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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库拉地区自2016年地震至今,一直施行针对水生有壳动物(包括海胆)的禁捕令。但是据相关人员透露,近期有多起违规捕捞有壳动物遭到罚款的案例。凯库拉海域对水生有壳动物的禁捕令是从2017年开始的。在凯库拉受到地震严重影响后,相关部门认为对受地震影响的南岛海岸线的贝类和海藻渔业的保护可能会持续10年。
禁捕令至今已进入第4年,最近一次关于是否重新开启对水生有壳动物捕捞的讨论是在2020年9月,讨论结果并未对原先的结论产生影响。2020年10月,新西兰渔政部门更新网站信息,宣布将继续维持对水生有壳动物的禁捕令。在新西兰任何海域捕捞海洋生物都有限制和规定,因此在您捕捞前一定要详细阅读当地的捕捞规定。(复制链接了解详细信息:https://www.mpi.govt.nz/fishing-aquaculture/recreational-fishing/fishing-rules/)但是,据凯库拉渔业相关人士透露,由于最新信息并没有及时得到宣传推广,导致很多人都已经遗忘了禁捕令,近期已经出现多起违规捕捞鲍鱼的情况发生,这其中也包括华人。
这些案例也不是最近才有的事情,在2018和2019年就曾出现违法捕捞被罚款的案例。
不仅仅是在凯库拉海域,在新西兰南北岛的其他海域,也出现了多起违规捕捞而遭受渔政部门惩罚的事件。2017年6月25日,David Jackie Bunyan在New Plymouth的Kawaroa礁非法捕捞被渔政执法人员发现。渔政部门人员清点后发现,当年36岁的Bunyan共捕捞了44只鲍鱼,其中33个不足85毫米。按照渔业法规定,不足尺寸的鲍鱼必须放生。最终,Bunyan被判150小时社区劳动外加250纽元罚金。2017年7月23日,另一名男子Bing Brown Maxwell和同伴Chantel Darkie Thomas在South Taranaki的Pungarehu一条路上被渔政部门工作人员拦下。当时这二人驾驶的车内堆满了鲍鱼,Maxwell被发现捕捞了62只,52只尺寸不足,Thomas捕捞了68只,其中62只尺寸不足。法官判决没收Maxwell的车辆,罚款250纽元以及100小时的社区劳动,Thomas需缴纳950纽元罚款外加法庭费用。
2014年8月,惠灵顿一名华人男子因过量捕捞海参和鲍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发现,被判家庭监禁6个月、社区劳动150个小时、禁止捕鱼三年并向鲍鱼育种基金捐款1.5万纽元。
2015年,奥克兰华人居民因过度捕捞了1162 个海扇(Cockles)、183个海螺(whelks)、960个生蚝,而遭到法庭处罚:缴纳1500纽元罚款、支付130 纽元的法庭费用、没收价值12.8万纽元的豪华奥迪Q7车辆。
同样是在2015年,4名基督城华人居民因捕捞10548只鸟蛤,超过每日限制数量,被总计罚款达8000纽元,当时使用的一辆小型货车和一辆越野车被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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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多个环保部门与机构对居民下海捕捞有明确规定:只有本人亲自捕捞的海产才能享用,与他人私自交易捕捞海产则违反法律。
就个人捕捞者而言,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品种的海产均有严格的每日捕捞数量和尺寸限制,以避免大规模恶性捕捞行为。
为此,新西兰专门研发了一款手机应用程序NZ Fishing Rules用于海产捕捞查询。捕捞人员可以选择地区和海产品种类从而获得明确的信息。
违规捕捞究竟会受到多重的惩罚呢?信报记者采访渔政部门相关人员得到了以下答复:
“如果违反业余钓鱼条例中每日渔获量限制或尺寸限制,渔政官员可以出具一张违规通知书(类似超速罚单),最高罚款500元。但如果捕捞量超过每日限额的三倍,则可能会面临法院的刑事指控,在这种情况下罚款会更高。”
“在违法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将根据业余捕鱼条例提出指控。但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违规人员或可依据1996年渔业法被起诉,这可能意味着重罚,包括社区工作等社区刑罚,甚至是监禁。在捕鱼时使用的任何设备,如汽车、船只和潜水装备,也可能被没收并永久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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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渔政部门透露,在渔政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捕捞人员不配合检查、假装无法使用英文沟通、提供虚假电话地址等情况。对此,渔政部门可能会采取对违规人员拍照留底的方式进行记录,这也引起了部分违法人员的对抗情绪。相关人士表示,在出现违法行为之后,请先自我审视,而不是抱怨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否得当。信任感的获得和失去,很多时候在于自身的行为是否妥当。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和多个环保部门与机构对居民下海“觅食”都有明确规定:只有本人亲自捕捞的海产才能享用,与他人私自交易捕捞海产则违反法律。就个人捕捞者而言,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品种的海产均有严格的每日捕捞数量和尺寸限制,以避免大规模恶性捕捞行为。希望在可持续的管理方式下,海洋给予的馈赠让我们在享受的同时,也能为未来留下更多的美好。