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法规数据库首发:印尼移民局关于入境管理的最新文件
印尼司法部移民局于2020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外国人入境的修订条例【IMI-GR.01.01-2493 2020】,本号得到文件后立刻进行了翻译,下面简要阐述一下新通函的内容:
1、持有kitas和kitap的人,即使签证已过期滞留海外,仍然可以入境印尼,入境时办理紧急入境居留许可,在印尼有7个入境点(机场或码头)可以办理。(但实际操作可能还需要等待联网入境系统的更新)
2、2020年1月1日之后签发的批文(有效期60天),和境外使领馆签发的签证(还未使用入境 ,有效期90天),等印尼宣布疫情结束后可自动激活,恢复原有的有效期(60天或90天),然后可以入境。(若之前未通过联网系统办理的手签批文,无法自动激活)。
3、目前在印尼境内,但是工作签已过期,等印尼宣布疫情结束后,重新申请延期,延期程序与疫情之前一致。
此通函为速译,仅供参考。
老杜注:印尼每项最新政策的出台往往需要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各方解读经常也较多异议,该政策实际执行情况也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故此译文仅作为参考。
中文翻译如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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