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回收到的利息,要交增值税吗?

何博士注:

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在所得税口径上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会计核算方面,通常都是冲减财务费用(资本化的除外)。

但在增值税方面,各类利息的处理差异较大,比如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贷款利息和债券利息通常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欠款利息有可能属于基础交易的价外费用,按照基础交易的主税目缴纳增值税。

企业投标缴纳的保证金,在退回时招标方支付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呢?从贷款服务税目的定义看,确实属于资金占用的收益,应当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财务费用(不含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我的问题是,这个利息确认的销项税额,能否抵扣该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业务的进项税额?

招标保证金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1-02-2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请问我司在投标过程中向招标机构缴纳了保证金,事后招标机构将保证金及利息退还至我司,请问我司收到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属于资金占用行为取得的利息,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信息来源:税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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