,就是人材,就是该要。

他跑到大城市里面交税交养老金,接纳他的城市就是赚到。设立学历上限,把能赚钱的人挡在城市之外,就是错误的。

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各个城市的情况并不相同,因为我国各地的发展速率差别太大。

像最好的北京上海,户籍并不可能放开,反而是设计了人口上限。比如北京,近年来的常住人口都在下降。

而与此相对的,二线城市放开落户,接纳被北京上海挤出的人群,让他们来安家落户,也算是一种合理的调节。

至于买房这件事情,来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都会慢慢习惯并且接受自己努力一辈子都买不起房这个现实的。

租房就是能过一辈子的。

一个人在一个城市里有户口,老了收入下滑,房子就是越租越小,越租越偏,最后廉租房兜底。

对自己的未来,有个合理的期待,痛苦就会减少很多。

拥有自己的房产从来就不是什么刚需,有房子住才是。

现在还在讨论买不买得起,以后就只能讨论租不租得起了!

因为房租会随着货币增发与物价上涨而涨,买房永远是合适的投资!

所以这就是想方设法鼓励农村人口落户城市,为了即将面临的老龄化与城市化。

因为出了这个规则之后,很多的村集体,就真的要彻底的消失了。

农民在我们国家的情况非常两极化。

北京上海那些被开发商收走土地补偿商品房的农村拆迁户,现在都是我国的富人阶层,放弃了土地,成了房东。

长三角珠三角的农村因为经济发展整体很好,外来人口也在持续的通过婚姻等方式涌入。村集体整体也是稳定发展,时不时遇到征地就是集体阶层跨越,比如成都周边的农民,好多也是因为城市化红利拆迁,搬进了安置房,或者棚改拿钱摇号买了商品房。城市的周边农村因为拆迁而消灭,大量转变为街道,城市里农村是不断被拆迁变成了板块。比如微博上一直被说成鹤林村的锦江生态带。

但是多数偏远或者小城市的农村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人口流失。

农村的年轻人往城里搬,大学生往省外跑,不止大学生,女性也会去城里,如果农村的年轻人户口都迁走,村里的人口怎么维持?

那么请问你觉得这些村集体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农村就自然消亡了。村集体都没了。

以前还有个宅基地在那里吊着,年轻人不愿意彻底离开,会留个户口在农村。现在可以继承宅基地之后,这些年轻人当然就是会集体大规模的离开农村进城落户啊。

一个村集体都没有年轻户籍人口了,这个村集体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没有年轻人的地方,自然也就没有未来了。

这个趋势我个人认为不可避免,而且整体也是非常积极的。这些进城农民子弟的未来不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因为农村没人了,房子自然就不值钱了,基建配套跟不上,老家的房子就是自然荒废。他们的未来,就在城市里。

这有几个疑惑给大家解答下

村集体消失了,那迁移户口的年轻人就再也没有宅基地了——人口流失,消失的村,年轻人也不会回去。不值钱的土地人也不会去纠结,即使是商品房比如鹤岗等地方也没人要,更何况啥配套都没有的农村。

父辈在农村有宅基地,我或者我的后辈能继承。如果农村的每亩地承包给其他人可以有很大的经济效益。以后也可以继续出租给大包户种植。会不会随该户口人数减少,分得地权重变少,甚至权重再随之分配。——单个的农民其实是没有土地的。因为是“集体所有”,集体和承包商签订协议,个人是没有议价权的。没有议价权就意味着别人给你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村集体都没有,哪来的人去成为集体?

曾经有人说,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其实不说说这话的人为啥现在身处在城市里学会这句调侃。就大多数现实情况来说,人还是跟着就业走,不少人年龄再大也是在城市里的,比如留不住北上深,你可以来成都,留不住成都,你可以来西安,重庆,昆明呢。留不住这些可以去眉山,绵阳。不止是省会,中国有太多城市了,城市有好的教育配套。年轻人是很难回农村的,除非农村能赚很多钱,但大部分人是没法靠农村赚钱,即使赚了钱也会重新回城市生活。所以每个省都有城市,房价也不是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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