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学业负担是否过重需要系统科学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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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没有学业负担的学习恐怕不是真正的学习。因此,如何科学界定和评估“课业负担”和“课业负担过重”,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判断学业负担是否过重,还需科学的系统评估,而不能凭借主观臆断或估计。否则,很容易混淆学生“应该承担的学业负担”和“额外的学业负担”。

判断学业负担是否过重需要系统科学的评估

马得清

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这一问题由来已久,减轻作业负担也一直是民众的共同期待。已有研究大多基于成人立场,偏好理论分析。尽管作业负担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这一问题毕竟直接发生于具体的教育情境之中,是一个实践问题。因此,从实践层面分析作业负担形成的原因进而探索“减负”之道,就显得尤为必要且切中肯綮。2018-05-07中国教育报

以上语段来自中国教育报《透过课堂评价重解“作业负担”》一文,作者是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的汪明帅。文章主要介绍了郑东辉的著作《中小学生作业负担之轻与重:课堂评价的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书的主要内容。

我对该书作者对作业负担内涵的理解感兴趣。该书作者提出,作业负担应理解为“学生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所承担的作业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身心感受”。所谓“作业责任”是指学生应完成的作业任务以及所花的时间,所谓“身心感受”是指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及其完成后所感受到的身体疲劳状况与生理体验。作者的这种界定很有必要。

很高兴看到有专家对作业负担做出了研究性界定。这样的界定,可以引领作业负担走向科学研究,也能由此撬动我们对作业负担的认识和理解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解决长期以来认定作业负担缺乏标准的问题。

现在,有一种解决学生作业负担的做法是做“减法”,即,单纯缩短作业时间,教育部门以行政命令方式对不同学段学生的作业时间做出统一规定。

虽然教育连续不断发出减负令,但是事实上负担越减越重。而且,还有不少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减负。此前,有一篇文章《请不要给我的孩子减负》火爆朋友圈。这种现象,早已引起很多人士的关注和思考。

这些事实至少说明,靠统一不同学段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来减负的做法并非根治作业负担的最佳办法。从科学确认作业负担的角度说,既然要认定作业负担的重或者不重,总得先搞清“作业负担”究竟指的是什么这个基本问题。只有搞清这个基本问题,我们才好弄清作业负担的内涵,并有针对地采取科学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否则,只考虑限制作业的时间,恐怕难以取得减负的实效。人民日报曾刊发过一篇题为《减负不是简单做减法》的文章专门谈减负问题。文章引述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的话说,减负不只是简单压缩学习时间,而是在有效时间提升学习质量。

减负的根本目的是向教学要质量,这是正确的认识。我们所说的“减负”指的是减掉“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而非减去“学业负担”。学业负担和过重的学业负担,内涵不一样。 

我认为,所谓学业负担,应该指的是学生为了完成课程学习任务、达到课程目标要求而应该承担的学习责任、应该承受的学习压力和应该具有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准备,而不能以时间长短来量化评估。

学生只有完成了学习任务并达到课程目标要求,才能顺利毕业。承担学业负担是完成学习任务的客观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也是正常的。因为具体的作业不同,例如社会实践课程要求学生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完成,有的甚至需要几天、几周或者数月的时间。学生读完一本名著,读得细致一些,开展研究性的阅读,或许会花费更长的时间。

1988年5月11日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列举了会加重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十种情况。

这十种情况是: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随意增减、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且提前结束课程;任意增加教学内容,额外提高教学要求,考试超出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以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上级部门组织统一考试,增加考试次数;上级下达学生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的指标并以此评价班级名次,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学校使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定出版的练习册之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习题集一类的材料;教师将课表内的自习用于授课或进行集体补课;不能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文娱、科技、劳动和各种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按时下课和放学,寒暑假作业布置过多;各种竞赛的次数多;歧视、厌弃、排斥后进生。

《规定》没有对“课业负担过重”做出界定,但却指出了其危害和性质: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是“违背教育规律的作法”,必须予以纠正。请注意,《规定》要求减轻的不是“课业负担”,而是“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如果我们不对合理的“课业负担”和“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加区别,一概提倡“减去学业负担”,必然会使减负会走向形式主义的“做减法”,还会让人误解减负就是不布置作业或者少布置作业,或者就是简单化地规定作业只能在多长时间完成,超时就是增加学生负担。

学生要完成学业,就必须承担一定的学业负担。而且,随着学段的上升,学习内容逐渐变难,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会对学业负担的直接感受会出现差异。这种现象在日常教学中司空见惯。

面对这种差异,教师会针对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提出有差异的要求,关注那些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后进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习任务,让他们赶上学习进度。同时,教师也会针对那些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会适当给他们增加一些通过努力能够完成的学习任务。

学习过程中,有的学习任务简单,只需要花费少量的时间和投入少量的精力就能完成。比如,认字,写生字,做简单的数学运算,观察蜗牛的习性,这就是简单的学习任务。相对简单的学习任务而言,学习者要完成复杂的学习任务,比如综合性学习,不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多的精力,才能充分收集相关资料,而且需要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综合。因此,对综合性作业就不能硬性规定一小时或两小时之内完成。

尤其在中考和高考复习阶段,学生的学业负担感会变强,学习压力会变大。我认为这种变化是正常的。有人说得好,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只图轻松,学习懒散不求进步,要想毫无压力地考入心仪的大学,成功率几乎也是零。

要知道,我们要做好一件事,完成一项任务,必须付出努力,甚至需要长期奋斗。如果不能承担应该承担的负担,那么人生很多的事情和任务就难以完成。对学生而言,如果不承担一定的学业负担,学业的进步和未来职业的选择都可能成为问题。

纯粹没有学业负担的学习恐怕不是真正的学习。因此,如何科学界定和评估“课业负担”和“课业负担过重”,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再回到《透过课堂评价重解“作业负担”》一文。我对该书作者提出的“ '减负’的期待植根于 '变革课堂评价系统’之上”的观点也很感兴趣。

文章介绍说,郑东辉在《中小学生作业负担之轻与重:课堂评价的解读》著作中提出,课堂评价系统是由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整合而成的整体,分别是观念、制度、技术和行为。这四个方面相互关联,依次作用于学生的作业负担,构成了课堂评价改善作业负担的循环系统。运用好这一评价系统,最终实现“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学业成就,而且也有助于发展学生积极的学业情绪”的目标。

从目前解决课业负担过程的客观需要看,“变革课堂评价系统”的观点是新颖的,对教育管理部门采用系统方法解决课业负担过重问题颇具启发意义。

同时,变革课堂评价系统的观点,也提醒我们,判断学业负担是否过重,还需科学的系统评估,而不能凭借主观臆断或估计。否则,很容易混淆学生“应该承担的学业负担”和“额外的学业负担”。(马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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