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应赔偿承包人律师费

——建设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如因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引发承包人起诉,则承包人所支出的律师费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的支出,法院有权判令由发包人承担。

关键词:|建设工程|已交付使用|发包人拒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发包人承担律师费

「案情简介」

发包人认为,各方对律师费的负担未有约定,法院判决发包人承担律师费没有依据。

「最高法院认为」

本案工程已交付使用,因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引发诉讼,承包人因本案起诉所发生的律师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法院判令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并无不当。

「案件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923号“青海华宇建设工程公司、青海省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载“微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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