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书法
甲骨文,是商代(公元前1400)的文字。这些文字因为刻在兽骨或龟甲上,故名甲骨文。文字是以契刀刻划的,故又名"契文""契刻"。文字的内容,除极少数属於记事外,大部分是属于当时王公问卜的记载,故又称"卜辞"或"占卜文字"。此外,因甲骨文字出土的地方在河南省安阳县(原是殷代故都),所以又称为"殷墟文字"。严格地讲,只有到了甲骨文,才称得上是书法。因为甲骨文已具备了中国书法的三个基本要素:用笔,结字,章法。而此前的图画符号并不全有这三种要素。
甲骨文的最早发现时间应该是在清末光绪二十五年以前。在河南省安阳县小屯村的洹河南岸田庄。村人于耕种时,在土层中掘出一些龟甲兽骨碎片,其中大部刻有深奥难辨的文句。当时,村人当作龙骨转售给药店为药村。直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被考古学家王懿荣发现,肯定了它具有珍贵的研究价值,轰动了学术界。复经刘鹗、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叶玉森诸家的先后搜集考究,其中罗振玉更是瘁尽全力以为提倡,始奠定了“甲骨学”的地位。
甲骨学的著述,最早见于刘鹗的《铁云藏龟》,清光绪二十九年(1902)出版,续有孙诒让的《契文举例》、罗振玉的《商卜文字考》、《殷墟书契考释》、《待问编》。商承祚的《殷墟文字类纂》、王国维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王襄的《室殷契类纂》、叶玉森的《殷契钩沉》、《说契》、《研契谭枝》、朱芳圃的《甲骨文字编》、孙海波的《甲骨文编》、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甲骨文字集释》、金恒祥的《续甲骨文编》、严一萍的《殷商编》、《甲骨文断代研究新例》、绕宗颐的《甲骨文续编》、《殷墟文字甲乙编》。还有欧美传教士及日本学者等,亦先后于1928年中央研究院继续发掘时,在我国搜购甲骨甚丰,并多有专著发表。
近三十年来,对甲骨学最有贡献的,当推董作宾先生。董氏曾亲自参与发掘甲骨出土工作,他据殷代卜辞,将过去甲骨学的研究阶段,分成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从光绪二十五年(1899),到民国十六年(1927),共为二十八年,後期自民国十七年(1928),到民国三十八年(1949),共二十二年。
甲骨文字大体上有契刻体与笔写体两种书体,文字风格衍变可以说是由契刻体向笔写体方面发展的。董作宾据殷代卜辞,把占卜人群,分为五个时期。以甲骨文字变化,书体变迁,追溯时代,以十干十二支常用字为例,阐明其字形。自第一期到第五期的变化过程中,发现了各期甲骨文书写风格不同,各有其特征。
第一期(武丁时)的书法风格,宏放雄伟,以甲骨大版大字为代表作。此类大字是用大力刻凿而成的,笔划粗壮,并填有朱墨(朱砂、墨)。其中也有工整秀丽的小字,极为精彩。这些都是承受中兴英主武丁时代风格,其气魄之宏放,技术的熟练,颇为惊人。其书家有韦、永、宾。
第二期(祖甲、祖庚时代)书风较为谨饬。祖甲、祖庚是继承第一期武丁的守成贤君,所以当时的卜师,严守规则而少变化。其书家有旅、大、行、即。
第三期(廪辛、庚丁时)书风转变,陷於颓靡,前期老书家已经作古,豪放书风扫地,当时的书家,笔力多幼稚柔弱,甚至笔误颇多。此期书者,皆未署。
第四期(武乙、文丁时)的卜人,卜辞上不署书契者的名字,这一时期新兴的书家,尽去前期笔力幼弱之敝,作品生动、劲峭、时逞放逸不羁之趣。此期署名之书家,仅狄一人,其余尚未发现。
第五期(帝乙、帝辛时代)的书风、除少数兽头大字刻辞外,其余的都异常严肃工整。理由是: 占卜事项,王必躬亲,卜辞的段、行,字都很工整,如蝇头小楷,文风乍变,制作一新。其书家有泳、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