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走路”这件事

(每年8到10月,老家是普天盖地的茑萝花,它们也走了十多年)
中年以后,我坚持得最好一个生活习惯,是走路。这是一种锻炼,美其名曰“迈开腿”。这个习惯已持续十年以上。在过去十年中,我没有因喝酒抽烟而中风而致残而半身不遂,全仗两条腿的功劳。我的两条腿,很好地秉承了我勤奋的本质,他们默默无闻地承担起“替罪羊”角色,让我的口腹之欲一再得逞。
现在一天不走路就要难过。譬如雨天,无法外出,脚底就开始发痒,心里有猫抓似的感觉。我知道,这是走路走上瘾了,好比酒瘾烟瘾发作。一件事情做得上瘾了,便成为习惯。只不过有的叫好习惯,有的叫坏习惯。我用走路的好习惯,来对抗酒烟的坏习惯。两种习惯僵持了十多年,虽然好习惯势单力薄,但毕竟它屡败屡战,精神可嘉。
其实我走路完全是给逼的。十多年以前,我的颈椎出了问题,我无法抬起左手臂,躺在床上还怀疑左腿短了一截,在办公室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的颈背上曾经留下过众多推拿高手的手迹,但一切均无济于事。花掉不少钱后,我悲观地认定,除非把那根筋挑断,或者送进火葬场把自己烧成灰,否则没有哪个神仙能治愈我的痛苦。活着就是痛苦!我无可奈何地出门,通过走路挥臂,来减轻折磨。在很多年里,我走路始终保持一个奇怪的姿势:一边走路,一边耸左肩。这个动作看上去太像残疾人,这是我亲眼见到的。我后背当然没长眼睛,我是从模仿我走路的同事身上,看到了自己走路的可笑模样。
走路根本治不好我的颈椎,但是,在不断行走的过程中,我慢慢洞悉了身体神经的某些微妙变化。我终于发现,我的颈椎并没有问题,出问题的其实是那根坐骨神经。那根坐骨神经好像在臀部的位置纠缠不清,它一纠缠,上下两边就受到牵引,向上牵引导致左肩压迫,向下牵引导致左腿压迫。
久病成良医是真有的。从此,我走上了“自治”道路。我走路的时候不断使用工具,美其名曰“走路神器”。先是使用一矶石头,长条形,一握粗,一头尖,一头圆,那是我从赵家黄檀溪捡来的。从此,我走路的时候就多了花样,因为手里握着一矶石头。我用左手敲右背,用右手敲左背。重点部位则是左臀,哪里酸就往哪里敲,哪里越酸越往哪里狠敲。我敲了至少两年吧。有时故意将自己敲打得一身酸痛,敲得差点转不了身,但躺在床上那一刻,感觉却是一个爽啊。就这样持续地敲啊敲,竟将已经死去和正在死去的肌肉敲醒了,那根试图捣乱的坐骨神经似乎也听到了警钟,再也不敢胡作非为。我很得意,封给那矶石头一个名号,叫作“醒石”。当然,也可以叫“石来运转”。
后来又发明了一件新的“走路神器”。那是一根竹竿,实际是一截毛竹梢头,也是一握粗,略长于两臂张开的长度,是我父亲帮我“特制”的。从此,我走路的样子就像孙悟空了。这根竹竿的使用方法有多种。将其驾于后脖上,将两臂反手搭于其上,如此则身体的经脉可随意拉伸,想拉左边的神经,只需右手稍稍重压,反之亦然,运用的是杠杆原理。这样搭着竹竿,或走或跑皆可,全身的经脉想不正都难了。但这样横着竹竿在城里走路,颇有横行霸道的样子,所以有时候不得不换个姿势,那就用它敲打后背,持左手敲左背,持右手敲右背,其功效与醒石差不多,但比醒石空灵柔软。这根竹竿一旦架在脖子上,身体立马就端正起来了,所以我给它也取了个名字,叫做“正竿”。
(我的两件“走路神器”)
两件走路神器,“醒石”后来不小心一摔为二,我用胶带纸给它包扎好,至今仍供在我的书案上。“正竿”破了,扔了,因为我曾拿它狠揍撒谎的女儿。那天,它的一头被我的怒火拍得粉碎,我紧握这一头,女儿篡夺另一头,我用力一拉,撕裂的竹片在她手里刻出满掌的血痕。正竿替我教训了她,撒谎需要付出血的代价。我的两件走路神器,它们不仅治好了我的不治之症,还告诉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时时敲打自己,时时纠正自己。这是我走路走出来的人生思考,属于走路的精神收获。
