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讲古之十八)你会把女友叫做“菜”吗?

隋朝末年,河北深州有个诸葛昂,江湖上以豪侠著称,渤海的高瓒慕名拜访他。两人开启了“你请我我请你”的斗宴模式:诸葛昂杀鸡请客,高瓒宰猪杀羊迎宾……你用杯我用碗,你伴舞我舞狮,邀请的客人数量上要压倒对方,排场要比对方大。一来一回,到第四次高瓒请诸葛昂时,烹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吃完了将其脑袋手脚端上来,客人吃了后都用手猛抠喉咙吐出来(“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攫喉而吐之”)。
 
第五次,诸葛昂回请高瓒,座上让自己一个爱妾敬酒,爱妾无意中笑了一下。诸葛昂喝令将她拉下去。不一会,这个蒸熟的爱妾端坐在银盘里被抬上来,身上仍然装饰着绫罗脂粉。诸葛昂抓起一块大腿肉递给高瓒,大家捂着眼睛不敢看,他自己用手指撮着乳房的肥肉,一直吃了个饱,甘拜下风的高瓒连夜离开(“昂于尔房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
        ——《朝野佥载》
点评:古人讲究礼治,待人接物,都有严谨繁琐的礼仪规矩。就以宴请吃饭为例,主客间敬酒分别有“献”(主人敬客人),有“酢”(客人敬主人),“酬”(互相敬),还有迎宾送客等一整套仪式。偏偏就是在这样的“礼仪”下,发生这种将人当美食的惨酷丑恶之事。
点评:诸葛昂和高瓒斗宴的故事,模糊记得小时候听讲过,但那时候只是觉得好玩,关心的是这两个家伙谁输谁赢。后来读三国,读水浒,对里头战争杀伐、豪杰称雄各种杀人如麻、杀人如杀鸡的描写,并没有太多感觉。直到后来读到一位学者的评论:中国远古的英雄,像夸父、女娲、精卫、刑天等,都是救苦拔难,为民造福,到了三国、水浒,就变成以杀人著称了。对这种文化的迁演堕落,有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大多数人读书,不太容易有代入感——也许《金瓶梅》、《肉蒲团》等属于例外,对书中写到的杀人情节、场景,没有太多感觉。包括像《水浒传》中武松杀张都监一家那一章,大概没有谁会在脑子里“复盘”那个凶杀现场。武松除了杀掉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还杀了张夫人以及养马的、做丫环的,在张家唱曲的,还有随从、打杂等一干人等,反正见着的一个不剩,杀到张夫人时,刀子都卷刃了,割不下脑袋。
就像俗话说的,杀人真的跟捻死一只蚂蚁一样。武松显然不是担心败露,杀张夫人等八九个人之前,他就用衣服蘸着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八个大字。如此滥杀,重读之余,恍然大悟:作者真的在宣扬和歌颂武松的反抗吗?
同样,对于小说中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朝两边观看的人群“斩瓜切菜一般,排头砍去”的情状,恐怕也没有谁想过,那些看热闹的,都是些“无辜群众”。而像这则“豪强斗宴”的故事,人们沉浸在他们互不服输的斗狠中,有谁眼前“浮现”过将小孩和侍妾烹成美食,食客一起聚餐时的情形?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借狂人之口说: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的字缝里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在中国,把小孩和女人“当饭当菜当药”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有名就是易牙杀了自己的儿子煮给齐桓公吃。
对于齐桓公,人们只记得这个名为“小白”的齐国国君胸襟宽广,任用当初差点一箭把自己射死的管仲为相,厉行革新,九合诸侯,把齐国变成了春秋强国。在“成王败寇”的历史功利逻辑中,人们忘记了“春秋无义战”,忘记了这位春秋霸主还是个吃婴儿肉的“美食家”(“齐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
比起小孩,女人的命运更惨,尽管唐代出了个建树多多的女皇帝武则天,她自己争取男女平等,在民间的认知中,也只不过找了张氏兄弟和和尚薛怀义作为“面首”。广大妇女还是“各式人等”的“等”外之物。
历朝历代,像诸葛昂这样杀掉侍妾或奴婢待客的,并非仅见。那个与王恺斗富的石崇,有一次请客,一个叫王敦的客人坚持不饮婢女敬的酒,石崇连杀了三个婢女,王敦却面不改色,说:“他杀自家人,关我什么事。”而这就是后人津津乐道的魏晋风度。
石崇
史书中还有不少战争时期女人充当食物的故事。安史之乱时,山西睢阳守将张巡苦守二年,粮食全吃光了,张巡声称自己不能让士兵挨饿,将爱妾杀掉给大家填肚子,有人流着眼泪不愿(敢)吃,张巡还逼着大家吃。
这种杀掉妻妾给士兵充饥的行为,被当成壮烈的义举,却少有人去想想,它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在当时的社会潜意识里,妇女根本就不被当作“人”,只是充饥的食物。
吃人者不把孩子、女人当人,自己也成了野兽。隋末有个起义领袖叫朱粲,在县衙门当过差,古人说他“好取婴儿蒸而啖之”,曾经下军令称:“没有什么食物比得上人肉的。只有城里有人,我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投降李渊后,李渊派去招降的段确问他:“听说你吃人,到底什么味道?”这货居然毫无廉耻地说:“如果是平时喜欢饮酒的,跟腌猪肉差不多。”他被李世民处死时,老百姓捡石头瓦片扔他,堆成坟墓一样。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