现在我不再被神经控制,而是我彻底掌控了神经。手里也不再拿什么神器,只剩下一只手机。手机在城里走路派不上大用场,但在乡间走路却也是一件神器。我一边走路,一边辨认路边的花花草草,但凡想认识某种花草,只要打开手机,拍一张照片,百度就会告诉我一切。所以我在老家走路,是一条通往草木世界的路。手机还能给走路增添愉悦。一直走一直走,难免枯燥,这时候开启手机音乐,走路就有了节奏。一天夜里,我在老家泉溪边,像一条鱼一样孤独地游走,恰好当时手机播放的是佛教音乐。在寂静的旷野里听佛教音乐,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天籁。手机的音量并不大,但被乡村宁静的夜幕放大了,那清纯而空灵的旋律便如从天而降,而那歌词分明是从我心底流出来的。从此,我迷上了佛教音乐伴奏下的深夜行走,那是一种前往天堂的行走。
夜里走路要小心蛇虫百脚,尤其是夏天,我深信这是生活常识。但是,我更喜欢深夜的行走,我喜欢宁静。在老家,晚上七点以后,整个旷野都成了我的舞台,狗们睡了,村庄睡了,月上柳梢,所有秋虫一齐鸣奏迎接我的脚步,植物散发的气息如中药,丝丝缕缕地钻进我的脏器和灵魂。我把身心交给大自然,以快步行走的方式,独享奢侈的慢生活。谁说城乡差别没有了,至少在走路这件事情上,是反差强烈的。城里一到晚上,到处撞见走路健身的人;而在乡村,天黑以后,再也不见走路健身的影子。这些年,我的确撞见了许多条蛇。城里的蛇,爱在夜幕下堂而皇之地霸占道路,躺在路上吓唬我;而乡下的蛇,总是挑选光天化日,隔三差五地与我在草丛里捉迷藏。这是蛇在城乡的不同生活方式。一定是城里的脚步声,扰乱了蛇的生活习惯。我也是一条穿行在欲望里的蛇,工作日我在城市的公园里绕圈子,犹如一个沙轮在不断旋转,休息日我在乡村山泉边绕圈子,那是在一幅山水画上着浓墨重彩。乡村走路不用怕蛇,那里只有诗情画意。
(在乡下,我在对面山脚下田畈里绕圈子,一圈500米)
走路也有“捡元宝”的时候,这种事我也有幸碰到过。某年,一个细雨霏霏的夜晚,我独自走在某小区的一长溜店面前面,突然,地上有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在朝我微笑,我俯身捡拾。周边店门紧闭,且无一行人,我只能笑纳了,就算是给我冒雨走路的奖励吧。此等便宜事后来一直激励我坚持走路,结果钱再也没有捡到过,走路的劲头倒越来越大了。今年前不久,一个月亮不圆的晚上,我在老家走路,走着走着又跑了起来,这一跑就乱了方寸,一只脚被一处凹凸不平的路面接缝处给绊住,于是一个嘴啃泥。问题是,那泥是水泥的泥,啃的又不是嘴而是人中。那天晚上,在漆黑的夜里,我匍匐在水泥地上,忍受着手臂与人中的剧疼,庆幸自己捡了个大元宝。第二天鼻子底下结出红痂,我俨然成了日本鬼子,送女儿上学,女儿坐在后排格格笑,我知道她为什么笑了。这也是走路走出来的额外奖励,是教训,也是乐趣。
想想也挺有意思的。十多年不断地走啊走,感觉最大的成就,是我用双脚把城市给走大了。怎么说呢?最初的时候,我局限于在浣江边走路,走得多了就腻了。后来为了逃避枯燥,就开始走街穿巷,探索性走路,所以有一段时间,我把我所在的城市给一一撕破分解开来,走成了一朵朵花,今天走这一瓣,明天走那一瓣。花瓣走完了,就走藤走蔓走叶,我成了在城市这朵花上不断爬行的蚂蚁。再后来,城市被我走完了,我就开始往城外走,譬如现在的城东新区,我走路的时候它还是一片田野,几个村庄。走着走着,发现这里拦路了那里围墙了,后来又发现这里挖地下了那里起高楼了。现在,当我的脚步被局限于城东公园这块烧饼般大的地盘时,我终于发出一声长叹: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像一棵棵树/它们在我眼皮底下/在我经常行走的路边/一夜之间冒出来!这就是时代的脚步,它总是偷袭和超越我行走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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